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夜情吗(1)
作者:失落的喧嚣      更新:2021-06-15 11:58      字数:2040
  肖月又开了口,声音那样的温柔贤惠,跟个小妻子一样,一个劲的朝着商璿碗里挟着菜,然后,一脸期盼的看着他,眼晴晶亮的,等着他的夸奖,商璿见状,勾着唇笑笑,他心情完全放松了下来。
  他很久没有尝试过这样的日子,不对,应该说从来没有尝试过。
  刚刚和谭烟结婚的时候有过。
  但很短不长。
  后来——就没有了。
  商璿的眸变得有些深,深沉的不知道想起什么,唇抿了抿,气氛冷了几分,他想到什么,侧头往一边的客厅阴影处看去。
  肖月感觉到了,见到他的目光也顺着他一起看去口上则更温柔的笑道:“怎么,商大哥不喜欢吗?是不是我做得不好,不好吃,所以——”她可怜兮兮的看着他。
  “没有。”
  听到她可怜兮兮的话,商璿回过神来,没有再看客厅,看向肖月,对上她伤心难过可怜的样子,勾唇笑笑,眼中闪过一抹心疼,疼爱,伸手摸了摸她的头:“闻起来很香,吃起来一定也很香,我从没吃过这么好吃的。”
  说着,吃了一口。
  肖月做的饭菜是很好吃的,他不是第一次用,当然知道。
  都很合他的胃口,和她这个人一样。
  她的眼中只有他,以他为天,无论做什么,想到的都是他,怕他不喜欢,不高兴,等等,把他的情绪看得最重,第一回让他享受到了女人的温柔,小意,男人嘛,没有不喜欢这些的,哪个男人不爱温柔的女人?
  可爱的,淡漠的,美艳的,也喜欢,但最爱还是温柔小意的。
  谭烟那个女人从不会这样,商璿不知道自已怎么又想到她,又把她拿来和肖月做比较,越比较一次,他越不爽,皱了一下眉,看到对面肖月欢喜高兴的小脸,他笑笑,不再去想。
  懒得想。
  肖月看商璿把她挟的菜都吃下去,说喜欢,她就高兴。
  她也满足。
  她的心很小,一向很小,只要商大哥高兴,她就高兴,他是她的神!
  “商大哥再尝一下这个,你喜欢的。”
  “好。”
  “还有这个——”
  “嗯。”
  “商大哥能喜欢就好,我做得不好的。”
  “你很好,做得很好,是我吃过最好的,肖月别多想,你也吃来,别就看着我吃,嗯?”
  接下来,肖月又给商璿挟起菜来,商璿没有拒绝,都用了,见肖月不吃,商璿也给肖月挟了菜,肖月立马开心极了的像得到恩赐的小妃子,高兴坏了,商璿这个人在某些方面是很有洁僻的,比较吃东西。
  从不用别人碰过的东西。
  更别说别人挟过的,谭烟是知道这一点的。
  他在某些方面很讲究,她和他生活那么久,有过最亲密的,哪会不知道,衣服绝不穿两天,日用品都只用同一个牌子,衣服裤子也是,内裤更是讲究,吃的东西也是,和普通人不一样,这就是豪门和普通人的不同。
  普通人哪有这么多讲究,也没有资格讲究,他有。
  豪门的生活都是讲究的,好在谭烟虽和他结了婚,但并没有公开,商家的人没有人知道,不然,时时让她去参加什么聚会宴会之类的,她会适应不良。
  门当户对,有时候也是很有道理的。
  只有从小在同样的环境长大的人才能有共同语言,才能一样讲究,然后生活在一起。
  两个生活差距太大的,就是一时走到一起,要生活也不容易,特别是面对长辈,会为了一些事而争吵,因此,灰姑娘嫁到豪门的小说,为何都在结婚那一瞬间大结局就是因为此,婚后,往往面临的是她无法相像的,对千金小姐如吃饭一样的东西,插花,品酒之类,对灰姑娘来说就是很难,几十年的生活让她定了型,一时难改,要嫁到豪门的灰姑娘,嫁之前一定要想好,该如何面对,如果自认能力强能适应,就行。
  不行的还是多想想,豪门不是那么容易进的,谭烟看得清楚,也知道,可是她没得选择当初,不知道该说她幸运还是不幸,她和商璿的婚姻没有人知道,也没有人来为难她,商璿外面很多女人,也不常和她一起,也不会有啥突出的生活矛盾。
  便也很少争吵。
  不知道以后肖月能不能适应,商璿会不会公开和她一起,要是不分开还好,要是公开,肖月将要面对的不知道她能否接下来,商璿这么讲究,却碰了肖月替他挟的菜,还说好吃,真是不同。
  她和商璿一起这几年,她知道他这个习惯,从不替他挟菜,他也少有替她挟菜,偶尔兴趣来了才挟一下,商璿在女人上虽然来者都大多不拒,很开放,很风流,可也有些讲究的,从不抱着女人过夜,不管多宠,完事后,直接冲了澡,就走,有时留下来,也是分开睡,也不喜欢吻女人的嘴。
  谭烟不知道他和肖月是如何,有没有抱着睡。
  当初知道时谭烟还奇怪过,他对她不是这样的。
  想过她对他不同,也是真不同,如今想来这不同过去了。
  谭烟没想到还是有人记得她的。
  商璿刚才看她的那一眼她感觉到了,还有肖月的。
  肖月更是一点也没忘记她。
  不止是看她一眼,还提起了她。
  他们用了一会饭,肖月突然像是想起什么一样,啊的惊诧,焦急的叫了一声,目光又往谭烟这里来,身体也站了起来,一只手拿着筷子,一只手捂着小嘴,低头看了见她忽然这样疑惑的商璿一眼道:“商大哥,我们忘了谭烟姐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