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穿书文里的恶毒炮灰_分卷阅读_108
作者:
廿乱 更新:2020-09-10 21:14 字数:4163
他、他眼前正好飘过一个白色的影子!
没有头的,没有头的!
还发出奇奇怪怪的非人类叫声。
“还我命来……”
“还我头来……”
“还我腿来……”
沈明云又缩回的被子里,假装自己什么也没听到,大胖身躯把床抖得咿呀作响,这床一听就不是很结实。
“我没有害你你不要来找我啊!”
他感觉到长指甲划过床沿的声音,然后那个重复的怪叫声离他越来越近,越来越近,似乎就在他耳边!
沈明云吓得口不择言道:“冤有头,债有主,我不是你的债主啊,你不要来搞我,或者你告诉我害死你的人是谁,我,我帮你!”
那只“鬼”似乎听到了,他停顿了一下:“你~要~怎~么~帮~我~我~死~得~好~惨~啊~”
沈明云:“我真的可以帮你,我,我是四皇子妃!只要你告诉我谁杀了你,我真的可以帮你!”
“鬼”并不信沈明云:“不过是区区四皇子妃,能做得了什么,你不过是后宅之人,杀害我的可是朝堂大官,我不信~”
沈明云急于证明自己:“我有宝物!我有所有人都不知道的宝物,只要我想,没有什么不可以的!”
“鬼”:“哦~?那让我瞧瞧你的宝物,你把它给我。”
沈明云:“它在我身体里,别人用不了它的,只有我才可以。”
“鬼”:“这不过是你想躲开我的伎俩罢了,我不信~”
沈明云:“我发誓是真的,我的宝物连我爱人四皇子都不知道!”
“鬼”似乎非常好奇他的宝物:“是吗?你的宝物从何而来?”
沈明云想拍死自己,一时嘴快,暴露了自己有系统这件事,但鬼应该没关系吧,他们又不能跟人类交流,或许是因为他是主角才会碰到这种事。
没想到他穿越的居然还是一篇灵异文,没准他还能收个鬼当小弟?
沈明云没忘记这只没头鬼有多恐怖:“实话告诉你,它是绑定在我的灵魂之处的,你想取也取不走。”
“鬼”:“那我把你杀了岂不就可以把宝物变成我的了?”
沈明云一听又急了:“不、不是这样。”
“鬼”的声音突然变得凄厉:“那是怎么样,我没有耐心,你快点说!”
沈明云差点被吓尿,但幸好他忍住了:“它若是自愿也是可以的吧,我猜。”
“鬼”:“那你快让它出来!”
沈明云:“不、不行啊,我刚叫它了,没反应,可能可能晚上在休息,我可以让它帮你的!”他坚决不提积分一事,否则他就解释不清楚了,古代的鬼肯定都很笨。
“鬼”:“既然如此,那我明晚便跟你到家中,想必明晚那宝物应该醒了,若是我得不到它便毁了你。”
话音刚落,沈明云便吸入一口白烟,然后昏倒了过去。
那只“鬼”走到窗边朝外头咕咕咕地叫了几声,然后开始把被迷昏的四皇子府的人搬回原位。
一切复原。
等天亮后,沈明云醒来,他摸了摸自己的胸口,又看了看窗户和门。
都是锁得好好的,连他昨夜找出来的火折子都在原位,他昨晚只是做了个梦?
其实他并没有帮到鬼?
幸好幸好,吓是爹了!
不管是做梦还是真实发生,沈明云也不想去深究,他立即带着人下山,连“罗舒钰”有没有下山他都没有再去打听,昨晚的梦真实得令人害怕,他现在一定要先回府里找到几年前从和尚那儿要来的护身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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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府里等候消息的罗舒钰早膳后便得到他想要的信息。
听着暗九描述着沈明云被吓的过程,罗舒钰心情大好。
原来系统是可以转移到他人身上的,暗九昨晚为避免露馅没有问太多,不过他说了今日还会去寻沈明云,届时再到四皇子府找机会问一问。
罗舒钰夸暗九:“见好就收,做得很好,接下来看看能不能再问出点别的。”
他想要的是关于系统的秘密,至于系统怎么让沈明云做任务,这些他从书中早就得知了,但书中直到大结局也没提系统离开沈明云,后面会怎么样?
