妾居一品_分卷阅读_6
作者:
月上梅梢 更新:2020-07-09 16:07 字数:8247
元媛还不等说话,就见芳书芳莲瞪了琅嬛一眼,而旁边的小二也哼了一声,眼中顿现鄙夷之意。她心中一冷,暗暗咬牙道:怎么到哪里都有这些狗眼看人低的奴才。
因想到这里,便低声对琅嬛道:“没关系,铺子里买的胭脂不干净,颜色也薄,回去后我给你做一点,包你用过之后,再就用不得别的了。”
她在现代研究化妆品的时候,也曾试着做过红楼梦里的胭脂水粉,虽然美白美容效果比现代的化妆品差,但以这古代来说,已经算是不错了。她在庄子上因为用不惯那些胭脂水粉,都是自己按照宝玉的方法自制一些,和浣娘一起用。
元媛本意是不想声张的,因此才小声和琅嬛说。想来也只有那小二能听见了,她因为看见这小丫鬟有一丝紧张自责之意,知道她心里是惶恐给自己落了面子,因此才故意这样说来安慰她。然后又招呼芳书芳莲道:“走,我们回去吧。”
谁知那小二却是个争强好胜的,你说你听见元媛这番话,悄悄翻个白眼或者哼一声,也没人会在意。他却偏嚷了出来,拦住元媛等道:“姑娘,饭可以乱吃话可不能乱说。你说我们铺子里的胭脂不干净,又说颜色薄,你可是亲身用过吗?我们商铺的信誉可是比命还重要,怎能容你随意诋毁?哼,还说自己做好的,你知道胭脂是怎么做的吗?”
元媛皱了皱眉头,冷冷道:“我能不能做出来,不劳你操心。为了你铺子的声誉,你倒最好别嚷嚷出来。”说完拉着琅嬛就要举步。
忽听身后一声轻笑,接着原先那三个少年就走了过来,其中一个,也就是刚才抱怨买花粉的那个少年轻笑道:“敢问这位姑娘,你真能做出颜色鲜艳又干净的胭脂吗?”
元媛看了他们一眼,便知这三人非富即贵,她心里不愿与他们有牵扯,无数穿越小说的情节描写告诉她,只要女主与这类男主相遇了,不管是吵架斗嘴也好,还是一见钟情也好,总之,只要搭上边儿了,最后就会投入男主的怀抱,从此后王子和公主幸福快乐的生活在一起,这或许会是很多小女孩的梦想,但绝不是她这个独身主义者的理想。
所以,唯一可以避免瓜葛纠缠的办法,就是不牵扯,当然,那三人一字排开,你也不能一声不响就推开人家闯出去。因此元媛微微一笑,轻声道:“我那不过是安慰丫鬟罢了,小公子不必当真。”
那小公子脸上露出浓重的失望之色,旁边的小二也嗤笑一声,元媛才不想理会他们呢,拉着琅嬛就绕过他们三个向外走,又让芳书芳莲跟上来。
忽见一把折扇横在身前,抬头一看,原来却是三人中相貌最出色的那个少年,说起来元媛看过的美男也不算少,古代虽然闭塞,但她在现代的时候,电视里那些帅气俊美的男明星可多了去。
但是她从未见过这样出色的男子,她敢保证,这男人要是去了现代,必然会成为炙手可热的超级超级大巨星,因为他长得实在太好看了。除了耀眼之极的容貌和周身的高贵优雅气派,还有一股浓浓的书卷儒雅之气,偏在这其中,又透出一股不怒自威的气势来,为他平添了一股少年的飒爽英姿。
当然了,这些结论都是元媛在心中想的,她面上可没有任何的波动,反观芳书和芳莲,已经都忍不住在元媛身后眼放光芒了,她们本就不是大家出来的丫鬟,平日里在庄子上,也算是不受拘束的,因此虽有些害羞,却还是忍不住要拿眼使劲偷瞧着这个少年。
“公子还有什么事吗?”元媛低眉顺眼的问。心里却撇着嘴,暗道干什么?以为自己长得帅就了不起啊?人人都得拜倒在你的长袍下?呸,做梦。姑娘我可是信念坚定的独身主义者,更何况穿越过来的时候,就附赠了一个小妾的身份,不论是不是被冷落的,在这种年代,她都不可能再有红杏出墙的机会了,不然会被浸猪笼。
