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昊_分卷阅读_14
作者:酥馍馍      更新:2020-06-09 07:02      字数:2797
  茉莉花的香气。
  宋明晏回头,先入眼的是如同烈火般颜色艳红的马裙,随后便是细细碎碎的流苏和璎珞珠串,随着马蹄的来回迈动而窸窸窣窣地响动着,璎珞与锦缎包裹着一位极明艳的少女,少女蜜色的肌肤透着些微汗气,眼角斜飞吊起,笑起时露出一口齐整的牙:“你回来了?”
  宋明晏迅速垂下眼帘,恭敬地向眼前的少女俯身行礼:“若娜阏氏。”
  若娜看了眼不远处的孤涂庐帐,“你从哲勒那出来的?”
  “是的,阏氏。”
  “我听他们说你明天也要去侯辽,帮我带一盒茉莉香膏回来好不好?”少女嘟起嘴,“这次出去的人里,我就和你相熟呀。”
  “当然可以。”宋明晏应下,“上个月来部中的货商忘了给您捎这个吗?”
  听见这话,若娜立马抱怨起来:“那个老家伙,只会什么值钱就带什么来,你不知道吗,哲容从他手上买了一套鞍具,脚蹬用芙蓉金打的,也不知道哲容舍不舍得拿脚踩上……”
  金帐武士安静地倾听年轻阏氏的碎语,他得仰起头才能望见少女的容颜,对方骑在马上,有一下没一下地拿折叠起的马鞭轻轻敲着手心。
  宋明晏微微眯起眼,仿佛不堪那些水晶和珊瑚所折射的日光,等到少女说完了话,他才温文笑道:“嗯,他确实只戴值钱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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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去侯辽的人只有七人,戈别和宋明晏当领头,其余皆是平民。因为人少,便只带了一匹挽马驮重物,其余一人一匹马,算的上是轻装出行。
  穆里家的小儿子是头一回出远门,少年浑身上下被他娘罩了个严实,队里挑了一匹最温顺的白色母马给他,宋明晏还被小穆里的娘拉到一旁千叮咛万拜托:“……他年纪小,行事毛躁,阿明大人多担待着点,他要是乱走去了不该去的地方,也请阿明大人拉着他,如果惹出了什么祸,也请他……”
  “阿妈你烦不烦啊!”男孩面皮涨得通红,颈上青筋羞恼地凸起,冲过去拽着母亲的手拉到一旁,“我只比阿明哥小四岁!不要把我当吃奶的毛孩!”
  众人哄堂大笑起来,苏玛拉着缰绳前后晃着身子,尾音打着弯儿上扬:“哎哟,也不知道是谁早上嘴边一圈奶沫子的来报道的?”
  小穆里咬着牙不服,还要嚷嚷,宋明晏拍了拍他的肩:“行啦,准备出发了。”
  崇拜的阿明哥一发话,男孩立马变了个脸,十分顺从地用力点头,小跑着去找他的马了。
  苏玛朝宋明晏做了个鬼脸。
  “怎么,伟大的阿明武士今天不躲我了?”刚行出数十里,苏玛便驱马蹭到队伍殿后的宋明晏身边。
  宋明晏干咳一声,“我没有躲你。”
  “是吗——”苏玛拖着嗓子,“那我上次找你跑马你怎么不来。”
  “那天我要值夜。”
  “汗王的金帐武士就没有一个要值夜的,为什么你的事总比别人多?你看看戈别,”苏玛朝最前方努嘴,“每天晚上泡在酒缸子里。”
  “戈别的耳朵很好。”宋明晏提醒。
  他话音刚落,就听见前方传来戈别的破锣嗓子:“丫头,你为你家阿明抱不平就算了,没事损老子干嘛!”
  部中皆知乌璃家的女儿苏玛比男孩还男孩,十三岁前的角抵,十三岁后的赛马,样样不落人后,唯有这婚事,却被同龄人甩了一截。起先乌璃爱女如命,舍不得嫁,后来便是苏玛不愿嫁,姑娘一扬头,一句“我只嫁金帐武士”,将大把的提亲人堵在了门外。她又常随在宋明晏身边,明眼人怎么会看不出她是个什么心思。
  苏玛瞪起眼睛:“你怎么偷听别人的悄悄话!”
