媚俗小说 第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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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圣午睡 更新:2021-05-10 22:18 字数:7039
可能苏茜茜平时就挺笨的,经常忘事。穆荣也不疑有他,把计划一五一十地告诉了我。原来所谓的计划,与其说是引林雪儿出丑,不如说是我们集体表演愚蠢的恶人来烘托她的纯洁无瑕。该计划居然是:我们集体炫富,耻笑林雪儿穷酸,说她不配来这个高级的宴会。
这个计划中唯一略带智商含量的部分,就是难听话都留给璐璐和穆荣来说,我只负责在一边微笑。这就叫做兵不刃血。
我被这个愚蠢的计划惊呆了,半天才问穆荣:“这倒霉的计划是谁想出来的?”
穆荣吃惊地看着我:“当然是你啊!我当时就反对了,跟你说做好自己就行了,如果厉烨不珍惜你,你也别搭理他。你都忘了吗?”
我无言以对,这苏茜茜的弱智程度总是刷新我的认知。厉总裁当初是怎么看上她的?这穆荣又是为什么对她这么好?
我连忙说:“你说得对。放弃放弃!怪麻烦的,再说这么对待别人也不太好。”
“你能这么大度当然最好了。不过,她不是你的情敌吗?你真的想通了?”
“嗨,多大仇多大恨呀。就算是情敌,我也不能笑话别人穷呀。穷又不是什么罪过。坏人才笑话别人穷呢,对吧?”
没想到穆荣听了这话,立刻露出了看圣人一般的眼神。我被他看得浑身不自在,问:“怎么了?我说错什么了吗?”
他一字一句地说:“茜茜,你是我见过的最善良的女孩子。厉烨真是有眼无珠,才会对你不珍惜!”
“啊?我干什么了?”
“你刚才说的话呀!”他深情地看着我:“你说穷不是罪过,不能笑话别人穷。”
我怀疑地问:“这难道不是基本的常识和教养……吗?”
他也呆住了:“对啊!”
我:“……是吧?”
他想了想,说:“按说这确实是个常识。但我真的太久没有听人说过这样的话了。我这几年只听到大家吹捧厉烨那样的人。我很高兴是从你这里再次听到这个常识。其实,你说出这样的话一点都不奇怪,因为你一直都是个特别单纯善良的女孩子……”
我噗嗤一乐:“单纯善良还笑话别人穷?”
“不不不,你以前真的很善良,幼儿园的时候,大龙欺负我,我打不过他,你就往他的番茄汤里放辣椒面。那时候我就想,我要和你做一辈子的好朋友。”他眼中带着温柔的回忆的目光:“可不知道为什么,自从你和厉烨在一起,好像就有点变了。尤其是,林雪儿出现以后,你突然开始做一些奇怪的……”
“蠢事?”我已经大概明白了:“是不是我的表现就像白雪公主的后妈,灰姑娘的姐姐?”
“也没有那么严重,但确实就有点,显得不那么像个好人……”穆荣大概很怕得罪我,连忙补充说:“但是我知道你心底还是很善良的,这一切都怪厉烨!所有人只要一靠近他,就会变得很奇怪。”
这句话让我更加确定,见到厉烨之后,这个梦境一定会出现新的转机。
我和穆荣约好了晚上一起出门的时间,就各自准备去了。去晚宴当然要穿礼服。这些天早上忙着出门和穆荣鬼混,都没顾得上享受苏茜茜的豪华更衣间。我记得那里有个很大的礼服区。这回我可要好好挑一挑。
我心目中的礼服有两种,一种是大明星在奥斯卡颁奖典礼上穿的那种优雅的长裙,另一种是美剧精英云集的会所里,女人们都穿着的袒胸露背的精致小黑裙。