四皇子成功登基后,系统是否会离开了当时的世界,去寻找下一个宿主?又或者一直陪着沈明云?
这些都是罗舒钰所不知道的,他要弄清楚系统和沈明云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
是沈明云离了系统不能独活,还是系统离了沈明云不能产生作用,又或者系统转移到他人灵魂上也可以?是类似于契约者的关系吗?
既然选择对付系统,罗舒钰就要把它了解得更加透彻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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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明云连早膳都没吃就往府上赶,回来时,直接冲到四皇子面前抱着他委委屈屈地将昨晚遇鬼一事给说了,四皇子被他冲过来的劲给撞得往后一昂,差点没把他撞死,他推了推沈明云,两人拉开一点距离。
四皇子咬牙安慰道:“怎么会有鬼呢?那可是道观。”
沈明云:“其实我怀疑是我做梦,早上问了侍卫,他们都说昨晚没有离开自己的岗位。”
四皇子有些许不耐烦道:“可能你昨晚爬山太累了,加之又在陌生之地才会如此,我还有点事儿要出去一趟,你在家里照看好孩子。”
沈明云:“知道了,你去吧。”
他也没多想,反正四皇子每日都很多事情要忙。
然而,今日的四皇子似乎并非真的有事,他去了一间酒楼,在那儿与周国人碰了头,并且拿到了周国二皇子给他的回信,并从送信的人口中得到一个令他有些担忧的消息。
周国二皇子要来京城了。
不过,是悄悄的。
作者有话要说: 三皇子:媳妇儿,今天我是一个帅气英俊多金的男人,你是我们家养家的孩子,你从小就喜欢我,可是我并不喜欢你,于是你又来爬我的床,试图占有我的身子。
罗舒钰:其实我早就知道你爸害死了我爸,他因愧疚才收养了我,我馋你是真的,当然,夺回属于我们家的一切也是真的。我博得了你父亲的信任,进了公司和你平起平坐,而你只在乎儿女情长,最终我拿回家产,而你被我一脚踢出公司。当然,你决定替父还人情债,咬牙被我包养,反正我过的挺爽,你爱不爱我,不重要。
三皇子:……
第97章 多人游戏
时间过得飞快, 三皇子府上的重重小宝贝差不多能翻身了,养得白白胖胖的。
四皇子一派不停在向天盛帝递奏折,大夏国一日不能没有太子, 无论如何也要立一个才行。
距离前太子自缢身亡已经过去快两年了,太子一事更不是不能提之事。
而今,天盛帝的身体问题越来越多, 请太医的次数又开始增加。
在重重的满月酒过后,天盛帝不久后便感冒,虽说感冒只是小病,但到了他这个年纪,小病若是没治好也能引发成大病,天盛帝庆幸的是有梅妃和贤妃盯着他按时吃药, 这次的感冒倒是对付过去。但不能对付过去的却是朝堂上的烦心事,天盛帝不像以往那样能够长时间伏案批奏折,以前还有太子可以分担, 现在都是他一个人处理,六部和内阁虽有分担, 但这大夏国的工作量还是很大。
一部分人提出立太子也不是没有理由, 他们确实需要一位明确的储君,说句不好听的,日后若是天盛帝哪天一病不起, 或者突然薨了, 新太子也能立即接任后续的工作。
四皇子一派自然认为四皇子是最为合适的,一是他下江南找到贵妃娘家犯事的证据,扳倒了贵妃,二是扳倒了一直抵在天盛帝喉咙上的利剑右相燕家。
虽说朝中现在还有燕家党,但大多都不成气候, 四皇子现在势头正旺,且还算十分得天盛帝的重视,不少重要的事情都交由他来负责,反观三皇子,回京后,并未担任要职,天盛帝也暂时没有让他回固城的意思。
不少人都觉得奇怪,天盛帝对三皇子家的小皇孙十分宠爱,但是又没有让三皇子在京接任务,这是依旧还会放他回燕京的意思?
