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伎 第3节
作者:三春景      更新:2021-10-19 22:46      字数:6857
  陶小红是三个女孩子中的一个,从洛阳来。此时的大周就和历史上的大宋一样有好几个‘都城’,当然,真正的国都只有东京开封府一个——西京洛阳与东京开封府很近,两边口音也相互影响,差别很小。这就导致了很多洛阳人并不会刻意去学官话,左右也不妨碍交流。
  相比起需要大力气改正口音的人,有的时候这种情况更加需要注意。
  陶小红的母亲原本就差点儿成为官伎,后来才流落到洛阳花街柳巷。对于官伎生活始终不能忘怀,从小对陶小红说这些——对于陶小红来说,东京官伎馆已经是深深刻在心里的梦想了!此时她很珍惜这个机会,对于甄金莲说的话自然一句不敢忘,连连点头。
  “这里可真好...”同被选入的一个女孩子左右看看两人一间的瓦房砖地,又看看房间里的家具和东西:“奴在应天时也曾在院中姐姐处见过极奢华的摆设,但小娘子住的全然是另外样子。”
  已经长大的贱籍女子要‘做生意’,住处就相当于门面,自然不能太差。但外人看不到的地方就是另一回事了,别说住了,有的时候鸨母甚至会在吃穿上克扣——倒不是吃不饱穿不暖,只能说以古代的生产力来说不算差,但情况也实在说不上好。
  第5章 撷芳园(5)
  大周是一个城市化远超之前历代的王朝,这里面既有生产力和经济文化发展到了一定阶段的原因,也有特殊的现状在起作用——大量的男丁让土地劳动力过饱和,多余的人只能涌入城市,被发展起来的城市工商业接纳。
  这样一来,城市的规模自然是迎风就长!
  东京作为大周实际上的国都,也是大周最繁华的城市,在这样的地方很自然地发展出了体量很大的房屋租赁业。
  古代,哪怕是城市,建筑用地价值也不会太高,买卖房屋时真正值钱的是土地上的建材!但大周的几个大城市,特别是东京汴梁是个例外,这里大概是最早诠释‘寸土寸金’这一说法的地方。哪怕是官至宰相,在东京买不起房也不稀奇,若没有皇家赐宅,相公们也得租房呐!
  有人统计过,人口过百万的东京城,一多半都是‘客户’,客户和主户是相对来说的,标志就是在户籍所在城市有没有房子。
  没有自己的房子就要租房,在东京专门管理房屋租赁、买卖的牙行叫‘楼店务’,既有朝廷专营的,专门经营公家的地产。也有私人的,很多有房子的人家图方便,都会将自家要出租的房子挂在这样的私人楼店务。
  “官人随老身来瞧看,找遍东京城,哪里还有更好的宅第!”一个年约五六十,头上包着一块蓝盖头的妇女热情地对身后一对夫妻介绍楼店务名下房产:“四四方方格局,前后三层,如此内宅便少去了小人罗唣。一共十五间半屋子,院子有井有花木,这样的宅第在内城至少要三十缗一月,若是这般好位置开价还能更高!”
  夫妻二人显然是瞧过不少房子了,对老妇人说的话心中有数,晓得她没有骗人。
  夫妻二人是刚刚入京的,丈夫转入京中任御史台监察御史,从七品——典型的官小权大之职。
  这样的官员薪俸不高,一般只会在朝廷的楼店务赁屋。针对中下级官员,官方会提供廉租房。只不过这样的廉租房就不能指望有多宜居了,一个小小四合院挤进好几户官员是很常见的。
  和一般的低级京官不同,这位监察御史姓林,林御史家是福建大族,家境优渥。不说直接在东京买房,至少不用像同僚们那样扣扣嗖嗖租房。
  眼前这座宅子已经是林御史夫妻看过的最合心意的房子了,一来地段好,就在御史台西边的,玄帝庙后街,平日里林御史坐堂省事。而且这里是东京繁华区域,无论是衣食住行,还是娱乐生活都很方便。
  二来,宅第本身很好,格局正、收拾的干净,虽然小了一些,却非常清雅,很合他们夫妻的喜好。
  再来,价钱也算是非常合适了,一个月三十缗!
