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棺发财_分卷阅读_43
作者:知道深浅了      更新:2020-07-31 06:37      字数:3942
  第70章 定情信物
  我一怔,她又想干嘛?
  我怔怔的看着她,心跳加速,她刚才说我和小月戴对戒很好玩,莫非她也要玩?
  可特么的拿这种真正的古董去玩,这是要命啊!
  现在人人都戴纯金戒指,我这戴红宝石戒指出去,是不是太招摇了?
  而且财不外露,只怕戴这个出去,真碰上歹徒,搞不好直接被人剁了手指!
  “还愣着干嘛?过来呀,给我戴上!”月兰见我发呆,又催促道。
  “哦!”我便慢慢的走了过去。
  到了她面前,心里砰砰直跳,那宝石真是太刺眼了。
  我拿起其中的一枚,不想她却骂了句:“笨蛋,那是龙形的,你戴的,我得戴那凤型的。”
  我的脑袋嗡的一声,真的要我戴啊!而且是龙凤戒指,这尼玛的寄意是不言而喻啊!
  我小心的拿起那枚戒指,很精致,作用很细,而且看来有些年头了,黄金都有点发黑了,她很配合的伸出右手,我看着她的眼睛,四目相对。
  她用眼神催促我继续,所以我便低头,将戒指套进那纤细的无名指上。
  戴上之后,她还把手放在眼皮底下,仔细的查看,甚是高兴,有种心花怒放的感觉。
  “来,我也给你戴上!”她拿着那枚龙形戒指,看着我说。
  “这么贵重的东西,我要是戴出去了,只怕会被人打劫,小命不保!”我开玩笑着说。
  “不怕,谁杀了你,我再为你报仇!”她笑笑说。
  我都无语了,我说:“你为什么不是想着时刻保护我,而是想着我被人杀了,你才给我报仇,那有个屁用啊!”
  “一个大男人却要一个弱女子保护,丢人!”她数落道。
  我感觉说不出话了,被堵得死死的。
  然后我一愣神,那枚戒指已经套我手指上了,前两天还是纯银的对戒,这下倒好,鸟枪换炮,从几十块钱的对劲换成现在无法估价的古董红宝石戒指。
  再下一刻,月兰说了一句话,打破了我的幻想,我本以为她是闹着玩的,没想到她说:“你们这里男女定情,就是用这种方式吧?”
  咕噜一声,我再次吞了口口水,点了点头说:“是,这应该是全世界都这么干的,难道你们那里不是吗?”
  “我们那边的定情信物不一定的,但很多都是家传的玉佩或者镯子啥的!”月兰说。
  “那我们这算什么?”我瞪大眼睛看着她。
  “定情咯!”她很直接的说。
  我瞬间石化,哪有这么直接的?
  我低头看着那戒指,很漂亮,我戴着也很好看,便没有说什么!
  “这戒指我要你一直戴着,不管何时何地,哪怕是洗澡,你也得给我戴着!”月兰突然敛去笑容说:“敢脱下来的话,我就去剁了吴小月的手指。”
  “这……”我都无语了,我给吴小月戴戒指,她要去剁了吴小月的手指,此刻我要是脱下这戒指,她又要去剁了吴小月的手指,这吴小月招谁惹谁了,怎么这么冤!
  想了一会,也通了,吴小月招谁惹谁了?招我了,惹她了!
  我也抬起手,仔细打量着戴在手上的戒指,她也是如此,也是仔细的端详,时不时伸出右手摸了摸。
  两人都没有说话,只是时不时的用眼光瞄对方,四眼之间那种浓浓的韵味,自然不需要言语。
  “今晚能不能不走?”许久,我才抬头看着她。
  她先是一怔,也没有说话,没答应也没拒绝。
  当然了,我的意思是留下来陪我,不是跟我干嘛干嘛,而是像之前那样她睡师傅的床。
  她站了起来,然后看了看我,而后朝着电灯开关走了过去,啪嗒一声,关了灯。
  她回到了床边,然后就躺下了。
  我就静静的看着对面的床,时而闭眼感应她那团代表着她的光芒,时而睁眼,看不清她的面容,却能看清她的轮廓。
  可惜的是今晚没有月亮!
