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你要一直一直喜欢我「Рo1⒏run」
作者:
白糖清粥 更新:2022-06-13 22:24 字数:2514
16、
程朝一路背着程夕回到家,把她放下,正要离开时,却被扯住了衣角。他转过身,看到她低垂着头,马尾从颈侧垂挂下来。
“……哥哥,对不起。”她的低语融进尚未开灯的房间。
道歉的话被抢先说出来,程朝暗笑,面上却不置可否,转身继续往门口走。
“哥哥!”程夕从床上跳下来,跟着他跑到门口。她以为程朝要离开,但其实,他只不过是去开灯罢了。
一室敞亮,程朝转身,被来不及刹车的程夕撞了个满怀。
“你还在生我的气吗?”她语气小心的样子,像松鼠在主人家眼皮子底下偷松果。
程朝敛起笑意,又是一张臭脸:“那你说说我为什么生气。”
“……我没好好写作业。”
“还有呢?”
“……我对你发脾气了。”
“还有呢?”
“还有啊?”程夕脱口而出,说完又后悔地咬住舌尖,故意将眉头蹙起,“……哥哥,我伤口好疼啊。”
程朝听出来她在装乖卖惨转移话题,于是一只手托起她的下巴,另一只手在她脑门上弹了一下。
“现在知道疼了?以后还看不看路?”
“看看看,一定看!”她头点得跟被压到底才松手的弹簧似的。
被一场虚惊折腾了一晚上,两人还没来得及吃饭,程朝拍拍她的胳膊,示意她松开:“好了,我去做饭,简单点,阳春面好不好?”
又是一阵点头,蹭得他胸前的衣服皱起一道道波纹。程朝无奈地看她:“那你得先松开我呀。”
程夕这才松开他,又将信将疑地再确认一遍:“你真的不生气了吧?”
“我从来就没生气过,”他的视线落在程夕的裙子上,“面马上就好,你先把裙子换下来吧,领口沾到血了。”
等吃好饭、收拾完碗筷回到房间时,程夕已经很自觉地躺在他床上睡着了。他的床好像变小了,她把自己塞在里面,已经是不可忽视的存在了。
程朝哑然失笑,哪里是床变小了,是程夕长大了。
他站在床边看她,恍惚间好像回到了她刚出生从医院回家的那一晚。
人生若能切片,总会找到一些相似的形状。命运行到此处,再次结绳记事。血缘的羁绊累累又重重,早已在无意中超出了它本身所能承受的载荷。
程朝把她露在外面的手塞进被子里,碰到她的手指时,想起了医院门口她在自己手心里抠的那一下。只那一下,他便醍醐灌顶,想通了冷战的原因。
为一件不存在的事,让自己受伤,怎么看都是不划算的。
程朝替她感到不值,却又隐隐觉得开心,他甚至在想,要是自己真的答应了奚冉,程夕又会做出怎样惊天动地的举动来呢?
只要不伤害自己,随她怎么闹去,吵架也好,冷战也罢,或者兜头打他一顿,都只不过是想要确认自己的的存在而已。
程朝又把她的头拨向另一个方向,以防睡觉时压到伤口,她顺势翻身,迷迷糊糊中还喊了一声“哥哥”。他小声答应,手中的动作放得更轻。
夕夕啊,你是唯一重要的存在,这是永远都无需确认的事实啊。
安顿好程夕,程朝把她换下来的裙子拿去用冷水泡了泡,干涸的血迹遇水散开,像晕开一片血红的迷雾。
其实伤口流的血并不多,但不知道怎么搞的,竟蹭得到处都是,他做饭前洗手时,发现自己手上也沾到了血迹,一遇水便顺着指尖淌下,竟像是自己的手受伤了一样。
程朝感觉心里有什么东西在燃烧着,热意随着血液奔流,传到指尖,微微发烫。他鬼使神差般含住了“流血”的指尖,于是更强烈的热意回流进心里。
血脉相连,程夕以另一种方式融入他的生命里。
晚上,程朝做了一个梦,梦里弥漫着深深浅浅的红,分不清那些红色是漂浮在空气中,还是蒙在自己眼前。在一片绯红的底色中,忽然出现了一个背影,指引着程朝不停往前走。他看不清楚她的面容,只感觉到她的发丝拂过脸侧。
程朝从梦中惊醒,眼前是一张和他长得极为相似的脸。
程夕受伤的事第二天才被汇报给郑集英、以及胡向云夫妻俩。
程朝坐在屋后的水渠边,听程夕在客厅讲电话。不一会儿,她放下电话,跑出来坐到他身边。
“他们怎么说?”
“妈妈说让我乖一点,等下次放假带我去玩。”
程朝“哦”了一声,垂下腿在水渠里晃啊晃。
这个时节灌溉水渠里没有水,不像夏天,还能把双脚泡在里面吸吸凉意。程夕也学着他的样子,只不过是踩在他的脚上,随着他的幅度摇晃。
她倒是会享受。
“那你想去吗?”
“……不想去,我觉得肯定不好玩。”程夕摇摇头,“你想要我去吗?”
程朝沉默半晌:“我也觉得应该不好玩。”
“就是啊,万一我又摔了怎么办。哥哥,你知道吗?摔下去的那一瞬间我以为自己要死了,就算不死也要瞎了,结果才受了这么点儿伤。”
她虽然语气轻松,可是那一刻的恐惧和害怕是真的,程夕甚至有那么一秒在担心下辈子还能不能再做程朝的妹妹。她说给胡向云听,胡向云笑她小题大做,随口安抚两句。
程夕忽然觉得没趣,胡向云再说什么也只是敷衍地答应着。
哪些话是哄孩子的,哪些话是真心话,她已经能分得出来了。哄孩子的话随便说说,想听的话从来不说。
后来她在作文里写,“父爱如山,母爱似海”,其实就是用山和海,挡住孩子对他们的所有期待。
而山海,不可平。
只有程朝会为她微不足道的伤口提心吊胆。
他把程夕散在额前的头发别到耳后,赫然露出一块四四方方的纱布,他手一顿,气恼她不把伤口当回事。
“胡说,受伤还分大小吗?”
程夕趁势拉过他的手臂环抱住自己:“还是哥哥最好。哥哥,你一定要一直一直喜欢我!”
“那是当然。”
“就算你以后结婚了,有了自己的孩子,你也要最喜欢我。”
程朝笑她霸道,她却抬起头来一本正经地分析。
“本来就是,你看,你要到叁十岁才结婚吧,比起你的老婆和孩子,你起码多喜欢我二十七年,这么一算,我不就是排第一的嘛?”
程朝问这是哪里来的歪理邪说,她却不依不饶地追问:“是不是嘛?你快说呀。”
她的长发垂在肩头,程朝的手穿进发丝里,指尖又开始微微发烫。
“是,不管到多少岁,我都最喜欢你。”
程夕满意地靠到他肩上,闭上眼睛,听风吹过树叶,卷起阵阵私语。
“哥哥,中午吃什么?”
“就知道吃。”
“我饿了呀。”
“谁让你不吃早饭?”
“所以中午吃什么呢?”
“你想吃什么?”
“我想……”
渐渐地,他们说话的声音也被风卷走。只有远处的荞麦花田,无声地掀起一道道白色的波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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