  同样大小、同样地段,这样的房子在东京几乎是找不到的。
  “这宅第若放出去,立时便能赁出,官人能遇上还是因为屋主讲究。”妇人详详细细道:“屋主赁这宅子并不图多几贯钱,只求简单省事、不要损毁了屋子。所以不让分出去租几家,只让整租,而且还得是官人家这样有官身的!不信官人去打听打听,前面赁这房子的也是位官人,若不是去蜀地为官了,定然是要续租的!”
  “再者,官人只要租,三年内也不会有屋主来啰嗦涨房钱!”这一点老妇人说的很肯定,甚至愿意立字据。
  不只是现代房东会忽然涨租,古代也一样!东京的房子不愁租,常常有贪心的房主以‘装修’的名义,给房子换几片瓦、刷两面墙,然后就要涨房租(毕竟之前签了契约的,涨房租也需要一个理由,装修是最常见的,也不能说换几片瓦就不算装修)。
  几乎没考虑多久,林御史和夫人就商量好了,要租!
  老妇人引着两人去定契,契约和钱料理好了,又忙不迭去了宜春门内北桃花洞——‘桃花洞’是东京风月场所最多的坊,南桃花洞是私妓所在,北桃花洞则有着二十八家官伎馆。
  北桃花洞撷芳园,老妇人来的时候红妃正在逗一只小猫,这是姐姐师小怜刚刚买下的。浑身虎斑光华灿烂,所以取名为‘小於菟’(小於菟就是小虎的意思)。
  老妇人一进来,忙堆笑道:“好稀罕的虎斑猫!在别处竟未见过,难为大娘子、小娘子何处寻来!”
  虎斑猫在本朝以前是十分珍惜的猫种,周初依旧少见。但承平大几十年了,时人又爱猫,因繁衍得力,如今虎斑猫已经是中等猫了。师小怜买来的这只小於菟卖相上佳是没错,但也只是十几贯钱就买到了,若是一般的虎斑猫,则只需数贯。
  但这个话大家都不会多说,师小怜客气地让老妇人坐了,道:“鱼婆婆今日登门,是二姐在玄帝庙后街的屋子赁出去了?”
  “是是是。”老妇人,也就是鱼婆婆连连点头,拿出契约和钱给师小怜和红妃看:“租房子的是一位官人,说是御史台监察御史,家中富裕,便不耐烦与小官儿们一起挤那官租屋子。”
  房子是师红妃名下的,她特别看了看,契约一点儿问题都没有,一旁则是一包银币,足足一百二十枚!
  华夏古代虽然有用金银充当一般等价物,但真的作为‘合法货币’,这却是一直没有的。历史上直到宋代开始,到明清时期,白银才真正成为事实上的货币,普通百姓生活中也离不开它。但即使是如此,白银也没有像铜钱那样成为铸币。
  但这这个时间线上的大周则不同,因为商品经济的飞速发展,也因为铜矿的缺乏,五年前饱受‘钱荒’之苦的朝廷决定发行银铸币,形成‘银铜本位’的货币制度。
  银币发行了两种,一种是一两重无孔实心银币,冲压而成,正面是长城图案,背面是‘永兴通宝’四字(如今年号永兴)。一种则是一钱重方孔圆形银币,也是冲压而成,一面光板,一面同样是‘永兴通宝’四字。
  大周一钱大约四克,一两就是四十克,眼前一百二十枚银币都是一两的,放在眼前确实是分量十足!
  东京租房的规矩是押一付二,再加上新搬进来要以一个月房租为‘礼金’,头一次付房租就是四个月,一百二十枚大银币是正好的(此时一贯钱兑换一两银子)。
  考虑到此时东京普通市民一日劳动所得大约在两百文钱左右,红妃也不得不感叹,这年头收租果然好赚!要知道一个月三十贯钱,平均就是一天一贯!按照东京的消费水平,已经足够十几人一大家子日食膏鲜、光鲜亮丽了!
