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3章 752.只能用拳头讲道理!(万字求订
作者:貔蚯      更新:2022-01-07 04:31      字数:5899
  从红辣椒馆子里出来的时候,大概是晚上7点左右。
  陈晋和大马把车子开回了入住的酒店,下车后,大马要往里走,陈晋却道:“还早呢,走走呗?”
  “行呀。”大马笑着点上烟,又给陈晋扔了一根道:“我们俩还真是……多久没在县城里晃悠过了?”
  陈晋微微一笑。
  自从他到了东江市之后,除了新年正月里的那两三天里赶回来给父母扫墓外,基本上都留在东江市里打工了。
  毕竟过年的时候不好招到人,去饭店里做兼职,价码高的很!
  在这之前的两年多时间里,哪怕回来,也只是匆匆见一面,没有时间到马路上晃悠……
  两个人就这么从酒店门口缓缓走着。
  陈晋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眼前的濛洲街,是他上小学的时候修的。当时是县城里最宽阔的街道了。
  然而到了现在,几步便跨越了。
  似乎在东江市呆久了以后,所谓“小县城”的小,也就被衬托得更加小了。
  不过很快陈晋就发现了,并不是衬托的关系。
  而是因为自己的身材渐高,脚步渐大,速度也渐快,小县城的马路,已经无法让他觉得宽阔了。
  大概也就几分钟,两人就走到了曾经居住过的地方,县城百货大楼后面的一片民宅当中。
  百货大楼算是县城里最热闹的地段了,正门面对石垄街,现在已经改造成了超市。
  而后面这一片老宅子,却跟前街的热闹完全绝缘一般,虽然才刚多七点,却冷清异常。
  穿过弄堂间的小道后,陈晋朝大马挥了挥手,在岔路口分开,各自往自己的家中走去。
  …………
  对于这个家,大马并没有留恋,甚至上次回来的时候,都没有带艾静来看看。
  他不是那种矫情的人,想要带着艾静重走一遍自己的成长之路,更何况这条路上本就泥泞不堪。
  可是走了没几步之后,他就傻眼了!
  自己的家里竟然亮着昏暗的灯光?
  这是闹鬼了吗?
  大马连忙快步走了过去,踏上了二楼。
  他家是个两居室的小屋子,从门口就能听见里面的动静。
  所以到了门口之后,大马没有轻举妄动,而是侧耳倾听。
  里面传来了两三个人的说话声……
  “你倒是快点呐?不中用啊!”
  “姐,我不是……哎,这……你在边上看着,我不行啊!”
  “废物!你对准了,不是一下就进去了么?”
  “呜呜呜~~”
  “你个贱货,别哭,不是给你钱了么?”
  “???”
  大马额头青筋狂跳,摸出钥匙就要开门,结果却发现……自己的钥匙竟然打不开门?
  连他妈门锁都换了?
  “老子就艹了!”
  大马抬腿就是一脚,正踹在门锁的位置。
  老旧的木门发出崩溃的响声,里面的锁头都出了,整扇门撞在了墙上,发出一声响动。
  屋子里的那个男孩声音慌了:“姐,这是怎么了?”
  “你怕个屁!”另一个稍大的女声恼道。而另一个惊恐的女声,只有啜泣。
  “谁他妈的不开眼啊?”那个女声大喊着,从里屋走了出来,然后就跟冲进去的大马撞了个满怀。
  “哎哟~~”那女的被怼得倒退了几步,抬眼正要骂,就看见了大马的怒容,瞬间就噎住了!
  她有些诧异道:“大马哥,你怎么回来啦?也没说一声……”
  “滚开!”大马拨开她,就冲进了里屋……
  见到了里面的场景,大马不由得一愣,骂道:“我艹你妈个蛋哟!”
  ……………………
  陈晋走得很缓,一路上都在思考着一个问题。
  刚才在红辣椒馆子里,李嵩说这片老宅子要拆了。
  按理说,也算正常。毕竟就在百货大楼边上,位置属于县城的中心位置。
  这里在当年可算是县城里的富人区,那个年代能在这一片安家的,那至少都得是双职工家庭才行。
  只不过就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当初的双职工们也水涨船高,渐渐搬离了这一片,住进了更好的小区或者住宅里。于是这一片就被大量的出租给了从农村到县城来务工的人们。
  也正因为如此,这一带的管理越来越差,人员越来越混乱起来。
  可别指望小县城能跟大城市一样,在鬼都没有的开发区都会装路灯。
  小县城里,一个小区域内,下水道堵了,路灯黑了,变压器坏了之类的事情,要是没有具备那么一丢丢社会地位的人出面找人,负责的单位拖你十天半个月的,再正常不过了。
  而要是有一定的社会地位……
  呵呵。就算是在郊区的宅基地建一幢自建房,能单独给人装一台小型变压器供电,还有什么网线、自来水管之类的,几乎等于专用!