少年眉头一挑,显然是受惯了众星捧月般的注视,见眼前的女子不把自己放在眼里,所以有些诧异,不过他很快就微笑了,是真的无视自己还是欲擒故纵,都无所谓。
“刚刚你既说出这胭脂的缺点,想必是有一定的研究。还望姑娘不吝赐教,这胭脂是我朋友要送给他姐姐的,他姐姐出了名的挑剔,姑娘若有这胭脂,何不做出来一些,既得了银钱,又帮了人,也算功德一件。”他望了一眼元媛身上的衣服,料子不错,却也不甚名贵,这样的人家,若许以重利,未必就不会动心。
果然,他话音一落,另一个少年就嚷道:“是啊是啊,姑娘你要是有方子,拜托给我一张,我定然重重谢你。”
一边说着,那个小公子也就过来,一行三人,又把门口堵得严严实实。
第十五章
元媛心想这算是强买强卖吗?算了,强龙难斗地头蛇,这些人还是少惹为妙。免得言语多了,真会有什么牵扯。因就向店家要了纸笔。她过来后曾经苦练过毛笔字,写到现在,虽还不算好,却至少能见人了。
当下便按照古代能有的东西和红楼梦上讲的,再加上自己在现代琢磨出来的一些能在古代用的法子都细细写了上去,包括用法也在内。然后将纸递给了那买胭脂的小公子,微笑道:“既要讨姐姐的欢心,少不得耐心点了,你做好了这个,她赏你钱买糖吃。”说完又微微一福,便带着芳书芳莲和琅嬛款款去了。那芳书芳莲还频频回头不止,琅嬛与元媛却是始终没有回头。
小公子看着那张纸,忽听另一人笑道:“字写的好难看,真可惜了,倒还有几分姿色的。”
最先拦路的少年哈哈笑道:“文斌你走到哪里也改不了这副德性。字难看怕什么?看的懂就行了,我看这方子倒有些意思,难得她竟然不藏私。”
文斌笑道:“你怎知她不藏私?她就藏了,你还知道吗?”话音未落,就听买胭脂的少年道:“好了,云轩文斌你们两个就消停些吧,咱们回去认真研究一下,果然她这方子能制出好胭脂,那真要谢谢人家。”
云轩和文斌齐声称是。此时那掌柜的和小二也好奇了,他们这胭脂铺子那是京城中的头一号,自称第二的话都没人敢称第一的,如今竟然比不上一个小姑娘的方子,那传出去岂不是笑掉人的大牙吗?
因此两人觉得好奇,都探头去看。却见那小公子将方子折了收起,带笑道:“少来,这可是人家的独门秘方,免得让你们看了去,若抢了生意,岂不是人家的好心倒让我糟蹋了。”
掌柜的有些尴尬,连忙陪笑道:“非也,小公子有所不知,我是想看看这方子有无不妥之处……”一语未完,却听那个云轩笑道:“这个我们心中有数,不劳掌柜的费心了。”
三人哈哈笑着扬长而去,这里小二忍不住恨得跺脚道:“真是富贵人家的公子哥儿,浑不知这其中的厉害之处,做不好可是会毁了一张脸皮的,我就不信了,那女子无非口出狂言而已。掌柜的咱们等着,他们必然还要来找咱们买胭脂的。”
掌柜的沉吟不语,心中仍是对那张方子充满了好奇。他人老成精,心里有些明白这三人的身份,想那小姑娘虽然年轻,行事却无比稳当,怎会轻易得罪这能上达天听的贵人呢?那方子,必然还是有些门道的,只是终不可知了。
且说元媛带琅嬛和芳书芳莲一路溜达,又去了燕来楼,挑三夫人阮氏喜欢吃的饭菜买了几样,又买了几个大食盒装了,这才回到元府中。
浣娘十分欣喜,燕来楼的饭菜在京城中是很有名的。依她的意思,就不想让大房送饭过来了,借机表达一下不满,元媛却没让。淡淡道:“我们过两天就走,固然可以任性一些,但娘日后还是要生活在这里的,也不好闹僵。”
浣娘便沉默了。叹口气道:“只可惜……唉,不然我们若在王府中有点地位,便可以接夫人过去了,强似在这里受气。”
阮氏看了女儿一眼,连忙道:“就算是受宠,也没有我跟去府里的道理,让人家王府的人看着就不像话,又不是无家可归了。”
元媛也淡淡笑道:“我若是受宠,娘何必还用去王府?”