朝中的猜测和如雪花般飞来的奏折,天盛帝也不能装作什么都没瞧见,他召见四皇子的次数越来越频繁了,倒是三皇子,依旧十分低调。
天盛帝召四皇子五次才会见三皇子一次,任谁看,都会觉得天盛帝意属四皇子,包括四皇子本人。
这回真的稳住了,没白费他负荆请罪的力气,现在背后的皮肤还边还有一点细小的疤痕。
这日,天盛帝又一次把四皇子叫到御书房,问他一些政见,四皇子对答如流,显然是做过功课的,天盛帝还算满意。
待四皇子带着满意的笑容离开后,他遇到了同样被天盛帝到叫御书房的李明瑾。
“三哥,你今日怎么进宫了?”四皇子脸上写着有说不出的骄傲,他现在脸上对未来的期许越来越高,有时候难免会流露出几许得意之色。
“想进就进。”李明瑾还是一样会噎人。
天盛帝跟四皇子谈的是春闱一事,问他由哪位主考官担当合适,一想到李明瑾武还可以文却一般,想来春闱也跟他没什么关系,只是,四皇子已经多次派人暗示让李明瑾回固城,但是他收效甚微,天盛帝无动于衷,他还是很愁,父皇到底什么时候才让他三哥回固城,他不走,自己一日不安。
好在春闱有可能被委以重任,他心情得到一点安慰,他忍不住向李明瑾炫耀:“父皇刚问我春闱让谁当主考官合适。”
李明瑾撇他一眼:“哦,然后?你想自己当啊。”
四皇子在文官中的支持率还是很高的,不少学子也比较推崇他,毕竟靠着沈明云,他得到不少流传的诗句,现在人人都觉得他写诗一流。
不过,四皇子比沈明云聪明,他虽拿到诗,但是他不直接用,而是修改一些字词,替换差不多意思的词,这么一看,别人也说不得是他抄的,纯粹是借鉴,借鉴。
四皇子谦虚道:“哪有,三哥可别乱说,要是被天下的学子知道还不得写文章骂我不要脸。”
李明瑾心说他本来就很不要脸:“不当你说个什么劲儿。”
四皇子:“……”
李明瑾赶着去见天盛帝,便不与他多说,也不想听他在那我炫耀自己得人心。
天盛帝现下心情还不错,他确实在纠结此次春闱由谁当主考官。
他意属左相,可是左相现在是他的得力助手,抽不出身,便想让其他大学士,但是又觉得对方的职位不够高,不足以担任此要职。
于是便叫四皇子,问问他的看法。
不仅如此,他还叫上了李明瑾。
他将自己的为难之处跟李明瑾说了一通,李明瑾向来直言直语,也许有他的看法也不一定。
他现在有什么卡壳的事情,回回一问李明瑾,都会发现他有不同的见解,当然,他也就提个一两句,让他多说还懒,天盛帝回回都很无奈,还得自己发散思维去思考,但是吧,对李明瑾这种爱搭不理怕麻烦的态度又很是受用,用沈明云那个时代的话解释就是,天盛帝就是个纯抖m。
“你对春闱主考官一事有何看法,选谁合适?”天盛帝还把官员推荐的两位合适全选递到李明瑾面前。
李明瑾翻都不翻,直接说道:“父皇,要不让儿臣当当吧,反正我最近也无聊得很。”
天盛帝十分诧异:“当主考官可是儿戏?”
李明瑾理直气壮道:“这怎么儿戏了,儿臣近日在思考对重重的教育方式,他日渐长大,差不多就要开始认字儿了,若是儿臣当了一次主考官,等他长大了不得崇拜儿臣这个做父亲的。”
天盛帝:“……这怎么行?”他是挺喜欢重重的,乌溜溜的眼睛特别有神,想着想着他就想孙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