  社会阶级诧异,在越是小的地方,就越是体现得淋漓尽致!
  …………
  但这一片老宅子虽然姥姥不疼舅舅不亲的,却自有其价值……那就是熬到拆迁。
  陈晋在意的就是这个问题!
  李嵩瞎扯什么“旧改办主任说的”这种事情,陈晋是不会信的。那无非是显得他能耐而已,认识不少给力人士。
  实际上,在这小县城里类似哪里要拆迁的事情,是瞒不住的。哪怕还没公布,也自然会有“内部人士”透露给亲属。
  亲属再透露给另一个“不会告诉别人”的人,接着一传十十传百的宣扬开来。
  可这件事情,陈晋自己却不知道!
  父母留下的房子要拆迁了,自己却不知道。
  很荒谬,却很正常。
  因为陈晋的父母去世的时候,他还未成年,需要有一个监护人!
  纵观父母的家族,也就只有那么一个姨妈是夠格的。
  当时的陈晋不懂,但现在他明白了……
  这套房子的产权虽然是由他继承了,但身为监护人,自己的姨妈是有处置权的。
  如果消息到他姨妈那里就被拦住了,她欺负陈晋不在濛洲县,神不知鬼不觉的吞掉拆迁款,并不是不可能的。
  竟他的姨妈……本身也是所谓的“给力人士”!
  “呵呵~”陈晋想着想着,忍不住发出冷笑。
  想当初自己带着陈悠孤苦临丁的时候,如果这姨妈,也就是他母亲的亲妹妹能真的起到“法定监护人”的责任,那么这撑死一百几十万的拆迁款,给了也就给了。
  陈晋自己说不准还会多给她一些其他的,保证她锦衣玉食一辈子。
  然而……
  自从陈晋的父母去世时,她来办了个手续之后,就根本没有过问过兄妹俩了。
  最初尚且懵懂的陈晋也尝试着找她帮忙,只不过再吃了几次闭门羹之后……
  呵呵哒!
  至于周围的风言风语,这位姨妈也完全可以装作听不见。毕竟持家的中年妇女,你能指望她有多高的觉悟?
  能让自己的小家变得越来越好,才是她的指责。至于亲朋大家?
  谁管得你去死活?
  总也算是一套活着的方式罢了,陈晋并不想在这个方面指责她的不是。
  反正就算没有她,自己不也安安稳稳的长大了吗?
  可你既然没有付出,现在又想得到回报,未免就过分了点。
  至于陈晋为什么这么肯定?
  因为走在半路上,他就看见了名为“包芳芳”的人,也就是他的姨妈,他母亲的亲妹妹,此时此刻就在他的家里……
  她在织着毛衣哼着歌,看着电视泡着脚……
  …………
  …………
  四月底的天气,已经暑意盎然了,不过到了晚上,依然会有些凉意。
  可大马现在却是火冒三丈,整个都都快炸了!
  床上……自己的床上有个看上去顶多十六七岁,嘴唇上刚有些绒毛的半大小子,裤子褪到了脚踝,光着屁股,正满脸惊恐的看着自己!
  而他的身下,正压着一个绝对比他还小上两三岁的小姑娘!
  荒唐?
  搞笑?
  狗血?
  大马的脑子一瞬间有些短路,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这狗屁倒灶的事情了!
  他回头直接给了那女的一耳光,怒骂道:“你个贱货,敢折腾到老子家里来了?”
  “大马哥,你听我解释呗!”那女的试图辩解,却被大马反手又是一个耳光:“带上人,给我滚!”
  女的彻底傻了,不敢再废话,连忙冲里面的两人连连招手,示意他们穿衣服走人。
  那半大小子和小姑娘被撞破了事情,好不容易才回过神来,穿戴好了就要离开……
  “等等!”大马却皱眉,指了指那个小姑娘道:“她留下。”
  女的为难道:“大马哥,这……不合适吧?”