  我坚持了很久,一直不让自己睡着,但是凌晨的时候,也是人最困的时候,我是睡睡醒醒,一个晚上醒了几十次,每次都是醒了,发现她还在,然后又继续睡觉。
  然后后来就睡着了,只是凌晨的时候,听到嗖的一声,我猛然睁眼,发现月兰走了,从天窗飞走了。
  我抬头望着天窗,痴痴发呆,直到脖子酸了,我才收回眼神。
  看来这个天窗是永远都不能补了,这是月兰回家的门,我不能把这扇门关上。
  上帝说得真他妈对,给你关上了门,必定会为了打开一扇天窗!
  本想睡懒觉补眠的,谁知道刚躺下,我爷爷就推门进来,然后把几本书直接丢我被子上。
  我一咕噜爬了起来,揉了揉睡意朦胧的脸,看了看那几本书,都是线装本的老书,是爷爷昨天说的孤本,我瞄了一眼书名,《葬书》《葬法倒杖》《撼龙经》《阴阳五要奇术》《黄帝宅经》!
  我抬头看着我爷爷,一脸茫然的问:“爷爷,您让我读这些啊?是为了干嘛?”
  “为了配合你师傅给你的那两本书,等你把这几本书都研究透了,我再带带你,以后也算有了一门本事,等爷爷死了,你也可以有门路糊口。”我爷爷对我郑重其事的说。
  “爷爷,您说啥胡话呢?您会长命百岁的。”我脸色扭曲的说。
  “我才不要活那么久,老歹命,活多久就劳碌多久,爷爷累了,想歇歇。”爷爷不苟言笑的说,所以我也没敢开玩笑。
  我说:“那即便您仙去了,不还有我哥和我嫂子吗?他们还能不要我啊?”
  啪的一声,爷爷一巴掌就盖我脑门上了,骂道:“你怎么就想着一辈子靠别人,你就不能有点出息吗?小凡,你应该自己学着长大了,爷爷会老,你哥哥嫂子也会老,你应该想着替他们分担,而不是给他们添麻烦。”
  爷爷的眼神很复杂,眉头紧皱,我猛然记起,爷爷之前说过不赞成哥哥和嫂子在一起的,说他们在一起不会有好结果,说好像后果是老三种,要嘛男死,要嘛女死,要嘛一起死。
  我整个人瞬间不好了,一阵阵的伤感,爷爷这是在担心他走之后,哥哥嫂子的劫数万一应验了,以后就没人管我了,如果我不自己独立起来,只怕活下去都有问题。
  我深呼吸一口气,对着爷爷说:“爷爷,我知道,您忙去吧,我哪也不去了,就好好在屋子里读书。”
  “嗯,这就对了,先去洗漱,然后吃饭,吃完再来看。”爷爷见我似有所悟,便欣慰的说。
  “嗯。”
  第71章 五本孤本
  上午的时候,家里来了人,是村长带着那几个被蚂蝗咬的人来我家道谢了,貌似还带了不少东西。
  体内的蚂蝗一排除,这些人恢复得很快,两三天就能下床走路了。
  这些人当中就有吴小月,我听到她声音了,她肯定是请假在家休息。
  她还问我爷爷,我在干嘛,我爷爷说我做错事,现在被罚在房间内思过,谁都不能见,吴小月便哦了一声,没有再说什么。
  但我想她肯定有些失望,就如同我,心里有点潮湿的感觉。
  外面的人是吴小月,而我手上戴的戒指却是月兰给的,我不知道怎么面对,所以还不如不见,至少这样对她好,对我也好。
  不去想她,索性翻开爷爷给我的五本书,一看进去,就感觉入迷了,难得能有这样心无旁骛的心境去读书。
  我翻开了《撼龙经》,里面密密麻麻都是爷爷的注释,就跟师傅给我的两本书一样,也都是密密麻麻的注解,因为里面很多的生僻字,还都是文言文,以我九年义务教育的高学历,要理解这个东西显然不是那么容易。