  戈别笑嘻嘻地回头,指指自己耳朵,“我这人,平时耳背,就悄悄话一听一个准。”
  “那你上回借我的酒钱什么时候还?”有人插嘴。
  “你说啥?”戈别这又听不见了。
  队伍里爆发出一阵大笑,被这么一搅和,苏玛想说的话也不好再继续了,女孩一甩发辫,对宋明晏道,“那我下次再找你跑马!”说完便一振缰绳冲了出去。
  宋明晏颇为无奈地笑了笑。
  图戎位于北漠西南方,只要沿着硫磺泉前行便可到达目的地。硫磺泉一路皆有散居牧民,连风餐露宿都不必,行程极为顺利,轻装骑行八日,就能看见侯辽城外成群的骆驼和卸了一半货物的牛车。
  侯辽是离北漠最近的东州城镇,二百年前献了出去,后又收复回来,前朝国力式微时又献了出去,本朝三代时又给收了回来,这么来来回回,就成了个三不管的野城。在宋明晏眼里,这些边境小城并无区别,只是侯辽因为近水,南国亦有货商往来,比其他土城要来的热闹一些,茶楼酒馆一应不缺。众人议定好了黄昏时碰头的客栈,便各自牵了马三两行动起来,苏玛被穆里缠着说了几句话,再回头时发现宋明晏已不见人影,姑娘一撇嘴:“都怪你!”
  穆里一头雾水:“什么呀!”
  “……都怪你!”
  宋明晏独身一人,直奔向南国蓬莱客的聚集地。哲勒自从把那把匕首送宋明晏之后,他自己倒一直随手捞着匕首用,然而寻常刀刃用不了多久便钝挫了,只能再换,他也一直也淘不到好的刀料。宋明晏心中知晓,挑料时便格外上心。
  “小兄弟,你已经把咱们这儿的清水钢全看完了,难道没一个满意的?未免眼界也太高了。”南国的蓬莱客眯着一双碧眼边抱怨边打量着客人,眼前的少年明明是东州长相,却又是一副北漠富贵人家的打扮,总让人不由往旖旎的方向去想,听说北边的贵族近些年都喜欢养一些……
  “不行,成色不好。”宋明晏摇头。
  “啧啧,小兄弟啊,清水钢本来就是稀罕货,其实这料用来打武器的多,小兄弟你若只是想打一副腰饰,倒不如瞧瞧天曲银……不然,你再去问问你家主人?”
  蓬莱客的“主人”二字咬的微重,宋明晏怎么会听不出对方的轻视,他抿了抿嘴,干脆一把抽出了自己的狼头匕首,横在二人面前,柔声问道:“这样质地的,有吗?”
  蓬莱客顿时骇然,惊疑半晌才结巴道:“……这位客、客人,抱歉,您别见怪,我这做不了这么……这么大的买卖。”
  宋明晏有些失望,他收刀回鞘行了个礼:“那叨扰了,我再去别家问问。”
  如此逛了一圈也没淘到合意的,宋明晏叹了口气。他见时间差不多了,便转身往城西走去。城西是侯辽的歇脚地,鱼龙混杂,时不时就能看见哪家妓馆里的嫖客光着身子被赶出来,又或是从酒楼里拖出一个死鱼烂泥样的人物,大喇喇地丢在街中央,不然就是一无所有的赌徒坐在赌馆门口抱着包袱嚎啕大哭,人生百样狼狈,屡见不鲜。
  宋明晏到达茶馆时,堂中已经围满了人,说书先生的话本正讲到当朝的东州旧事。这里不是京中,流言经过千里相递,竟成了说书先生亲眼见到的事实一般言之凿凿。
  “……这祝淑妃当真是倾国祸水,新帝登基时屠尽先帝后宫,还将淑妃的女儿逼去北漠和亲,儿子拷打致死,啧啧啧……话说回来,今上唯独把淑妃好好儿的送回母家,可不是应了咱们昨日开篇说的,中秋一遇定终生么!”
  深宫,权谋,私情,最容易激起百姓们的窥秘欲望,堂中响起意味不明的窃笑和掌声,说书先生一捻胡须,自得不已。宋明晏坐在角落里,听着这场闹剧垂眸一言不发,方才拈起的两枚瓜子如今深嵌掌心,几乎要划破皮肤。
  与他同桌的一位中年男子侧头问道:“这位公子怎么看?”
  “故事而已。”宋明晏抬眼看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