  “我说合适就合适,还是你想跟我的巴掌说话?”大马目露凶光。
  那女的一缩脖子,拉上半大小子就跑了。
  …………
  小姑娘站在门边,见两人跑了,想跟上去却又不敢,只能唯唯诺诺的看着大马。
  大马开口问道:“你不是濛洲人?”
  “不是,我是正和那边乡下的。”小姑娘摇摇头,怯生生的应道。
  “娘希匹啊!”大马骂了一句。
  到现在要再猜不出来眼前是怎么回事,他也就白在街上晃悠这么多年了。
  很显然,这小姑娘是被人从农村里带出来,准备故意“失足”的。
  而且,大概率还是她家里人自己送来的……
  毕竟这小姑娘……嫁人太小,养着费钱,干活正好。
  刚才那女的,他不但认识,还挺熟。她的名字叫庄艳,外号叫“夷乃”,这是方言。
  翻译成普通话就是……“鸡女”的意思。在濛洲县城里,干的是拉皮条和帮一些金手指销赃的事情。
  自己离开濛洲去了东江的事情,濛洲县城里的这些人都有耳闻。不用说,肯定是看自己不在这,就撬门进来,建立一个根据地。毕竟帮这些新手**,上宾馆也挺花钱的不是?
  床单上东一块西一块的褐色污渍就是证明。
  大马刚才确实是一时恻隐,觉得这么个刚刚开始真正发育的小姑娘,就这样糟蹋在“鸡笼街”,有点太那个什么了一点。
  鸡笼街,是县城里的一条小路。路的两旁,全是发廊。亮着粉红色小灯的那种发廊。
  只不过把这小姑娘留下来之后,大马立刻就后悔了……
  “该怎么处理?”他哭笑不得的想着。
  给她送回家去?只怕没几天就会被送回来了,搞不好还会被家人给打一顿。
  带在身边?怎么带?玩萝莉养成计划吗?
  自己看着这种青苹果,也咬不下口哇!更何况他也不是那种人……
  “哎,让老陈想办法吧。”大马瘪瘪嘴,已经习惯了“动脑子找老陈”的行为模式。
  如是想着,他对小姑娘说道:“跟我来。”
  随后就迈步出门了。那小姑娘也就老老实实的跟了上来。
  在她眼中,那个凶恶的“夷乃”都被眼前的壮汉给打了,那这壮汉肯定更厉害。
  不听话的话,自己的下场可能会更惨吧?
  走在路上,大马知道了这小姑娘名叫牛敏,今年才十四岁!
  正如他所料的一般,是被自己的后妈给带到濛洲县城来的,收了别人5000块的介绍费。
  “介绍费……”大马有些无语的重复这这个词。
  牛敏自己的心里其实也挺明白自己接下来的命运的。只不过刚才事到临头,还是本能的恐慌了起来!
  如果大马不出现的话,她现在恐怕已经在十四岁就完成了从女孩到女人的蜕变了。
  只是这蜕变听上去,是那么的让人无法形容听上去的感受!
  …………
  …………
  大马领着牛敏走到了陈晋家这边,却发现他还站在楼下,抽着烟,划拉着手机,似乎在考虑着什么。
  “老陈。”他唤道:“怎么不上……”
  “我靠!你家里有人在?”大马一脸懵逼!
  他恼道:“夷乃这帮人他妈的是要反了天啊?知道我们俩不在濛洲县,就敢这么来?”
  大马很愤怒!
  自己家也就算了,可陈晋家里,还有陈悠留下的很多痕迹呢!
  那种污秽,怎么可以沾染自己的妹妹!
  他说着就要上楼,却被陈晋拉住了。
  “这怎么回事?”陈晋指着牛敏不解道。
  “嗨~别提了!夷乃从正和县弄来的小丫头,知道我长期不在家,借我的窝要给她**呢。正好被我撞见了!”大马解释道:“老陈,你家搞不好也……”
  “不是。”陈晋叹了口气道:“我家里,是包芳芳。”
  闻言,大马一愣!
