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婚入局_分卷阅读_360
作者:弄清浅      更新:2020-07-27 07:50      字数:2026
  陆初画的人是:苏暮。
  而宋哲宣之所以会认错,大概是因为画里的苏暮是站着的,这两天大概是陆初心目中设想苏暮站起来的样子。
  慕云深把画像与那一叠书信放到一起,开始从头翻日记。
  ……
  2010年1月20日,天气雨
  s市冬天不太冷,但下起来雨来就要人命,凉意好像要钻入骨子难以忍受,妈妈说这里是我的家乡,但我着实不喜欢这个城市。
  2010年2月7日,天气晴
  今天是南方的小年,外公难得清醒,想吃后街老店卖的混沌,妈妈遣我去买,街坊邻居问我是谁家的孩子,我刚回答老陆家,那人看我的眼神马上就变了。
  果然,人性到哪里都是一样。
  ……
  慕云深看到此处,几乎能够想象出陆初拿事不关己的嘲讽表情,唇角不由扬了扬。
  写第一篇日记应该是陆初刚回到s市不久,想来日记的主人很懒,十天半月才会写上一篇,而且只是寥寥数句话,不像是写日记而更像是寻常记录。
  慕云深心想,这确实是陆初的风格。
  接下来的一篇日记时间间隔得更长,足有两个月。
  2010年4月9日,天气雨
  外公最终还是没能熬过去,生命的尽头,他第一次叫了我的名字。
  只不过他说的是:“陆初,我真希望你妈妈从来没有生过你。”
  他的目光依旧没有温度,可是声音却在颤抖。
  那一瞬间,我心中便明白了,这个年迈的老人,就算被病痛折磨得不成样子,但还始终对当年的事情耿耿于怀。他发病的时候,偶尔识人不清,有那么几次他把我当成了年轻时的妈妈,冲着我说“滚”,可我却看见他眼角流出眼泪。
  我想,或许外公怨得不是我,他怨的是当初没能阻止妈妈误入歧途的自己。
  我跪在床边,就那么看着他,说:“外公,您又何苦自欺欺人?”
  外公浑身一颤,良久他叹了口气,苦笑道:“也罢,至少我去后,你妈妈还有你。”
  是啊,这世上我又只剩下妈妈一个亲人了。
  2010年4月10日,天气雨
  今天我和妈妈带外公回老家,我第一次见到外婆的照片,老照片上的女人很很年轻,看起来温婉娴静。妈妈说外婆是大户人家的小姐,认识外公前,家里已经给她定了亲,但她与未婚夫素未谋面,并无感情,而是对外公一见钟情,二人互通情意后,外婆便不管不顾要嫁给外公,为此几乎与家里闹翻。幸运的是,外婆最终嫁给了爱情,也得到家人的理解,只可惜红颜薄命,没能熬到妈妈长大成人。
  我发现,妈妈和我在情感取舍上,竟然像极外婆,只是妈妈没有外婆的幸运,我又能有那样的幸运吗?
  2010年6月3日,天气晴
  苏暮,和你失去联系已经整整一年了,你在哪里呢?
  2011年7月15号,天气晴
  如愿被s大艺术系录取,妈妈告诉我到了学校后要敛锋藏芒,我不知道怎么跟她提我打算去美国的事情。
  2012年3月4号,天气雨
  今天s市又是阴雨天,但我却很开心,因为交换生的名额下来,苏暮我很快就能去美国找你了。
  慕云深翻到此处,手指顿了顿,在这篇日记里,陆初喜悦的语气跃然纸上,但那时的她却不知,苏暮已然车祸去世。
  慕云深想他那时在干什么呢?
  似乎在忙着找车祸的真相,忙着构建达铖科技的雏形,忙着照顾那只被苏暮拜托、最终被他带到美国水土不服的胖猫。
  而在忙碌的空隙,他总会也会想起那双将他从鬼门关拉回的茶色眼睛。
  手指继续翻动着日记,慕云深发现下一篇日记时间又隔了大半年。
  2012年10月18号,天气不好
  妈妈拿命逼我放弃画画,看着沾满妈妈鲜血的刀,我吓坏了,终是答应了她,苏暮,我没有忘记和你的约定,可是,我只有一个妈妈。
  慕云深明白,为什么陆初中间间断了那么长时间没有写日记,因为那段时间她的右手出事了。
  后面几年,陆初的日记依旧断断续续,记录了一些她认为重要的事情,可与先前不同的是,她的字有了很大的变化,所说先前的字体娟秀灵逸,那么后面的字就有点难看,像是刚学写字一样,扭扭曲曲毫无风格,这样的字体延续了一年左右,才渐渐好了起来,那一年也是陆初记日记最频繁的时候,事情也很是琐碎,慕云深怀疑她的本意并非想写日记,而是刻意练字。
  日记时间写到了2015年时,纸面上已经是一手漂亮的柳体,刚毅有劲,棱角分明。
  日记本翻过小半本,时间已经走过五年,慕云深从陆初的字体感受到了脱胎换骨,她本人也经历了涅槃重生。
  然后慕云深意外地在陆初2015年的日记里第一次看到了自己的出现。
  2015年9月14号,天气雨
  专业要求实习,我听见后座同学在讨论一家达铖科技的新公司,说是这家公司的团队非常厉害,据说是老板直接从硅谷带回一批人才,在s市借壳收购一家科技公司成立新公司不到半年时间,就垄断了s市的防盗市场,而且达铖的老板和s市的第一财团沈氏财阀的关系非同寻常。只要能进达铖科技实习,将来有望跳槽到沈氏财阀,就算不去沈氏财阀,若能顺利熬过实习期成为达铖的正式员工,薪水福利待遇比其他同类公司高出三分之一,绝对是个好去处。
  看着后座的几个女同学跃跃欲试的样子,我大抵明白,她们其实更感兴趣其实不是达铖的职位,而是那位年纪轻轻却已跻身s市商业新贵的老板。
  也对,青年才俊谁不喜欢?
  那几名女同学见我看过去,急忙捂严实了招聘信息,我知道她们在害怕我跟她们争抢实习机会,因为两年就修完别人四年才修完的学分,在班级里一直是异类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