阮氏忙道:“我在这里也挺好的,若让我每日里去看那些人的嘴脸,倒不好受,左右和琅嬛每日做些女红针线,那孩子又机灵,说说笑笑的,也不觉日子难过。”说完就招呼大家一起吃饭。
燕来楼的饭菜的确美味,和庄子上厨子的手艺各有千秋,连浣娘和芳书芳莲都吃了许多,一餐下来,桌上便没有剩下什么了。
芳书芳莲又过来道:“姑娘,今儿便是中秋了,晚上要拜月的,不如再上街去买些月饼果子吧。”
元媛正看一本佛经,其实是研究古代的活字印刷技术,心里计算着这本金刚经放在现代会值多少钱。闻言就抬头瞅了她一眼,淡淡道:“买什么?你还怕那边不送过来吗?这可是中秋,她们再小气刻薄,也不会这样出格儿的,更何况我还在这里呢。”
芳书笑道:“姑娘,那里送的哪能和街上那些老字号的点心店相比呢?必然都是些下等货,我们亲自去买,还能多买一些其他点心,留给三夫人慢慢吃呢。”
元媛知道她们还是想出去玩,她却懒得去了。因笑道:“你说的倒也有些道理,罢了,这是几串钱,你们拿出去自己买吧,不要贪玩,太阳落山前给我回来,琅嬛,你和她们一起去,看着她们。”
琅嬛答应了一声,芳书芳莲喜滋滋的回去换了身衣裳,与琅嬛一起去了。
这里元媛便放下金刚经,对浣娘道:“我也出去一趟。”唬的浣娘忙赶过来道:“丫头们都出去了,你倒是出去做什么?”
元媛笑道:“我要买的东西和她们不一样,她们也未必耐烦和我一起呢。也罢,要是你没什么事,我们两个就一起出去吧。”
三夫人反正也无事,就让她们一起去。浣娘和元媛一起出来,元媛却是要去花草市场,浣娘虽奇怪,但也没问,便陪她一起去了。
原来经过上午的事情,元媛也觉得这古代的胭脂水粉实在不好用。她以前没有心思理会这些,如今闲下来了,就忽发奇想,暗道不如买一些当用的花卉,或者看看有没有什么芦荟或雪莲灵芝什么的,买回去自己做了保养的化妆品用,只要不外流就是了。
因来到花卉市场,其实也就是农贸市场,除了各类时鲜花草,还有一些农作物和农作物的种子。
元媛当时眼睛就是一亮,她来到这个时代后,还没有吃过红薯玉米等物,想起以往看到的穿越小说,这些东西都是被穿越过去的人才发现的,不知道自己今天能不能上演一下小说中的情节。
因此便格外精心的找起来。不过找了一圈,却是一无所获,元媛心中很失望,暗道看来小说就是小说,和现实是脱节的啊,就是嘛,哪有这样巧的事情。
不过倒也不是一无所获,这农贸市场的北边便是药材市场,元媛逛了一圈下来,竟然花了并不贵的价钱淘到了六枚灵芝。
那人并不识货,这灵芝原本也不是要卖的,他只是来卖一些最普通的农作物,几棵灵芝被他随意的放在一边,因为到这里来的往往没什么达官贵人,加上许多人也没在意那几棵干巴巴的东西,所以到现在也没人买下,倒被元媛捡了便宜。
接着又买了一些花草的种子,元媛心中十分高兴,和浣娘便往回走,眼看就要出了这地方时,忽听旁边有喝骂声,接着一人“哎哟”一声,就向她们撞过来。
元媛和浣娘连忙躲开,心想该不会是遇到小偷了吧?好在她们躲得及时,那人没撞上她们,反而自己摔倒在地,一边大喊道:“干什么打人,俺扔东西也犯法吗?”