  同时,也很感谢这辈子亲生母亲师琼。
  别看此时官伎们都过着奢华无比的生活,很多官伎的排场即使是大家贵女都望尘莫及,但真要说到积蓄,她们却是没有的——官伎就是要有足够奢华的生活,不然就会被看轻,这被认为是官伎身份的一部分!所以一开始‘节俭’这个词就和官伎无关。
  所以,一般到最后,一个官伎也很难有多少积蓄,这也是孙惜惜的母亲没给她留下钱财的原因。
  师琼则不同,她在维持官伎体面之外,并不像很多官伎有许多开支巨大的爱好,由此给师小怜、师红妃姐妹留下了一笔大约数万贯的遗产。
  其中红妃继承了玄帝庙后街那所宅第(当时价值三千贯左右,如今应该涨了一些)、一家女澡堂两成的份子(每年分红大约百贯,价值一千贯左右)、所有现钱大约五千贯、一部分古董和当代字画(这部分价值很难估价,大约数千到一万贯)。
  姐姐师小怜则继承了家具摆设、另一部分古董和当代字画、珠宝首饰、库存的绫罗绸缎。这些东西算钱倒是比红妃的更多,但因为东西的属性不同,真的想要卖到估价那样的价格却是有难度的。
  考虑到珠宝首饰、绫罗绸缎、家居摆设等等都是那时成为官伎不久的师小怜用得着的,而红妃更需要能保值、好打理的(她年纪还小),这样分配说不出任何问题来。
  这样一来,红妃小小年纪就拥有了接近两万贯的私财——这在此时的东京算不上多惊人,此时所谓的‘中产之家’,财产上的门槛大约在一千贯到两千贯之间,至于富户,门槛则是三千贯到五千贯。在别的地方,富户及富户以上的比例在百分之五以下,东京则可达到四分之一,实在不愧是天子脚下、首善之地。
  因为此时会按照百姓财产统计,将百姓人家分为五等,一二等是上户,也就是富户,三等是中户,四五等是下户,所以这说法并非随口说说,是有统计基础的。
  又因为东京汴梁汇聚了天下的高官、勋贵、巨贾,所以巨富也特别多,五千贯是富户的门槛没错,但家产在百万以上的也有很多,十万以上的更是比比皆是!
  但不管怎么说,一个小娘子自己一个人就能有这样一笔私财已经很少见了!因为那些传闻中的惊人财富往往是一个家族的,这些家族家大业大,人也多。比如家族一个女孩子出嫁,此时流行陪送丰厚的嫁妆,但即使是家财在百万以上的人家,正常陪送的嫁妆也不过就是这个数而已。
  第6章 撷芳园(6)
  鱼婆婆是来给红妃送钱的,又闲话家常了一通,等到告辞离开的时候,师小怜对红妃道:“周娘姨拿两匣子孙家月饼来,像生花还有成匣的么?”
  “前日娘子得了好些像生花,都散的随意,如今还有绢花、罗帛花各有一匣子未动过。”周娘姨不一会儿,捧出两盒月饼,两盒花来。
  如今临近中秋,东京城内外都要过中秋节,孙家月饼出了名的鲜美,到了节前更是供不应求!如今要是再要去买,订单排的老长,恐怕中秋节前是买不到了!
  至于说像生花,其实就是假花。如今插花、戴花的风俗极盛,不止女子喜欢,男子也喜欢呢!相比起鲜花,像生花便宜(从平均成本来说是这样,毕竟像生花可以多次佩戴,鲜花就是一次性的),而且不受鲜花时令的限制,在此时也有不错的市场,种类也十分丰富。
  “罗帛花倒还好,绢花到底寻常了一些。”师小怜摇了摇头,到底没说什么,将两盒花都递送给了鱼婆婆:“婆婆拿回去自家使,只当是个消遣...毕竟是宫中传出来的样式,颇有新奇之处。”
  绢花相对便宜,若佩戴绢花则被认为是节俭...当然,这个语境是以富贵阶层来说的。
  于官伎馆来说,这些东西确实寻常,但对于鱼婆婆来说都是好的不能再好的好东西。鱼婆婆赶紧叉手福了福身,喜不自胜道:“哪里的话!大娘子的东西自然再好不过!不好的也到不了大娘子这里。”
  这些东西她自己不受用,拿出去转手,就算要亏一些,那也是至少两贯钱!
