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2章 有血有肉的人
作者:
狼叔大大 更新:2021-07-12 06:50 字数:2183
余韵阁,红柳楼最大的一座妓院。
红柳姑娘被卖到这里之后,很受到才鸨子的重视,虽然她长得不漂亮,可她的身材很好,一身的灵气。
于是老鸨子便教授了她一身的才艺,琴棋书画无所不能,于是她在家族生活的一次次失败之后,终于找到了一份很有前途的工作。
她迅速在余韵院串红,身价也在不停地暴涨,最后,不要说和她睡觉,就算听她一曲,也需要大笔的银子才行。
这一天,红柳村当年的铁匠鲜衣怒马而来,他一掷千金,只为买红柳一笑。
如今的红柳是余音阁的头牌,什么样的大客户没有见过?自然也没把铁匠放在心上,依然高傲得很。
因为别人的大客商对她都是百度怜惜,疼爱有加,奉若神明,而后她才千呼万唤始出来。
她已经习惯了这种高傲与骄傲,在客人面前,她越高贵,客人就越喜欢,就越肯花银子,就越犯贱。
铁匠命老鸨子拉起帘子,让红柳在帘后为他抚琴唱歌,老鸨子说,红柳姑娘每天唱歌不超过三首,这是她的规矩。
红柳每唱一首,铁匠便打赏老鸨很多的钱,于是老鸨子就逼着红柳一首接着一首的唱。
红柳开始罢唱,铁匠再次用千金使劲地砸老鸨,这些银子就算买下她的整个妓院都够了。
看到铁匠很生气,老鸨子就逼着红柳歌,红柳不肯,老鸨子就命大茶壶往死里打红柳。
直到这时红柳才清楚,自己的高傲只是老鸨子赚钱的幌子,和金钱比起来一无是处。
于是她伤心地唱道:
日夜望郎郎不归,高高树上果熟齐。人家有夫爬树摘,我夫外出果落泥。日夜盼郎郎不归,水田稻谷已熟齐。
人家有夫帮手割,我夫外出自己为。日夜盼郎郎不归,割开禾来田要犁。人家有夫赶牛驶,我家唯有把锄挥。
日夜望郎郎不归,五更三点公鸡啼。人家出入成双对,我家话向谁人提。百里寻夫到天光,又到徐闻与海康。
走尽花街和柳巷,谁知夫在鸡婆床。二八鸡婆巧梳妆,洞房夜夜换新郎。一双玉臂千人枕,半点朱唇万客尝。
装成一身娇体态,扮做一副假心肠。迎来送往知多少,惯作相思泪两行。
一生悲欢恨怨间,劝郎戒嫖把家还。一觉黄粱梦应醒,为妻待郎情无限。
一曲歌罢,唱出了红柳的多少心酸,她再次生出了从良之心。
而这时,帘子轻轻打开,鲜衣怒马,富贵逼人的铁匠出现在了红柳的面前。
红柳呆呆地看着眼前的富商,她觉得是眼前人是那样的熟悉,于是她在接过的万千客人中仔细回忆,可却已经叫不出眼前人的名字了。
“客人以前来过?”最后红柳问道。
铁匠微微摇头。
“为什么我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呢?”红柳不信。
“我是蝼……”铁匠不无感慨地说道。
“蝼?”红柳一脸疑惑地问道:“也是我的客人吗?你肯花这么多钱来看我,可否帮我赎身呢?以后我只侍候你一个人。”
铁匠深有感悟:“路都是自己走出来的,对于你来说,这是一份很有前途的工作,跟了我之后,你一定会怀念这里的。”
铁匠站起身来转身离去,老鸨马上小心地跟了出来。
“以后好好待她。”铁匠说罢转身离去。
近二十几年间,铁匠蝼见证了人族在大平原上的一切变化,并融合在了这种变化之中。
红尘中的生灵挣扎生存,红尘中的争名逐利,人生百年的生命无常。
接着,他继续着他的生意,可随着通天平原上经济的调整发展,人心开始不古,人们不在讲诚信,处处都是商业骗局与商陷阱。
做生意如同走在悬崖的边缘,如果不能识破经商中的尔虞我诈,时时都会一败涂地。
蝼的诚信成为了他至命的致命弱点,他在生意上频频陷入别人的圈套,最后竟然倾家荡产,又变成了一无所有的穷光蛋。
于是蝼沦落成为了别人的仆人,因为他的忠诚与经商的经验,很快他就成为了主人商业圈子里的一枚棋子。
于是,他接受到了商业圈子里的潜规矩,渐渐对商业圈子里的一切黑幕了如指掌。
十年的卧薪尝胆之后,蝼终于想东山再起了,不过,一个掌握了商业内幕全部规则的人,主人是不允许他背叛的。
于是,蝼以惊人的手段使主人向他妥协,于是蝼开始了自己的东山再起之路。
依然是诚信经商,但却总能成功地实施反诈骗所设局,最终,蝼成功了,仅仅三年的时间,他就在大平原上打造出了属于自己的商业帝国。
这时,蝼将他的所有财产都无偿地送给了主管通天大平原人族的故太恒,而后蝼长歌当哭,飘然而去。
他唱的是:
世人都晓神仙好,惟有功名忘不了!
古今将相在何方? 荒冢一堆草没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金银忘不了!
终朝只恨聚无多,及到多时眼闭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娇妻忘不了!
君生日日说恩情,君死又随人去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儿孙忘不了!
痴心父母古来多,孝顺儿孙谁见了?
歌声罢,缥缈的声音再次响遍通天平原人族所在之地:
陋室空堂,当年笏满床。
衰草枯杨,曾为歌舞场。
蛛丝儿结满雕梁,绿纱今又糊在蓬窗上。
说甚么脂正浓、粉正香,如何两鬓又成霜?
昨日黄土陇头送白骨,今宵红灯帐底卧鸳鸯。
金满箱,银满箱,辗眼乞丐人皆谤。
正叹他人命不长,那知自己归来丧!
训有方,保不定日后作强梁。
择膏粱,谁承望流落在烟花巷!
因嫌纱帽小,致使锁枷杠,
昨怜破袄寒,今嫌紫蟒长。
乱烘烘你方唱罢我登场,反认他乡是故乡。
甚荒唐,到头来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
……
是的,蝼就是玄炎,他红尘打滚,体人情之冷暖,感世态之炎凉,三十多年间,他终于成为了有血有肉的人。
在这其间,他自我封印了功力,以一个普通人的身份进入红尘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