“废话,我打的就是你这个不长眼乱扔东西的。”另一个粗犷的声音响起。元媛和浣娘抬头看去,就见一个高壮的大汉正双手抱胸,大骂道:“谁告诉你这是扔东西的地儿?你也不打听打听,这是我秦三常年做买卖的地方,你是瞎了眼还是怎的?”
那跌倒的人爬起来,看上去却是个胆小怕事的,咕哝了几句,就去捡自己刚才扔了的袋子,却不想那袋子不知为什么划了个大口子,他刚将袋子捡起,袋子里的东西就骨碌碌滚了一地。
元媛的视线就放在那些骨碌碌滚着的东西上,再也收不回来了。
她想欢呼她想跳脚,想尽情的拥抱可爱的万能的穿越大神:天啊地啊佛祖耶稣基督玛利亚圣母,原来艺术真是来源于生活的啊,这……这地瓜和土豆竟然真就在我眼前出现了,可是玉米呢?怎么没见玉米?一般来说,玉米不都应该是和红薯马铃薯配套出现的吗?
“姑娘,姑娘,你……你怎么了?”浣娘见元媛的眼直勾勾看着那些东西,都吓傻了,急急的摇着她,话语里已经带了哭腔:“姑娘你醒醒啊,你……你别吓浣娘……”
“哦,恩?不怕不怕……”元媛拍了拍浣娘的手,笑眯眯的道:“浣娘啊,我们以后有好东西吃了。”说完她就上前对那个正捡着地瓜土豆的人道:“大哥,你怎么要扔掉这些东西?不留着吃吗?”
那男人转过身,惊讶的看着面前打扮不俗的女子,一时间手脚都没地方放了,结结巴巴道:“这……这东西能吃吗?如此……如此丑陋,姑娘……莫要说笑。”
元媛奇道:“咦?这不是你们家种出来的吗?那你是从哪里得到的这些东西?”
那汉子瘪了瘪嘴巴,叹气道:“这是几个不知从哪里来的妖怪给的。”说到这里,胆战心惊的向四周望了望,见只有不远处站着一个老人和一个年轻人,再就是身边这两个女子,那秦三不知去另一边和人说什么了,于是他就神秘兮兮的道:“说出去你们别不信,是真有妖怪的啊,说的话咱们也听不懂,都是红头发,眼睛有蓝的有绿的。他们从海边登上岸,俺们村里人都吓懵了,纷纷拿东西去打他们,可没想到他们有法宝,打在地上像打雷一样,连石头都裂了,你说人能挨得住吗?俺们没办法,就只好听话了,好在那些妖怪不知道要干什么,在村子里住了两天就走了,还留了这些东西给俺们,俺们害怕啊,俺在村里还是个大胆的,就受大家伙的托付,走了几百里路,想着京城里有龙气压着,就想把东西给扔在这里,没想到还被打了一拳,真是晦气。”
元媛忍不住笑了起来。摇头道:“你不懂,那些人不是妖怪,是从很远很远的海的另一边过来的。这些东西也不是留下来害你们,是他们给你们的谢礼,味道可好着呢。”
浣娘直拉元媛的衣角,她听了那汉子的话,腿都吓软了,一心就要拉着元媛走。却见她不但不走,还径自走上前,掏了一块碎银递给那汉子,笑道:“这些东西真不是坏的,这钱你拿着吧,东西我买下了。”
那汉子如同看怪物一般的看了她两眼,忽然道:“姑娘……喜欢,就……全都拿走吧,俺……俺不要钱……”话音未落,人已经飞快的跑了。
元媛看着那一袋子地瓜和土豆,也傻眼了,心想我虽然能拿的回去,但一个姑娘家,在大街上扛一袋地瓜,这……这情景也很惊悚吧?
