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0章 生死一线天
作者:
过客 更新:2021-11-06 23:48 字数:3097
李明接到了小鬼的信件,同样也接到了另外一个人的信件,另外一个的信是黑子寄来的。 黑子在信里面明确的说了,让李明在刺杀最后一个人,这个人就是小鬼。
其实李明每一次在行动之前,都有黑子的手下偷偷跟着的,当这些眼线看到了李明的心动摇的时候,就已经是不再准备继续把工作交给李明。
黑子是一个谨慎的人,他做事情和对待他人的态度,都是非常的谨慎,这也是多年来没有被警察抓到的原因,他现在必须要杀了小鬼,让李明杀了小鬼。
如果不杀的话,那么下一个死的人不仅仅是小鬼,还有李明。
李明接了信,在望乡台和小鬼相见了。
当天下着雨,他们两个人一个人戴着拳套,一个人拿着一把剑。
拳套是金刚石做成的,上面每一个关节的地方都有一个坚硬的金刚石镶嵌在里面,导致骨节比一般人大上一倍,攻击力也就变成了一般人的五倍。
剑的碧水剑,如同女人的腰,充满了柔情,同时又在这温柔乡里面,杀死任何一个沉醉在里面的男人。
两个人交手了,从中午打到了下午,足足战斗了三个小时,李明发现了小鬼的剑法不比自己弱,甚至说是有自己无法比拟的地方,但是李明并没有输掉,因为小鬼根本就不想杀李明,小鬼来这里一开始的面对就是引出黑子,然后杀掉黑子。
因为小鬼看到了,李明和黑子之间的眼神,有巨大的不同的地方。
最后两个人的战斗变成了合谋,把引出来黑子以及他的手下杀的是一干二净,导致整个方舟计划全部被破坏。
而就当一切都要结束的时候,那黑子突然仿佛回光返照一样,从地面上站了起来,他在恨,恨自己的最得力助手居然反过来成了阻拦自己的人,恨有的时候,往往比爱还要有威力,黑子用尽了全力站了起来,对着李明就是一枪。
枪永远比拳头快。
李明发现的时候已经来不及转身了,就算是他的拳头可以在一秒内连续挥动十三次,就算是他可以隔空打物在五米开外,但是也无法来得及赶上子弹的速度,那个瞬间,李明几乎是在脑海当中走了一个回程,把出生到今天位置的所有事情能够,都看了一遍,随后就在自己闭上了双眼的瞬间,李明发现,心比子弹还要快。
只不过那是小鬼的心。
小鬼用力的推开了李明,导致子弹直接穿透了小鬼的身体,当李明问小鬼为什么要救了自己的时候,小鬼告诉李明。
如果李明死了,那么李如龙的努力就白费了。
在小鬼的眼中,警察并不是抓犯人的,而是感化犯人的,如果李明死了,那么李如龙的行为就永远无法感化李明,所以李明不死,李如龙就在小鬼的眼里不会死。
好在后来,李明没事,小鬼也没死,子弹穿透的是小鬼的肩胛骨,没有对她造成致命的伤害,李明把小鬼送到了医院,后来第二天在去看望小鬼的时候,小鬼已经不见了,医生也没有看到她去了那里,这么多年来,李明一直在寻找小鬼。
听了李明的故事,我点点头。
而这个时候,李明的漫画又有了新的发展,上面出现了一个人,一个女人,写的是樱桃。
从名字上来看,这是一个女人,但是画面上的女人是漆黑的,仿佛只有一个背景,这就是漫画上所有的线索。
这樱桃到底是不是妖狐?
我不知道,李明也不知道,但是张三知道。
那是在公园小孩子被人夺走了魂魄的第三天。
当天孙奎接到了一个电话,报警电话,是一个女人打来的,女人在电话里面自称是樱桃,孙奎不知道为什么,对方在用假名字,但是却知道,对方的处境非常危险,因为女人在电话里面在哭喊,在求救,虽然哭喊和求救的时间只有十多秒。
那是发生在夜晚的事情,张三在值班,孙奎在陪着张三值班,两个人仿佛哑巴一样,谁都没有说话,但是他们都在想同一个问题,那就是三天前,那个被鬼勾走了魂魄的孩子到底是被引导的?
