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壁的小书生 第30节
作者:
少地瓜 更新:2021-03-20 23:48 字数:3165
是他理解的那个蛋蛋吗?
孟阳一张脸突然变得血红,好像只要用针轻轻一戳,里面就会喷出血来似的。
儿时家中富贵,他尚且年幼,这玩意儿自然摆不到他跟前;后来落难,手头拮据,早已数年不知牛肉味……
所以自始至终,孟阳都没见过牛蛋蛋!
他脑袋里嗡嗡作响,脸上滚烫,一双眼睛紧张地四处乱瞟,生怕给人听见,结结巴巴道:“白姑娘,这,这不是好东西!”
白星却拧起眉毛,非常坚决地纠正道:“这是宝贝!好吃的!”
顿了顿又稍微带了点疑惑的说:“义父以前说蛋蛋大补,可他还是早早死掉了……”
所以,也许是骗人的吧?
不过真的很好吃呀!
听她左一个“牛蛋蛋”,右一个“牛蛋蛋”,孟阳脸上都快烧起来了。
偏说这话的人形容镇定,眼神平静,仿佛只是在讲述一件再寻常不过的事情,又让他无从下口。
这,这该从何说起呢?
然而白星却好像忽然明白了什么,竟往他下半截看去。
孟阳脑子里顿时嗡的一声,直接原地蹦了起来,“白,白姑娘!”
他半扭过身去,隐晦地夹着双腿。
白星疑惑道:“男人也有蛋蛋,你为什么说不是好东西?”
孟阳:“……”
素来恪守君子之道的书生看上去已经快要哭了。
他觉得自己好像无意中掀开了一张不得了的幕布,露出来属于江湖的险恶的一角!
原来康三爷说的都是真的,江湖多么可怕!
他紫红着一张脸,几乎带点儿恳求地说:“我们可以不说,不说这个了吗?”
求你啦!
虽然还是有点不明白,但白星自认对朋友一直很善解人意,于是勉强闭了嘴。
过了会儿,她又忍不住道:“你说用牛奶,真的能做好多点心吗?”
对此时的孟阳而言,只要她不再继续提什么见鬼的蛋蛋,做什么都好。
于是他立刻点头,“那是自然,不过要先做一点酥油。”
许多点心都带酥皮,而想要做酥皮,就必须搞到酥油。
不过,他马上又很不好意思地摸了摸鼻子,惭愧道:“可是我以前没做过,需要先翻一翻书。”
他搜集过许多食谱,记得里面就有做酥油的法子。
白星嗖地举起手来,兴奋道:“我会做酥油呀!”
她曾在草原待过许久,亲手做过不止一次酥油。
于是两人便决定分工协作:
白星拿去八成生牛奶做酥油,孟阳则用剩下的两成做奶香饽饽。
但做酥油的前提就是要把牛奶放到发酸,所以……白星暂时还是无所事事。
于是她就又巴巴儿跑回来看孟阳蒸饽饽。
北方的冬日寒冷干燥,人们往往会一次性做许多面食,直接放在外头冻着,想吃了就取一些上锅加热,非常方便。
生牛奶其实并不太干净,让孟阳直接喝是不太敢的。他用小纱布筛子过滤了两遍,甚至滤出来几根牛毛……
短暂的迟疑过后,他还是决定先把牛奶煮熟。
他翻箱倒柜找出来一只小巧的铜锅,倒入牛奶后放到灶眼上。随着温度升高,乳白色的锅子里逐渐有小气泡产生,空气中也弥漫着浓郁的奶香。
两人一起深吸一口气,异口同声道:“真香呀~”
火不可以太大,不然牛奶既容易溢又容易糊;也不能太小,不然烧不透,总觉得不放心。
这可是个挺难的活儿呢。
不过孟阳早年熬过不少药,在把控火候方面可谓炉火纯青。
等牛奶滚过几回,孟阳小心地端起锅子倒出来一小杯,“做饽饽用不了这么许多,你要不要喝一杯呀?这么喝也是很香的。”
白星看了眼,只有一杯。
她眨了眨眼,熟门熟路跑去碗柜那里又拿了一只,均匀地分开。
刀客最要紧的就是眼明手稳,她觉得自己分得简直分毫不差哩!
孟阳嘿嘿笑了几声,倒没有推辞。
外面还是大雪纷飞,屋里却充满着温柔甜美的香气,一道屋檐,便隔开了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
两人齐齐举杯,还轻轻地碰了下,将杯中的热牛奶一饮而尽。
干啦!
倒出来的牛奶本就不多,分成两杯后更少,咕嘟咕嘟几下就喝了个底朝天。
两人缓缓放下杯子,吐出一口带着浓郁奶香的气,对视一眼,都看着对方嘴巴上的奶胡子嘿嘿傻笑起来。
真好喝呀。
第28章 奶香饽饽、牛尾粥和牛骨汤 啊,真是了……
都说一个好汉三个帮, 究竟需不需要三个孟阳不知道,但唯独有一点很清楚:
有了白姑娘花样百出的原材料供应和随时随地的督促,不过短短数日之间, 他就清晰地感觉到自己的厨艺突飞猛进。
如今就连早饭也时有荤腥出没, 如此奢靡,放在以前他敢想?