但苏茜茜的礼服却不是这两种。她所有的礼服裙子都是迪士尼公主风。颜色缤纷,款式复古,形状夸张。有的镶着亮片,有的缀满了花朵,大部分都有精致的蕾丝。如果不是细看那手工着实精致,面料也都很昂贵,我会怀疑这都是她从淘宝买来的,产地义乌。
而且,当我走进这个礼服区时,灯光还自动感应,一下子变得格外明亮绚丽,还响起了欢欣愉悦的背景音乐。
如果你在现实生活中问我,我会对这样的衣服嗤之以鼻:幼稚,浮夸,成年人穿这种衣服,只适合出现在漫展上。我们职场女性,永远要优雅,要干练,要成熟,要如一杯香醇的红酒,让人不知不觉中沉湎、迷醉。
但是此刻,在这个无人知晓的梦里,我看着这满橱的粉蓝粉红珠光白,埋藏在心里的欲望悄悄醒来。在现实中,我死也不会承认,这些才真正是我从小学时起,做梦都想要的那种梦幻打扮。
第13章 签到
很多女孩子都会在童年时期被妈妈打扮得像个小公主,拥有满衣橱的公主裙。等她们长大了,就会渐渐嫌弃自己曾经挚爱过的脑残风,开始向往成熟的打扮。要做名媛,要装酷。
可是我,从小就没有穿过这样的衣服。上幼儿园时,有天我假装无意地对妈妈说:“小雪演出时穿的那条裙子好漂亮啊。”
我不敢直接说我想要。在我们家,小孩子让家长给买东西是不对的。小孩子不应该乱要东西。
我妈妈很合理地回答:“那是上台穿的。如果你需要上台表演,我们可以跟小雪借一下。”
我妈妈总是很合理。平白无故的,为什么要买这种容易脏,容易破,平时穿出去很奇怪,又价格不菲的演出服呢?家里并不富裕,消费一定要有足够的合理性。能省则省。钱要用在刀刃上。只穿一次的裙子是没必要买的,借就可以了。女孩子也没必要太漂亮,免得分心不好好学习。
整个童年时期,我几乎没有穿过合身的新衣服。新衣服总是要买大几号,因为小孩子长个子快。我妈妈的目标是一条裙子至少要陪伴我两到三个夏天。所以,等到衣服终于大致合体时,已经旧得令人难堪。
从小我就知道,钱要省下来,将来供你上大学。
我知道我的妈妈说话算数。如果我真的赢得了上台演出的机会,她一定会去帮我借一条美丽的裙子。甚至,说不定她会为我买一条。可直到大学毕业,我都没有这种机会。
穿着漂亮裙子登台演出的机会永远归于那些漂亮的,能歌善舞的小女孩。而漂亮和能歌善舞并不总是天赐。更多的情况是,那是她们父母的力量。一节节的才艺班,一次次的演出经验,一场场的考级和练习,头发怎样梳,衣服怎样搭……全都需要时间和钱。长大了才知道,钱和时间经常根本就是一回事——如果父母足够有钱,就不必都去工作,就可以专门拨出一个人来打扮和栽培他们的孩子。
那些从小学乐器和跳舞的女孩子,上台自然是表演她们由金钱和时间堆积出来的才艺。但是我,上台又能表演什么呢?背课文还是解方程?可想而知我总会落选。
我唯一上台表演的机会就是大合唱。站在后面。穿着白衬衫,黑裙子。唯独一次,学校很重视,专门去儿童剧团给我们借了表演的衣服。但那是“红歌比赛”,大家穿的是八路军服。
在学校里,演出的机会并没有那么多,通常是儿童节,或者元旦。起初我以为这次六一没选上,下次还有机会。小时候你总会以为,童年很漫长。可是后来才知道,所谓童年,也不过是区区十二个儿童节。而且前三四个大家都没什么印象。所以,说起来只不过是失去了几次演出机会而已,却导致我永远不曾是那个拥有小公主一般童年的小女孩。
中学后,升学压力全面统治了我的人生。从初中开始我就知道,我必须考到最好的高中,才有机会上大学。那时我并不知道上大学到底意味着什么。我只知道我从小被迫放弃了打扮、娱乐与冒险的机会,似乎就是为了这个伟大的目标。