  师小怜朝红妃招了招手:“二姐你送送鱼婆婆罢,婆婆也是为了你的事奔波。”
  红妃清脆应了,便陪着鱼婆婆离开撷芳园。等到送出了后门,红妃这才回转,而回转时经过孙惜惜居住的小院,发现门口聚着好几人。
  孙惜惜见到她,朝她招了招手:“红妃过来看,是新作的衣裳哩!”
  秋天的两套新衣,红妃和孙惜惜早就已经得了,这个时候再送来新衣,自然是给新来的那三个女孩子的。
  本来这不是什么事儿,几个人聚在这里也就是凑热闹罢了,只是合该生是非,偏生花柔奴也打跟前过。见到孙惜惜翻来覆去地看那些新衣,花柔奴就道:“眼皮子浅的!走出去别说是咱们撷芳园的人!不然外头人见了,还当撷芳园穷苦,园中娘子拿一件衣裳当宝呢!”
  花柔奴是花小小的养女,花小小虽然成为了‘如夫人’,但时运不济,如今连普通官伎都比不得,整日都是生病卧床。出于对未来的忧虑,她收养了花柔奴,这是想着花柔奴长大之后也做官伎,能够给自己养老。
  花柔奴一惯看不上孙惜惜,觉得她穷酸又小家子气!遇上了总要抢白她几句。
  等到孙惜惜讪讪将手上的新衣裳还给主人,花柔奴又将目光放到了红妃身上,嘴巴一弯,似乎要笑,但根本不是什么和谐相处的样子。只听她用小孩子的声音阴阳怪气道:“看看人红妃,就是看也不看的,说不得她还看不上这些馆中发的东西...也不知道你整日与红妃混在一起是做什么,做人家跟班么?”
  “也不知道人家要不要!”
  明着是在贬低孙惜惜,但更针对的明明是红妃。
  说起来,花柔奴看不上孙惜惜,除了因为孙惜惜一惯经济窘迫外,最开始应该是受了红妃的连累——要说花柔奴最讨厌谁,恐怕非红妃莫属!而这也不是无由来的,这里牵涉到上一辈一场公案!
  红妃刚刚出生时身体不好,师琼作为母亲格外偏疼她,就不想让她一辈子是个贱籍女子,所以花了大价钱找了花柔奴的母亲‘换籍’!
  花柔奴的亲生母亲是一个良籍女子...虽然朝廷对女子的籍贯看的很严,特别是严禁良籍女子往贵籍和贱籍流动。但说到底,这只是为了维持良籍女子的总量,从而维护社会稳定,不让普通男子无法拥有自己的子嗣。
  将刚刚出生的红妃和大红妃半岁的花柔奴换一换,良籍女子本身是没有减少的,其中操作就比较容易了。只要花柔奴的母亲愿意,再买通几个关节上的小吏,这件事就不难为。
  两边换了孩子之后,红妃还时不时去良籍女子所在的排屋生活。不过因为母亲师琼爱她,所以她更多时候还是呆在了撷芳园。
  事情发生变故在师琼去世前半年,那时师琼已经生病一段时间了...花柔奴的母亲与男子私奔,这于良籍女子来说是大错!抓回来之后她就被打落了籍贯,成为了贱籍女子。因为从母法的原因,红妃也就成了贱籍。
  知道消息的师琼赶紧将年幼的红妃接到了自己身边,又重新录了籍贯——如果都是贱籍女子的话,官伎总是不幸中的万幸。
  这个时候本该将花柔奴还回去的,但花小小早就有心收养一个女孩,又见花柔奴出落的不错,也是眼前看着长大的,便将花柔奴接到自己身边,没让她回亲生母亲那边。
  花柔奴极其讨厌红妃,倒不是红妃做了什么,而是当初那些事确实有些说不清!