  他跟陈晋相互之间,是没有什么事情不知道的。他现在还记得陈晋愤慨时,是怎样大骂这么姨妈的。
  “我们这片,过一两年也要拆迁了。她是监护人,估计弄了个关系,把处置权搞到自己手上了。”陈晋补了一句,让大马也明白过来了。
  他恼道:“这老biao子,我上去抽死她!”
  “别急,听听她怎么说吧。解释的机会总要给她。你在这等着。”陈晋说完,自己一个人走了上去。
  站在门口,看着架在门外的水池水龙头,就连池子里的洗碗盆,都是自己用过的那只。
  甚至连碗筷都是。这些东西,陈晋自己洗过无数遍了,每一个碗上的图案,每一根筷子上磨损的痕迹,都已经刻在了他的灵魂里。
  听着里面传来的电视声,陈晋敲响了门。
  “笃笃笃~”
  “谁啊?”
  里面传来了个陌生的中年妇女的声音。
  陈晋对包芳芳这个姨妈的声音确实陌生。
  “咔哒~”
  随着房门打开,陈晋就看见了眼前有些陌生的中年妇女……
  她是典型的县城中年妇女:躺着土气的大卷头,脖子上是大金链子,身材消瘦。
  而包芳芳也在看着眼前的陌生年轻人:比自己儿子高出一个头的身高,西装笔挺,面容平淡。
  “你是……?”包芳芳有些狐疑的问道。
  这时里面她的丈夫和儿子也跟出来了,有些诧异。
  “我是陈晋。”陈晋开口道:“这里……是我家。”
  “你是陈晋?”包芳芳的丈夫典高奇立刻警惕道:“你不是在东江工作吗?怎么回来了?”
  陈晋哼道:“我回我自己家,关你屁事?”
  说着,他就要进门,却被包芳芳横起手臂拦住:“你不能进来。现在我们住在这呢!不方便!”
  “这是我家!你不方便关我屁事?”陈晋一把推开了她,继续往里。
  两人的儿子,也就是陈晋的表弟典皓轩不乐意了,一拳就怼了过来……
  他比陈晋小个四五岁,正在上高中,也算有把子力气了。
  只可惜跟陈晋比,相差还是太远!
  对于敢跟自己动手的大男人,陈晋从来都是不会有什么顾忌的。
  只见他飞起一脚,就踹翻了典皓轩。这还是他留了力气的,否则光这一下,就能踹断他的肋骨!
  实在是太瘦了!
  “啊~”
  包芳芳见儿子被打了,尖叫起来,怒喊道:“你干嘛?凭什么动手打人?”
  下面的大马听见动静,对牛敏喊了声“不许走开”,就冲了上去。
  刚进门,就看见典高奇已经顺手操起了椅子,要朝陈晋砸过去……
  “老陈小心!”
  陈晋一直注意着他呢,侧身闪过椅子,一个迈步上前,一肘直接怼在了他的面门上,顿时就血流如注了!
  包芳芳傻在原地,也不知道是该先去扶儿子,还是先去照看丈夫,只能发出一声更加尖锐的惊叫……
  “叫个屁!”陈晋喝道:“老子回自己家,你拦得着吗?”
  包芳芳这时才回过神来,怒喊道:“我是你的监护人!我有权利管教你的!”
  她不说这句话还好,一说这句话,陈晋甩手就是一个耳光赏了过去!
  “娘希匹的!我还想着不动手呢,你们一家人真是他妈的欠抽!”陈晋冷声道。
  “老子弄死你!”
  却见倒在地上的典皓轩缓过一口劲来,顺手就操起了灶台上的菜刀,砍了过来!
  陈晋也是一惊,没想到自己这个“表弟”竟然还有这种魄力?
  见菜刀劈来,他猛的一退,趁着典皓轩因为惯性弯腰时,直接飞起一脚又踹在典皓轩的面门上!
  门牙嘣飞的声音清晰可闻,只见典皓轩闷哼一声后,倒在地上就没了动静……
  陈晋一脚,就直接给他踹晕了过去……
  这时已经有周围的邻居聚了过来。
  包芳芳开始哭嚎起来:“打劫啦!杀人啦!快报警啊……”
  围观了邻居见屋子里晕的晕,倒的倒,也是满脸惊骇,立刻就有人喊道:“快打110!”
  看着这一家人的模样,陈晋忽然觉得自己先前的想法有些可笑起来。
  有些人,你可以用嘴讲道理,但有些人,你就只能用拳头讲道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