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那一天,我长长地松了一口气。那一刻,漫长童年里那些无数窝窝囊囊、灰头土脸的瞬间,就总算是有了着落。
我没有辜负学历给我的机会,努力工作数年以后,一件几百块钱演出服对我来说不过是一顿饭而已。可此时我已经出落成了一名姿色平平的青年女白领,内在美是我唯一的武器。我不能穿夸张的、花里胡哨的公主式演出服。别人笑两句幼稚算好的,搞不好还会以为我这个人有点毛病。
当然我可以买一件藏在衣橱里,自己穿上自己看。可我又不能接受自己居然还这么不成熟,在心里偷偷地喜欢这样的衣服。而且,这样感觉就更像有病了。
就像平时别人问我喜欢的电影,我总会甩出一些又老又拗口的名字,比如,库斯图里卡。天知道我多么想回答,其实我喜欢看开心麻花的全部。我怕别人看见我不够优雅,不够聪慧,不够成熟,不够老练。因为我生来缺乏优势,只能靠这些后天的修为武装自己。
知性干练是我的盔甲,它武装我,保护我。可也令我失去了任性的资格。
但是此时此刻,在这场莫名其妙的梦里,我有一张幼稚的面孔和灵魂。这个躯体的主人年轻,美貌,不需要负任何社会责任。她有一个可以尽情任性和肤浅的人生,有资格成年以后仍然穿成迪士尼公主。
我的手指一件件划过那些肤浅炫目的裙子。最终我在一件白色公主裙和粉色蓬蓬裙之间举棋不定。我先试穿了白色的那件。看到镜子时,我觉得几乎可以决定了。这条裙子剪裁得体,质地优良。它是我日常审美和心中秘境的完美结合。我甚至觉得,回到现实以后,我真的可以买这么一条裙子放在衣橱里。
但既然是试穿了,我就还是又试了试粉色的那件。
我穿上粉色的蓬蓬裙,站在镜子前,立刻就抛弃了刚才的那条白裙子。不不不,我不要在梦里穿白色的裙子。白色的裙子所有人都可以穿。即便是四十岁结了婚,照样可以穿白纱。但是粉色的蓬蓬裙,却不是任何年纪都可以挑战的。
那一刻我意识到自己还在秉承过去的穿衣习惯,本能地挑选低调的服装。我应该把这里所有的衣服全都试个遍,然后选择我在生活中最没有机会尝试的那一件。
最终,我穿的是一套亮粉色的、细节繁复的夸张礼服。细腰身下面,是鲸鱼骨撑起的伞状的硕大裙身。就像傲慢与偏见,就像凡尔赛的玫瑰,就像小妇人——总之,像一切少女梦幻故事里的那种华丽的礼服。
等再见到穆荣时,他穿着一身酒红色的浮夸西装。跟我的衣服再一撞色,我俩简直像一对迪士尼员工。但因为大家都足够年轻,倒也别有一番青春气息。
到了晚宴现场,我才发现,我和穆荣的衣服并不算夸张。这里每个人穿得都像是从凡尔赛宫里跑出来的蜡像。
晚宴设在一个豪华酒店里,凡尔赛蜡像们招摇走过红毯,还有莫名其妙的记者,闪光灯闪个不停。我也不由自主地挺直了腰板,见人就满面春风地笑着打招呼,状如戏精。
远远地看见一个穿着裹身小黑裙的现代女郎,和周围的宫廷浮夸风很不一样。她身材高挑窈窕,衣着简洁利落,长发漆黑茂密,如果说周围的人像是蹩脚宫廷戏角色,她就像从美剧里走出来的飒爽美人儿。
我心中一动:如此与众不同,难道这是林雪儿?这时,那姑娘见到我,立刻踩着细高跟鞋走过来。她亲热地挽着我,眯着她齐刘海下那双妩媚如猫的眼睛,附耳对我嗔道:“茜茜,你就这么放过林雪儿啦?”
我顿时知道这一定是璐璐了,没想到这个梦发给了我这么飒的一个闺蜜。这璐璐的外形才是我最喜欢的那种。如果有这么一副形象,走在职场上,那真是美丽妖娆又威风。
我喜欢她,发自内心地与她一见如故,对她笑道:“嗨,她还不配让我们花心思。”
“我们茜茜真大气。”她亲热地搂着我:“昨天我就跟穆荣打赌,说你肯定会来。厉总裁的面子,谁敢不给呢?”