思来想去,实在没办法了,只好考虑着不如雇个人扛回家去。四处看了一眼,还不等找到人,就见先前那一直站在一旁的一老一小走了过来。
元媛仔细看了那两人一眼,只觉得他们虽然穿着普通,但身上的贵气难掩,心里不由得暗道会不会是哪位大官微服出巡,查看老百姓的生活,要是这样的话,自己就按照小说里写的那样把地瓜土豆推荐给他,也算是做一只稍稍改变历史的蝴蝶。
果然,就见那老人走到面前,蹲下来看着尚未收进袋子里的几个地瓜土豆,迟疑问道:“这东西……真的能吃?”
“能吃啊。”元媛微笑,然后不等那老人询问,就捡起一根地瓜道:“你回去洗净了,然后用水在笼屉上蒸着,剥了皮里面有软软的黄色的瓤,很好吃。也可以先将生地瓜洗净去皮,再将整根地瓜切成一片片的薄片去油里炸,炸成金黄色的就好了,又甜又脆,或者切成细丝放在油里炸着,捞出来和白菜虾米等在一起凉拌,也是很好的。再或者你把蒸熟了的地瓜剥了皮,捣成瓜泥,然后用点糯米面或白面和了,揉成丸子下锅里炸,又软又甜,好吃的很呢。”
那老人起先面上带笑,似乎是不信的样子。但听元媛说出了这么多的花样,面上表情就不由得郑重起来了,看着元媛道:“真有你说的这么好吗?还这么多种做法,那这个东西呢?看着外形和那个倒像,细看又不一样。”
元媛笑道:“哦,这是土豆,当然和地瓜不一样了。恩,这个也可以像我刚才那样吃,但是最好用它做菜,你把它的皮去掉,切成块,和牛腩一起炖着,是最好吃的,或者也可以用来和牛肉,鸡块一起炖或红烧,总之是配菜的,做法多着呢。”
那老爷子慢慢点了点头。元媛捡了几根地瓜装在手上的小袋子里,又让浣娘拿了几个土豆,起身微笑道:“老爷子,我们也拿不了这些,剩下的都给你吧。这个东西是很高产的,而且无论什么地都可以种,旱涝保收,灾年若有了它,便是百姓们救命的佳品了。”
她说完,就和浣娘转身离去。那老爷子仔细看着地上这一堆的东西,良久才抬头看了一眼年轻人:“秉承,你觉着,这东西真能像小姑娘说的那样好吃?”
那叫秉承的青年微微弯身道:“这个属下却也不知道了,不如拿回去让御厨们试着按她说的做一做,不就清楚了?”
老者点点头,又凝重道:“别的倒还好,我在意的是她说的最后一句话,若这东西真能旱涝保收,还能高产,咱们便再不用怕了。唉,国家虽大,土地虽多,奈何富饶之地少,旱灾水灾多,边疆又连年不太平,百姓们的日子,不好过啊。”
老者边说边摇头,那青年连忙笑着宽慰他道:“老爷不必忧心,我们带回去试试,果真好吃,便取出种子,在地里试着种些,若真是高产,又旱涝保收,就下令让全国都多种这个便是了。”
老人点点头道:“恩,的确有道理,好吧,便先带回去试一试。”说完他扶着秉承的手站起来,而秉承则从腰间掏出一根绳子,在那袋子破了的口子上紧紧绕了几圈,包裹严实后,便扛起来跟着老者从容离去。
第十六章
且说元媛和浣娘拎着些地瓜和土豆,一边走一边就忍不住在想,暗道难道现在的这个朝代还没和外国人接触过?恩,看起来这里应该是地球啊,这所有的一切文化作物,都是和地球上没什么不同的,除了历史。而且那个男人说的能把石头打裂的东西,该就是最早的火枪吧?或许还会更加的先进一些。难道大宁朝竟然没有吗?那他们打仗靠什么?原始的刀剑弓箭长枪?可惜啊,我对制作兵器一窍不通,不然说不准也可以做一只大大的蝴蝶,好好风光一把呢。
正想着,忽听浣娘道:“姑娘,咱们……咱们还是把这东西扔了吧,您……你怎么笑的这样的啊?”
