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零弃妇:开局离婚做首富 第243节
作者:
林果儿 更新:2021-12-22 02:11 字数:3098
住在这个家里,天天遭嫂子的白眼和冷言冷语,她也受够了。
“妈,那我去收拾。”
“嗯。”沈厂长也回屋收拾。
母女俩收拾好,等晚上,儿子媳妇下班回来,沈厂长就将自己和女儿要搬出去的事说了。
儿子自然还是客气的挽留一番。
媳妇则是抑制不住的喜悦,难得顺着沈厂长的话,劝着自己男人,“我看,咱就依妈的意思吧。小菲要复读,得有个安静的环境。咱一家四口挤在家里,难免磕磕绊绊,有些吵闹,对她学习不好。”
“是这个理儿。”沈厂长道,“小健,我不在家,你跟周蔓两个好好的。另外,房子我也租好了,租房附近,我也找了个活儿干,怕没时间常回来。”
“妈,你找的什么活儿?”儿子女儿一起关心的问。
沈厂长微微一笑,“说出来不怕你俩笑话,我打算买台缝纫机,就在那租屋边上开个小缝纫店,给人做做衣裳、被套枕巾啥的。反正,主要是陪小菲复读,帮她熬过这一年。
其他的时间,我闲着也是闲着,要是能再挣两个,那就更好了。“
如今的她,终于认清年纪大的事实,也歇了那些个争名夺利的心思。
一门心思扑在女儿的教育上。
她奋斗大半生的厂子倒闭了,要是连亲生女儿的前途和人生都毁了的话,那她才是彻彻底底的失败者。
听沈厂长这话,一家人都没说话。
——
8月尾的这几天,沈灼拉着季礼季书,几乎就看在了毛巾厂这边。
季雪上班时,他们就在图书室这边看书。
中午吃饭时,他们就像往常上学那样,准时的过来了,跟她一起吃饭。
季雪凝眉,“都已经放假了,还在蹭我的饭?”
“马上要开学了,就吃不到食堂的饭菜了,我们真喜欢吃这食堂的饭菜啊,现在多吃几顿,以后也留个念想。”沈灼解释。
季礼季书跟着一脸懵逼的点头。
话说,食堂饭菜确实不错。可是,吃了快半个学期,他们也吃腻了啊。
何况,因为季礼马上要离家上大学,徐红梅近来在伙食方面可舍得了,就想给儿子多吃点好了,怕他一个人在外面吃不好饭。
所以,季礼季书其实挺想在家多吃几顿的。
但是,沈灼拉着他们,他们就跟着沈灼。
无奈,季雪也就留着他们仨。反正,9月1号就开学了,一共也吃不了几天。
8月30号这天,周六,徐红军一家都来到了季家。
徐红军将自己珍藏的一支钢笔和新买的一本笔记本,送给季礼,祝福他好好学习,未来前程似锦。
徐红英则和母亲徐老太,给季礼做了一些好吃的零嘴,让带着到学校,跟同学分着吃,出门在外,跟同学搞好关系很重要。
至于其他的,穿的用的,徐红梅早在拿到录取通知书那天,就开始给季礼准备了。
除了两身新衣裳,还买了一只新皮箱给他装行李。
这新皮箱还带密码锁的,可把季礼激动坏了,恨不得立刻就拎着皮箱走了。
季雪最简单粗暴,直接塞了一百块钱给季礼,“生活费,收好了,该花的就花。但是,上了大学,别以为就自由了,没人管了。在大学里,更要好好学习,知道吗?
这样,你将来毕业了,才能更好的教书育人……“
好吧,季礼上的是师范院校,将来毕业是要当老师的。
一想到季礼未来的职业是教书育人,季雪后面的话,就有些说不出口了。
“总之,好好学习。要不然,将来教学生的时候,自己也不会,那会丢人的。”
“姑。”季礼跺脚,“我是体育系,我体育好着呢。”
“好好好。”季雪附和着他,孩子马上开学,不能太打击他。
但是,徐红梅一巴掌拍他胳膊上,“听你姑的,没错,体育也得好好学习。不然,就那跑步,学生跑十圈,你数9圈,人家就不得干……”
季礼满头黑线,“妈,我连数都不会数?”
季书拆台,“哥,上次卖毛巾,你账就算错。你知道,你一着急,你对数字就特别容易混。”
季礼认命,“好,我保证,上大学也好好学习,门门功课……”
众人视线齐刷刷看向他。
季礼差点脱口而出「一百分」,被众人一盯,不由得一激灵,忙改口道,“六十分了。反正,不会不及格,行了吧?”