“谁给他面子?我跟穆荣一起来的。”
璐璐扫了穆荣一眼,悄声笑道:“你总是这样。你这样对穆荣可有点残忍哦。一会儿见到厉烨,你的魂儿就又飞了。”
“不至于吧?我也是见过世面的。”我相信苏茜茜一定很崇拜厉烨这种智商比她高很多的男人,但我其实并不是脑残少女苏茜茜。厉烨的浮夸头衔就如恶俗名牌上的老花,铺天盖地印满全身,生怕人家不知道他姓的是厉害的厉。我不喜欢这种男人。
“被厉总裁把魂儿勾走也很正常啦。要不是他是我表哥,从小一起长大的,我恐怕也把持不住呢……”我俩一边说笑一边往里走,突然她的笑容消失了,嘴角轻轻撇了撇,低声道:“我真是服了林雪儿了,果然又是这副打扮,装模做样的,真恶心。”
随即我就听到一个怯生生的声音:“两位好,请签到。”
这声音柔柔弱弱,说话的少女身材苗条,皮肤白皙,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她的眼睛不算太大,但是形状很好看,是标准的杏核眼。弯弯的眉毛,窄窄的双眼皮,圆圆的鼻头,显得十分幼态。她穿着白色棉麻裙子和白色帆布鞋,一头漆黑柔顺的长发十分丰盈,光可鉴人,但额头上的刘海却略显稀疏,和璐璐那张扬的浓密齐刘海不同,显得更少女,更幼态。
一眼看去,林雪儿的造型十分清纯,与满场的凡尔赛出逃蜡像们形成鲜明对比。但细看这裙子却大有玄机:布料轻盈,一举一动颇显婀娜;裙摆很短,露出膝盖上方修长圆润的大腿。领口并不低,但是比较大。此刻她诚惶诚恐地对我们略略鞠躬,衣内风光便若隐若现。
原来这就是我梦中的“情敌”了。她确实很吸引人。这样的白衣少女风格可以追溯到小龙女时代,至今仍然在“直男的理想梦中情人”形象中占有一席之地。
穆荣听了这话,走过去拿起笔就签到,随后把笔递给我。我接过笔,正要写名字。璐璐却不耐烦地说:“林雪儿,你又不是不认识我们,干嘛装出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
第14章 学长
林雪儿垂着头,细声细气地说:“璐璐小姐,厉总裁吩咐今天来的客人都要签到。他没有说认识的人就不用签到……”
我心里暗笑,这林雪儿长得挺美,但这工作做派却太小家子气,让我想起以前公司的行政。此人学历能力均不好,靠裙带关系在公司里的打杂岗位混一碗闲饭。他大概也知道自己的不重要,就越发热衷于抓住一切机会显示出自己的重要性来。比如,逢年过节公司发福利物品,此人负责分发记名。传写签到簿时,他总要一脸严肃地强调:“必须用黑色的0.5中性笔!圆珠笔不行!别的颜色的也不行!请大家不要签错!签错了整张表格作废!工作中的事,再小也马虎不得!”
凡此种种,不一而足。自然有年轻人受不了这份气,故意和他作对。可一旦起了争执,老板总是向着那人,皱眉问:“你们按要求做不就好了?”
几番下来我也就明白,这种事根本没有较劲的必要。我们忙得要死,人家可是闲人。你要为这种事跟他计较,正好帮他刷存在感,又在老板那里有了个“事儿多”的印象。更不用说,还树了个敌人。须知这种人,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别看他帮不了你什么忙,但随便使个绊子,就够你恶心半年。
慢慢地我就学乖了。无论在哪里,遇到这种啰嗦的办事员,都会好脾气地配合了事。在职场,每个人的心中都应该供奉一只入市乌龟,得缩头时且缩头。
璐璐这样的千金大小姐,哪受过这种训练,她果然不耐烦起来:“你别拿着鸡毛当令箭!我偏不签,你还敢拦我不成?”
我习惯性地做和事佬:“璐璐,你要是嫌烦,我替你签好了。”
璐璐还要发作,我附耳笑道:“哎呀,理她呢。”
璐璐被我安抚下来。我正要签名,林雪儿却倔强地说:“要本人签才可以。”
这一句话就成功地把璐璐又惹毛了,她怒道:“你是不是有病啊?这是我表姐的订婚宴,你一个外人在这里捣什么乱?我这就给厉表哥打电话!”