孙奎最近喜欢上了看书,这是他以前从来都不看的,和看书相比,他以前更喜欢看恐怖片,尤其是那种欧美的杀人恐怖片,也不知道为什么,孙奎明明白天接触的恐怖片已经是够多了,他仿佛自身就是恐怖片里的主角,在这个城市里,在凶杀、奸杀,自杀,等每天都有人在死亡,各式各样的尸体都可以谱写出一个尸体的百科全书了,而孙奎绝对可以当这百科全书的作者,可是就算是这样,孙奎依旧喜欢看恐怖片,并且有趣的是他喜欢指出恐怖片里面的一些穿帮镜头,以及和现实当中不符合常里的地方。每到这个时候,大家都劝说孙奎别看了,他认真了,太较真了,电影究竟是电影,和现实是有很大不同,再好的凶杀案导演,拍出来在恐怖的凶杀场面,远远不如一个刑警面对一个真正的尸体来的恐怖。
所以很多人劝说孙奎,恐怖片不适合他,如果真的要选择一个适合他的电影,那么还是去看纪实比较好。
孙奎讨厌看纪实片,甚至最近连恐怖片也不看了,一直在看一些奇怪的书,有的是玄学,有的是风水,还有的是各种古怪的法术,在同志的眼里,还不如去看恐怖片更好一些。
孙奎不喜欢听别人的建议,依旧在看这些书,他一直在想,那个孩子的事情,他想了解什么是勾魂,人是否真的有魂魄,到底是谁做了什么,能够勾走那个孩子的魂。
还有,为什么张三不再吃水蜜桃了,反而改了吃樱桃。
这一晚上,值班时候张三一直在吃樱桃,一个吃完了吃下一个,孙奎看到张三面前的垃圾袋子里面装了足足三十一个樱桃。
就在张三准备吃第三十二个的时候,那个樱桃打来的电话响起来了。
孙奎本能的接了电话,从里面听到的是杂乱声音,可是在听了十多秒后,里面响起了一个女人的声音。
孙奎立刻大喊道:“喂你好,这里是公安局,请问方位?”
孙奎是故意提醒对方,虽然公安局也有电话定位机器,但是就算是定位了,那么也需要很久才能确定,所以报警的人能够在第一时间说出自己的位置是再好不过了。
当然,并不是每一个报警的人都会如此机灵,也不会每一个接电话的警察都会立刻提醒,只有当了很多年警察的孙奎才会想到这一点。
可是在孙奎提醒后,对方还是没有回答具体的位置,只是在电话里哭喊道:“救命啊,有人要杀我,不要啊,我是樱桃!”
这样的声音很快就结束了,当下电话里面空白了大约有十秒的时间,这个功夫,孙奎立刻通知了技术人员,赶紧的进行电话定位。那技术人员早就陷入了随眠状态,毕竟已经午夜三点,这个时间,很少有人能够保持清醒,所当技术人员开始继续定位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根本就来不及打开定位的机器。
而电话的另外一头,又有了变化,女人的哭声变成了笑声,这哭声是一个女人的,笑声也是同一个女人的,孙奎只好不断的拖着电话,让对方尽量的镇定。
可是笑声没有持续太久,电话就挂断了,技术人员只好遗憾好摇摇头,自己还是没有来得及打开定位的机器。
孙奎一下子却仿佛失去了所有的力气,坐到了椅子上,如果自己无法知道对方的具体地址,那么凶杀可能现在已经杀死了对方,甚至无法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那么对方可能会破坏更多线索。
孙奎非常无奈,而技术人员冷汗都流出来了,如果技术人员在搬迁不去喝酒,那么就不会睡的这么死,如果不睡死,那么就不会忘了提前打开定位机器,如果提前打开了定位机器,那么也就不会做错了最佳定位时间。
张三也站了起来。
他丢掉了垃圾袋里面的还没吃完的樱桃,其中有一个樱桃已经腐烂了,表皮已经被虫子坑的破碎,甚至还有半截虫子,在里面钻来钻去,企图做最后的挣扎。
孙奎问:“三儿,你去哪里?”
张三拿起了桌子上面的纸巾,擦了擦手,回答:“去现场。”
张三说去现场,于是他们就来到了现场。
现场是距离公安局不远的一个小区,是一个住宅区。
所谓的住宅区,其实还有一个称呼,就是平民区。
现在这个社会有一个奇怪的习惯,越是穷的人,越是喜欢成群结对,越是富有的人,越是喜欢单枪匹马,你经常会见到一群工人集合在一起,仅仅是一起吃一口便饭,你也可以经常看到某一个老板单独一个人,在餐厅里面默默的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