“哦。”大家各忙各的。
30号傍晚,季家人刚吃好晚饭,沈灼来了,是来辞行。
然后,他约了季雪到楼下散步。
季家人都有晚饭后下楼散步的习惯,也都没介意。
“明天要回b市了?也是1号开学吧?恭喜哦,以后就能在大学校园里,快乐的生活了。”说真的,季雪是有一丝丝羡慕的。
她前世今生,都没享受过那种大学校园里的那种纯纯的生活。
“我希望你也在。”沈灼声音透着一丝失落,报考京大,那是爷爷的心愿。可是,上了京大,离她太远,他心里有些空。
季雪看了他一眼,心道,等你上完半年,看你还这样说不?
大学生活丰富多彩,接触的人也多,到那时,他对自己还有几分心思?
“好好念书。”她只有四个字。
“我知道。”沈灼对她这「惜字如金」有些不满。然后,将手里纸袋塞她手里,“给我写信。我也会给你写的。”
“这是什么?”季雪刚要打开。
沈灼俊脸在傍晚的余晖中有些泛红,“先别打开,等我走了,再看。”
第337章 知音惠存
沈灼说完,深深的望了她一眼,眸中尽是不舍,之后才对她轻轻挥了挥手,转身,跑了。
“什么东西?这么神秘?”季雪看着他离去的身影,用手捏了捏纸袋,好似什么书本之类的。
因着好奇,没有再散步,她小跑着上了楼,回家,到自己屋子,打开灯,坐到书桌旁,打开纸袋。
嚯,沈灼这小子是要干嘛?让她开杂货铺?
她将纸袋里的东西全倒在桌子上。
有一沓厚厚的信纸,信纸上画着金黄色的树叶,漂亮极了,让人看一眼,就好像走进秋天的梧桐大道,听着树叶飘落的沙沙沙的声音。
除了信纸,还有一整版金秋十月的邮票,以及信封。
季雪瞬间就懂了,沈灼这是怕她以后嫌麻烦,不会给他写信。
所以,这写信的信纸,包括寄信的信封邮票,全给她预备下了。
所以,以后,她只需要动笔就行了。
想到这,季雪还真是……不知说什么好了。
准确来说,沈灼人小鬼大,心思缜密。
她确实懒,尤其写信这玩意儿。
她文笔很差的啊。
倒不如电话来的简单直接,有事说事,没事挂掉。
这些东西都给她准备了,以后少不得要写上一些,麻烦。
将信纸信封邮票……不过,这邮票不错呢!
正打算将这些收进纸袋,冷不防,这纸袋里竟然还有东西。
她又使劲一倒,竟是一张照片,啪嗒掉在了桌子上。
季雪拿起照片一看。
照片上,少年白衬衣军绿色裤子,修长挺拔,在一片绿草地上,手牵着一匹白马,眼神深邃坚定,帅气又迷人。
这是要变身「白马王子」的节奏啊!
她又看了看反面。
遒劲有力的小楷,遒劲有力的小楷,写着四个字:知音惠存!
季雪顿觉一股热血往脑门上窜,整张脸都烫了起来。
“姑,你在家吗?”童爱玲和季刚抱着孩子先回来了,看家里就季雪那卧室亮着灯,喊了一声。
“啊,在,在呢。”季雪本能的将那张照片塞进抽屉里。然后,还有信纸等全塞进去,关上抽屉。
童爱玲坐沙发上,将儿子尿湿的裤子脱了,季刚接了过去,给拿了条干净的过来,又将那条尿湿的拿进卫生间洗了。
“你们回来了?”季雪从卧室出来,来到沙发这边,逗逗小侄孙。
童爱玲给他穿好裤子,轻舒一口气,“可别再尿了啊,一天湿好多条裤子,再尿,光屁股吧,没裤子换了。”
天热,也没给戴尿布,这小子一会一尿,裤子湿好几次了。
季雪看着小侄孙那懵懵懂懂还傻乐的小脸,哈哈直笑,这孩子,八成以为他妈在夸他呢。
不多时,家里人陆陆续续都回来了,因为要晚八点档的电视剧要开始了。
这是全家人每晚必要进行的集体行动。
看完电视,各自休息。
第二天一早,吃过早饭,季建军和季刚两个,帮着季礼拿了行李,送他却学校报到。
季礼考上的是本市的师范学校,离小县城不算太远,坐汽车的话两个小时差不多就到了。
等他们走后,季雪在卧室里,莫名想起沈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