  师琼没有虐待过花柔奴,毕竟红妃也时不时要去花柔奴母亲手下讨生活,如果对花柔奴不好,那红妃也有可能受到报复性虐待。但要说师琼待花柔奴像亲生女儿,那也是不可能的,师琼有自己的亲生女儿,还是两个!
  师琼待花柔奴就是淡淡的,吃穿上面没有亏待,但也没有什么母亲的温暖。
  虽然那个时候花柔奴在师琼手下穿绸食肥甘,但大人有没有在小孩子身上花心思,是感觉的到的。师琼和师小怜对红妃很关心,早上起床会特别去问红妃被子暖不暖。而送她去排屋的时候各种东西都装包袱,就像是那边什么都没有一样!有的时候红妃晚上咳嗽了几声,师琼立刻就能注意到,让娘姨准备咳嗽药,自己则伴着红妃歇息,连出堂都会推掉。
  红妃还记得有一次母亲亲手给她做了一件衣服,这肯定是花柔奴没有的。那时花柔奴年纪小,不是很懂亲生母亲和师琼这个养母的不同,当即就道:“我的呢?怎么红妃有,我就没有?”
  红妃相信,当时的花柔奴是真的不明白,也是真的委屈...但这件事上也很难说别人有错。母亲对自己亲生的孩子更好,这在谁看来都是人之常情。
  花柔奴在师琼这里并没有得到母亲的关怀,如果能在亲生母亲那里得到更多关爱,那倒也能扯平。但问题是,当初能被师琼用钱收买,让自己的孩子落入贱籍,花柔奴的母亲其实是不太在意花柔奴的。
  师琼经常把红妃接到自己身边,花柔奴的母亲却从来没接她去排屋那边,就算是来看她,也是一只手数的过来的。
  有这样的经历,时间久了,花柔奴对红妃的不喜与日俱增——红妃什么都没有做,但她确实得到了花柔奴一直没得到的东西。在不懂事的时候,花柔奴就觉得是红妃抢走了她的一切!即使后来知道这里不存在‘抢走’的问题,情感认知也无法改变了。
  在红妃眼里,花柔奴也只是小孩子而已,就算身处环境特殊,比红妃记忆中的小孩子早熟很多,那也是小孩子。她不可能和一个小孩子起什么冲突,所以并没有说什么,只当是什么都没听见,摇摇头就要走。
  就在这时,正欢欣拿新衣的陶小红忽然发现不对,对送来衣服的甄金莲道:“姐姐,这衣裳上的字不对啊!”
  原来官伎馆的衣服都不是自己洗,她们那么忙,也没工夫洗衣服!再者,晾晒衣服需要地方,晾晒在院子里像什么样子?来往的客人看到了,什么雅趣都没有了!所以官伎馆的衣裳都是一起送到一直有往来的洗衣社。
  送去的衣服很多,而且官伎馆每季发的衣裳又大家差别不大,所以这种衣服会在隐蔽的角落绣字做记号。
  像师小怜发的衣服上就有一个‘师’字,主要是撷芳园中‘小’‘怜’之前就有了,秉着先来后到的原则,她就只用‘师’字了。好在‘师’不是什么大姓,之前撷芳园中也没有姓这个的前辈。
  师红妃的衣服上则是一个‘红’字,‘师’被她姐姐用了,虽然‘红’和‘妃’在官伎馆这种地方都不算少见,但撷芳园如今在籍当值的官伎中却恰好有‘妃’无‘红’,红妃这才能用上‘红’。
  陶小红就不行了,名字里三个字都有了,所以只能按照先例,取一个替代字。于是陶小红的衣服上有一个‘虹’,由此替代了‘红’。
  甄金莲本想解释一下这个,花柔奴却像是看到了什么有意思的东西一样,凑过去一下抢先,不怀好意地拱火:“哪里有什么不对?你的‘红’和红妃的名字重了!既然红妃用了‘红’字,你哪里还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