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章 有点意思
作者:夜尘风      更新:2021-12-23 08:22      字数:2307
  太阳刚刚升起,林株三人已经到了都城,书墨果然在城门口等候。见到她们便说:“今儿你们算是来对了,也不用去街上摆,这些纸鸢靖王爷家的小公子全包了。说是给书塾里的同窗每人送一个,算算也有二十多个。我带你们送去吧。”
  今儿这太阳真温暖,简直是阳光普照。
  还不到阳春三月,太阳并不是很温暖,林株却觉得暖洋洋的。
  她谢过书墨,跟着他转过几条街,来到一个小巷子口,远远地看见器宇不凡的金小光和一位文静优雅的公子站在大门口。
  心里一晃。
  金小光长太像前世单恋了十年的江浩了,不仔细绝对会造成以假乱真的错觉。虽然知道这位金小光公子是当朝四大侯爷定远侯世子,未来的定远侯。其身份地位远远地超过了前世她的顶头上司江浩不止千倍,却是对那个曾经害得她一醉回到旧社会的江浩心怀怨恨,以至于对这个金小光从来都敬而远之。
  靖王府的十公子司马铭源带着极其满意的笑容指挥几个小厮将纸鸢小心的运进巷子最里面的书塾,对金小光说:“金兄,这些纸鸢确实很别致。小弟如果再买些回家给兄弟姐妹,堂兄弟表兄弟们,是不是也很有面子。”
  金小光看了眼喜悦之情溢于脸上的林株,说:“这是自然,为兄给你推荐的东西哪里会有错。如果贤弟还要的话,为兄让这个丫头明儿再带来。”
  司马铭源斜着眼睛也看了眼林株,见她眉毛清丽双目清澈,皮肤娇嫩,满脸笑意喜滋滋的。年纪虽小却透着一股少有的灵气,看着心里也舒服。
  含笑问::“金兄,哪里的这么个小姑娘如此有面子,让金兄亲自拉生意。”
  金小光淡淡地说:“她是我表弟家的丫鬟,前些天刚好见过她在卖纸鸢。感觉不错。”
  “丫鬟啊。”司马铭源眨了眨眼睛:“没想到金兄还是个怜香惜玉之人,不过这个丫鬟看起来不像丫鬟,倒像大户人家的小姐,虽是穿戴朴素,却极其有教养。”
  金小光含笑着默认。林株确实年纪不大很有教养,见到他之后上前请安,感谢。然后安静的一旁面带笑容。并没有一般百姓的市侩之态。
  这和她现在的身份很不相符,更说明了她以前的家庭对她的教育。、
  不愧是皇族后裔。
  司马铭源看着小厮们将纸鸢都拿了进去,笑着问:“小姑娘,你这纸鸢做少钱一个?你算算这些纸鸢要多少银子?”
  金小光便说:“株儿,多要点,司马贤弟有的是银子。”
  要不要狮子大开口?靖王府的公子,姓司马,一定是皇亲国戚。这些个官二代们都爱面子,要多少会给多少的。
  她的眼睛看向林云林朵,两人低着头,却是偷眼看她,眼里带着贪婪。林云则对她挤了挤眼睛,暗示她多要。
  她想了想说:“司马公子既是金公子的朋友,能看得上这些纸鸢,就是奴婢的荣幸。什么钱不钱的,公子只管拿去,只要玩得开心就好。”
  司马铭源很意外的看着她,随即哈哈大笑起来,对金小光说:“金兄,你表弟的这个丫鬟有点意思,小小年纪这么大气,难得难得。”
  金小光也笑了起来说:“好了,司马贤弟,既然株儿说不要钱,那就算了。为兄还有事儿,告辞。”
  司马铭源很不可思议的看着林株告辞后,毫不犹豫的跟在金小光身后转身离去,一点也没露出后悔之态。
  倒是那两个跟了她一起来的小姑娘不时的偷偷回头看他,露出不甘心之色。
  他看着林珠纤巧单薄的背影,摇了摇头。金小光说她是自己表弟的丫鬟,他的表弟不就是镇殿大将军的嫡子么?他虽然不住在都城,爹也只是大将军,,身份地位一点也不比王爷侯爷的差。有的时候王侯们还得去巴结讨好他,以探听一点皇上的动态。他家的丫鬟还出来卖纸鸢,一定是家境十分贫寒,而且是偷偷摸摸瞒着主子的。燕无忧他是知道的,也是个跺一脚地也会抖一抖的厉害人物。
  眼看几人要走出巷子口,他对身旁的贴身小厮说了声:“来福,去。给那个叫株儿的丫鬟赏二两银子。”
  他可不想占这点便宜,为几个纸鸢落个人情
  来福答应一声小跑上前。
  林株再三推辞不过,只好勉强拿了银子说:“麻烦小哥跑了一趟,请小哥替奴婢多谢司马公子赏赐。”
  来福毕恭毕敬的说:“放心,小的一定将话带到。”
  林株声音好听,说话客气,他听着也舒服。
  金小光书墨都笑微微的,林株手里攒着二两银子,心情自是无比的澎湃,这些银子可是她一家三口一个月的根本拿不到手的工资,据说已经是秦南国下人中最高的了。
  见林云林朵刚才还噘着嘴一副不情愿,现在两双眼睛都闪着绿光看过来,不显山不露水的将银子揣进怀里。
  来福做惯了主子的贴身奴才,聪明到了只是给了赏银,并没有说是多少。而且是背对着林云林朵。
  这么大一笔,就不要被她们知道,免得节外生枝。
  走出巷子,看看还不到晌午,林株快走几步上前低头小声对金小光说:“奴婢多谢金公子帮忙,刚才司马公子赏了银子,如果金公子不嫌弃,奴婢想请金公子吃个早饭,以表谢意。”
  金小光低头看矮小的林株眼里带着很真诚的的期待,却是眼睛并没有盯在他的脸上,本来不想答应,却不知道为什么对这个小小的女孩有了种好奇。
  脑子里闪过几年前那个透明般的身穿粉色袄裙的小仙女似的小姑娘。下意识的看了眼她的左耳垂那颗圆圆的俏皮的小黑痣。
  点了点头。
  书墨很意外地看了他一眼,来都城做质子之前侯爷千叮咛万交代,作为一个人质般的质子,一定要洁身自好,千万不可滥交,绝对不能被人怀疑拉帮结派。这几个月来公子除了表弟燕无忧,几乎从来不会答应别人的邀请。
  今儿竟然答应一个丫鬟的邀请,虽然这个丫鬟以前身份高贵。
  林株只是随口客气客气,并没想要真的请他,可人家已经答应了,只好说说:“谢公子,只是奴婢对都城不是很熟,也不知道那里的早饭合公子的口味,还的烦劳公子带我们去。”
  金小光点了点头说:“你们随本公子来便是了。”
  说完看了书墨一眼,书墨便在前面带路。
  不大一会几个来到了一条僻静而豪华的街道,街口写着:锦荣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