就拿今天早上来说吧, 除了蓬松柔软的奶香饽饽之外,孟阳还熬了牛尾粥呢。
肉呀!
还是高贵的牛肉!
头天晚上睡觉前, 他特意把平时用的柴火换成更耐烧更持久的炭, 将灶膛的风门关到只剩一条很小的缝隙, 这样炭火就可以缓慢燃烧, 彻夜不熄。
把一整根腌制过的牛尾与大米一起放入沙煲,以小火慢煨整宿, 早上起床时,整间屋子都沉浸在浓郁的肉香和米香中。
炭需要单独花钱买,成本较高, 但牛尾巴值得!
因为中间一次都没开过盖子,所有精华浓香皆被牢牢锁住, 揭盖的瞬间, 香味交织着水汽扑面而来, 孟阳甚至有片刻的飘飘然:
这就是仙境了吧?
整晚的火力使得牛尾上的肉完全酥烂, 脂肪也与米脂彻底融为一体, 莹润的粥水表面浮动着浅浅油色, 翻滚间丝丝缕缕的肉清晰可见。
没有任何肉能在经历了漫长一夜的熬煮后还维持原型, 没有!
舍不得香味就此飘散,孟阳忙抓紧时间猛吸两口,然后取来一只长柄勺子, 只在里面轻轻搅动几下,牛尾便很配合地骨肉分离。他将骨头全部捞出,数了数一块不少,这才停火,将沙煲取下。
没了骨头,就可以放心大胆地喝粥啦。
另一个灶眼上的奶香饽饽已经热好了,一个个圆滚滚白胖胖,奶香味飘到哪儿就沾到哪儿,浓的不得了。
将灶底尚未燃尽的柴火抽出,用水浇熄后放在一旁风干:干了之后还能用呢。
饽饽是甜的,牛尾粥是咸的,他想了下,又从屋檐下左边第四只鬼脸陶罐中夹了一点萝卜泡菜出来。
泡菜是他早年翻阅西南地理志时偶然发现的方子,用泡椒和鲜辣椒混合腌制,发酵后酸辣可口,十分下饭。
孟阳特意挑选了最美丽的青色瓷碟,放入泡菜后左右端详,见青白二色与暗绿的泡椒交相呼应,果然如夏日雨后薄雾般清爽动人,不由十分得意。
他轻轻在屋檐底下那一字排开的几口粗坛上抚过,爱惜之情溢于言表:
啊,真是好坛子好宝贝!
今天的雪势更大,鹅毛般的雪片飘飘荡荡铺天盖地,几丈之外就看不大清人,但好邻居还是如期而至,顿时就被一粥一饭一菜的绝妙搭配征服。
尤其是那泡菜碟子,她虽然没怎么正经读过书,却也觉得好看得紧。
就好像不光是一碟菜,还……还跟一副画儿似的,令人赏心悦目。
澎湃的幸福感不断冲刷着她的内心:湿冷的冬日清晨,还有什么能比一顿丰盛可口的早饭更能抚慰人心的吗?
没有了!她在脑海中斩钉截铁地道。
牛尾巴上的肉已经完美融入粥水中,盐津津的很好喝。倒是有些细小的筋脉勉强保存下来,随着米浆一并流入唇齿间,叫人眼前一亮,颇有种意外的欣喜。
可能是失去了才知道珍惜吧,原本人家是大块的肉,偏要炖烂;此刻炖烂了,却又忽然珍惜起成型的来……啧啧,人类真是善变。
正常的牛筋坚固非常,可以用来做威力强大的弯弓和弹弓,但此时的它们早已没了曾经的辉煌和倔强,只需要用舌头轻轻一抿,就都悄然化开。
还在悠悠冒着青烟的炭块仿佛在说:瞧,还是我赢了吧?
世上有什么东西耐得住这样的煎熬呢?
啊!
屋外大雪纷飞簌簌而下,屋内温暖如春浓香扑鼻,白星抱着微微发烫的碗,看着外面银装素裹的世界,从灵魂深处发出一声舒适的感叹。
真好啊!
义父说的对,活着真好!
她以后也要长长久久的活着。
看着密密麻麻囤积的牛肉,孟阳决定来点大手笔。
他开心道:“用牛骨熬汤,中午我们吃火锅吧!”
这么多肉,吃到过年都可以啦。
昨天白星已经使了一招“庖丁解牛”,将所有牛肉与骨头分开。肉和下水直接埋在雪堆里冻起来,骨头也不能丢,去掉血水后加入大料和防风药材做成牛骨老汤,不仅香醇美味,而且强身健体。
每天加热一遍,就可以用好久好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