  幸好有了这些注解,如果再不懂,我还可以直接去问我爷爷。
  《撼龙经》将山脉分为贪狼,巨门,禄存,文曲,廉贞,武曲,破军,左辅,右弼九星,整本书就是结合这星象来概括山脉地貌,全文分为三篇,上篇为千中寻枝,中篇为寻龙到头,下篇为结穴之法,而其中葬法就有二十四种。
  爷爷说这是配合我师傅留给我的那两本书和手艺,看来不假,师傅是捡骨匠,帮人捡骨,帮人选地造坟,而这些书就是系统的学习所有的知识。
  就好比撼龙经,就是选山脉,选地址来下葬,里面还有诸多的葬法。
  其中的寻龙到头,就是夜观天上的星宿分布,来判断山脉河流走向,以来选定下葬的地方。
  我记得老陈曾经说过,姓孙的盗墓贼不用精密的科学仪器,就能凭借天上的星象,来断定古墓的所在位置,难道他已经背熟了撼龙经,如此看来,他对于寻龙点穴之法已经到了不敢想象的地步。
  然后我猛然一怔!
  爷爷给我这些书,是不是还有其他的用途?比如像姓孙的这样去盗墓?
  我猛吃一惊,如果说以前,我不敢肯定,但是自从我需要尸参续命,而且山上的古墓被发掘了,爷爷也不用再守山了,难道他准备带着我去挖墓找尸参?
  如果要挖墓,就得了解古人是怎么找地建墓的,所以这些古人的书籍是必读的,要想挖,就得知道他们是怎么建的,在哪里建的!
  这个逻辑想通了之后,我整个人都不好了,才明白爷爷的良苦用心,这种事他不方便直接说,只能以这样的方式。
  而且爷爷的师门有规定,是不允许他盗墓的,所以才借我师傅的名义,说是辅助我学好师傅的手艺。
  第二本是葬书,文言文全没看,基本是根据书旁边的注释去理解的,则是描写古人下葬时的诸多礼仪和风俗。
  每个地方下葬的风俗和礼仪都不一样,就别说跨省了,同一个省份之内的两个市,都有可能风俗不一样。
  其中有段注释是这样的,‘气随风走,风走带土,扬土升天。’
  所谓的坟墓就是聚气聚风水,选墓下葬的目的就是为了气和风水,气又关系到运,所以也称气运。
  一命二运三风水,命格天注定,但这运和风水则是可以人定,至少可以改,就好比这选坟造墓。
  这气运和风水关乎子孙后代,所以这选址下葬可是大事。
  穴有三吉,葬有六凶,穴吉葬凶,与弃尸同!
  这话不难理解,就是说下葬除了要地利,更需要天时。
  选了好地,建了好墓,如果不挑个吉时下葬,那就如同弃尸。
  所以这些都是很精要的东西,而且很难去掌握,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学会的,爷爷给我这本书的目的,我理解为跨地域,因为每个省的古墓都不一样,所以得按当地的葬法去推敲,方能找对地方。
  至于《阴阳五要奇术》,这特么就更难懂了,涉及到金木水火土五行,这种捉摸不透的东西,都是要日积月累沉淀才能掌握的。
  说的是坟墓也讲究五行平衡,阴阳平衡!
  五行平衡是按当时墓主人下葬之时,及坟墓选址来断定所缺失之五行元素。
  除了墓主人本身的五行元素,比如有木和水属性,那么就得补金火土,金好补,放入金银首饰就行,穷人就放铁,只要是金属的就行。
  土就不用说了,拿一盆家乡的土放棺椁边上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