林雪儿看起来似乎很害怕,瑟瑟发抖,可还紧紧地抓着那支签字笔,仿佛战士拿着他的匕首。我以为她要把这支笔强行塞给璐璐,顿时紧张起来。璐璐看起来脾气火爆,战斗力很强,万一把她打了可怎么好?我可没打算在这梦里看一场全武行。这林雪儿脑子里装的什么呀?她这么无事生非,对她自己有什么好处吗?
我突然想到穆荣跟我说的,林雪儿曾经把饮料泼在我的身上,然后做楚楚可怜状,说我欺负她。她这会不会是故伎重演,又在这里找机会制造矛盾?
正想着,却看见林雪儿转身看向穆荣,红着眼圈柔声说:“穆少爷,你能不能帮我劝劝璐璐小姐?先谢谢你啦!”
咦?明明刚刚我在帮她劝璐璐呀,她怎么视我为空气?连句道谢的话也不说?
穆荣一怔,林雪儿已经拿着签字笔向他走过来。她低着头,略略欠身,仿佛是谦卑的鞠躬。但视觉效果上,可以说是完美地保持了可以轻微走光的姿势。再加上她的泪光,她的语气,不仅格外楚楚可怜,还有点暧昧。
我突然觉得她这副模样有些眼熟。她再轻轻一撩头发,我立刻就想起来了。
我真的曾经有过这样的一个情敌。
那是我大学期间的一次暗恋。我暗恋的对象是同系的一个比我高两级的学长,是本系唯一乐队的主唱。我们学校是个学风勤勉的重点校,大部分同学都是些苦读出身的木讷好学生,有文艺细胞的人不多。物以稀为贵,学长的乐队就很受重视,学校甚至给他们单独拨了间排练室。每次有文艺演出,他和他的乐队都算重头戏。
第一次看他演出是大一新生的欢迎会。我们这群刚刚结束了高考噩梦的新生满怀憧憬地在礼堂排排坐好。校长书记等各路大佬讲话之后,学校为表示本校风气开明,文艺气息浓郁,特意安排了几个节目。有独唱,舞蹈,相声,最后压轴的便是学长的乐队。
那是学校里一个历史悠久的旧礼堂,演出之间仍保留着拉幕闭幕的习惯。学长出场之前的节目是一个相声,演出的同学水平本就乏善可陈,还要强加励志的价值观,就更加尴尬无聊。这两个人说完,大幕合拢,同学们都不约而同地松了一口气,并且对下面的节目不再抱有任何期待,盼着整场演出赶紧结束。
大幕再次开启,舞台上乐队已经就绪。舞台中央正前方的位置上放着一个立式话筒架,一个抱着吉他的男生站在那里。他高,瘦,穿着破破烂烂的牛仔服,留着半长不短的日式飘逸发型。他先拨弄了几下琴弦,然后回过头,温和又信心十足地对他身后的乐队说:“准备好了吗?”
得到乐队伙伴的回应后,他利落地点点头,前奏响起,随即是他的歌声。那首歌旋律简单,歌词里充满着女生、夕阳、落叶、惆怅、理想、远方等校园歌曲高频词汇。现在想想,可以说是既空洞又老套。
但当时的我却觉得舞台上的那个男生是那么的从容,随意,潇洒。我曾经无数次幻想我上了大学以后,要交一个最帅,最酷,最浪漫的男朋友。他要高,要帅,要走在我身边就令别的女孩嫉妒,要在夏日的晚上可以抱着吉他为我唱歌。
而学长就是那一切幻想的具象存在。虽然我还没有看清他的相貌,但我已经开始在心里偷偷地喜欢上了他。我本能地想要接近他,认识他,讨好他,为他做一切我可以做的事。就像一个会去举着牌子接机应援的狂热粉丝。
我的同好并不少。当晚他在我们宿舍就成为了热门话题人物。在我的室友们谈论他的时候,我装作冷漠的样子。谁都不知道,我的心里已经悄悄有了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