元媛回过神,只见浣娘一脸惊恐的看着她,那模样仿佛看见她脑袋上蹲着一只妖怪似的。她不由得笑道:“你放心吧,我是阎王爷放回来的人,哪有那么容易就被附体啊,这东西的来历我知道,上一次去丰都城,亲耳听见其他灵魂说过的,他们给我展示的那个世界,可精彩美妙多了,我虽没全记下,但也记了不少,回去我弄给你吃便知道了。”
她这样说,浣娘也只得罢了,毕竟她是第一个被元媛灌输了死后重生的迷信思想的人,对此深信不疑。
眼看元媛走了几步,又进到一家绸缎庄子里,浣娘慌了,连忙追进来问元媛要做什么。元媛就笑道:“没什么,我看娘和琅嬛每日里也没什么事情做,无非针线女红,她们又都心灵手巧,所以想着买些布匹给她们,一来可以做四季的衣服,二来也能做些绣工,使日子不那么无聊罢了。”
浣娘大喜,连声赞这个主意好,想的周到。掌柜的见这两个女子虽然穿着不甚气派,但料子也都是上好的,哪里敢怠慢,只是狠狠瞅了她们手中拎着的两个袋子几眼。
浣娘脸就红了,元媛倒大方得很,对掌柜的道:“这里有没有布包,有的话我们买一个使使。”
掌柜的连声称有,这绸缎庄本身也是一家裁缝铺子,前面卖布,后面做衣服,当下去后面拿了一个口袋过来,浣娘和元媛将那两个不怎么结实的袋子放进布包里,又都要水洗了手,这才挑起缎子来。
元媛和浣娘的运气还不错,偶然间进的这个布庄,是京城中口碑最好,货色最全的铺子,在那些繁华地段,都有他们的分号,偏这个算偏僻的地方才是他们的总号。
也因此,这里的货竟是最好最全的,绫罗绸缎纱,各种的布料都有。元媛和浣娘两人眼睛都花了,像浣娘这种钟爱女红的人,更是连步子都挪不动了,只恨不得把人家的铺子都买下来才甘心似的。
那绸缎庄的掌柜倒是个和气的,年岁也轻,一张清秀的脸上满是笑意,看着便让人舒服。他坐在那里,笑吟吟的看着浣娘与元媛挑布匹,一张脸上也绽放出无限光彩,似是很为自己的货被夸赞而骄傲。
元媛也是两眼放光,她在现代的时候就喜欢布艺,尤其是那些栩栩如生的绣品,此时见到这些东西,不禁令她想起那句高尔基的名言,不过要改成“我扑在绸缎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当然,为了顾及淑女形象,她也只能眼放绿光,动作还是一贯的优雅温柔。
实在是琳琅满目,两人挑了半天,最后挑了几匹织锦缎,又挑了十几匹纯色的丝缎,却是为了绣花用的,淡粉深粉大红薄荷淡绿等等的颜色,不肖多说。还有做床帐和糊窗子的纱罗,也有各种名目,其中甚至还有几种纱让元媛想起了红楼梦中的“软烟罗”和“霞影纱”。只不过不是那样叫法。
选到后来,足足选了几十匹绫罗绸缎,还有那些绣花的丝线,也都各种颜色的选了几十束,就连那掌柜的眼睛都有些发直,从柜台后站起来,喃喃道:“两位选了这么多,可要怎么拿回去?小店今日里偏伙计还请假回家了,只我一个人。”
元媛也傻眼了,忽见店外又走进一个高大英俊的男子。那掌柜的一看见他,就笑道:“亭山,你怎么过来了?不是说要去赴宴的吗?也好,既然你来了,便帮我跑一趟腿,去帮这两位姑娘叫辆马车过来吧。”
那叫亭山的男子看了元媛和浣娘一眼,又转头笑道:“也好,我跑这一趟腿,等一下你便和我赴宴去吧,他们说了,再不把你叫去,就和我割袍断义呢。”说完便走出门去。
元媛看着掌柜的,笑道:“真是多谢掌柜的了,还累你朋友替我们去找马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