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6章 一体纳粮
作者:寂寞剑客      更新:2024-01-12 16:43      字数:3371
  稍稍一顿,崇祯又说道:“所以朕有意想要简化税法,与民方便,也与朝廷方便,更使胥吏贪官从此难以从中食利。”
  听到这话,在场的朝廷大员顿时警惕起来。
  张慎言也变得神情俨然,这可是百年大计!
  税法改革,自古以来就不容易,每每伴随着流血事件。
  身为首辅,张慎言觉得有责任有义务劝谏:“启奏圣上,税法改革乃是百年大计,不可不慎不可不察,老臣以为当三思之!”
  孟兆祥也附和道:“唐之两税法,本朝之一条鞭法,变法之初都自称是与民方便,但最后结果往往适得其反,民非但不得其便,反而负担更甚。”
  刘理顺也附和道:“臣也以为一动不如一静。”
  没有一个大臣支持。
  所有人都反对崇祯改革税法。
  甚至就连朱慈烺也是反对的,只是没说。
  这个结果早在崇祯意料之中,毕竟古往今来的每次变革都伴随着血雨腥风,而结果也不一定就是好的。
  但是崇祯并不着急。
  因为最大的障碍已经被清除。
  当下崇祯又接着说:“如果朕跟你们说,要废除包括丁税在内的所有杂税,只保留田税这一种正税呢?”
  “啊?废除所有杂税?”
  “徭役折色也废除吗?”
  “只留田税一种正税?”
  “这这这,这样能行?”
  “国用怕是越发短缺哪。”
  这下属实有些出乎众人的意料。
  没想到圣上的税法改革是这样的改革。
  仔细想想,嗯,好像还挺不错,至少百姓方便了,朝廷也方便了,负责征税的胥吏也没有了食利空间,因为田税是有数的。
  不像杂税,可操作的余地很大。
  比如均徭折色,怎么摊派就是里长和胥吏说了算。
  若看你不顺眼,胥吏可以让你家年年都摊上均徭,保证程序合规。
  这里有必要介绍一下大明税法,大明税法分三类,第一类是田税,也即正税,就是官田亩征五升三合五勺,民田亩征三升三合五勺,宗室藩王和皇亲国戚得到皇家恩典,可以免征正税,但是官员缙绅名义上还是要缴纳正税。
  但也只是名义上,实际上官员缙绅可以利用手中的权力进行操作,通过诡寄、飞洒等手段达成不缴税的效果,诡寄就是将自家名下的耕地挂靠到别人的名下,飞洒就是把自家耕地分散转嫁到别人头上,让别人替他缴纳正税。
  所以除了没有人脉关系老实巴交的农民,缙绅豪族、皇亲国戚还有宗室藩王就没有一个正经缴税的,开国初期因为权贵少、农民多,问题不大,但到了王朝末期,土地大量集中到不用纳税的权贵手中,税源就会大量流失,财政就会出问题。
  明朝税法的第二大类是丁税,也就是人头税,大明本来是没有丁税的,在张居正实施一条鞭法之后,将徭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摊入田税之中,另一部分则按人头征税,而且妇女儿童有优惠,本意是想减轻老百姓的负担,但事与愿违,最终结果是田税增加了,徭役仍旧照缴,还额外多出了一个人头税。
  这中间有正丁、半丁及余丁,反正标准不一。
  标准不一就给了征税胥吏以及有关系的缙绅豪族很大的操作空间。
  明朝税法的第三大类是徭役,就是官府强派给老百姓的各种差役,比如到衙门、驿站、码头等地当差供使唤等等,张居正一条鞭法后以丁银形式按人头征收,但是在张居正死后没过多久徭役便又卷土重来,但是不再派差,只缴纳银子。
  老百姓没银子怎么办?只能拿粮食换,这中间又被有粮富户盘剥一道。
  所以到了明末,税法搞得越来越复杂,老百姓的负担也是越来越沉重。
  要想减轻百姓的负担,办法只有一个,废除所有杂税,只留正税,标准也要统一。
  对于崇祯的这个改法,多数官员其实是赞成的,只是担心改不好,最后岁入锐减一大截不说,百姓负担也不见轻。
  当然也有官员持反对意见。
  有侍郎言道:“丁税自商君创立至今已经征收了两千年,徭役则更古老,圣上为何说废便废?赋税乃是国之根本,岂可如此儿戏哉?”
  “因为丁税及徭役折色本就是最为荒唐可笑之税。”崇祯大声道。
  “国朝之初,人少地多,人人有地耕,太祖钦定之税额也是极低,百姓自然是家家户户都负担得起丁税及各种徭役。”
  “及至后来,藩王宗室、皇亲国戚乃至于缙绅豪族大肆兼并土地,而人口又益增,此时百姓名下之可耕地已然极少,乃至于无地,朕倒想请问,无地百姓拿什么来缴纳丁税及各种瑶役?拿他们的儿女抵税吗?”
  多地多缴税,少地少缴税,无地不缴税,这才公平。
  抛开土地谈缴税,那是耍流氓,耍流氓的王朝活该灭亡。
  当即又有侍郎言道:“无地可以佃种,打下粮食即可以完税。”
  “好一个可以佃种!”崇祯怒形于色道,“佃种倒是不用缴纳田税,但是佃租却高达五成甚至于六成七成,仅剩的粮食湖口尚且不足,又哪有多余的缴纳丁税?更何况还有各种徭役的折色,所以老百姓才会被压得喘不过气来,被逼无奈才会揭竿而起。”
  又有侍郎言:“有丁税及各种徭役折色时,国用尚不足,圣上若废除丁税及徭役,国用岂非是更加不足,如此则万事皆休。”
  “此言大谬。”崇祯冷哼一声道,“国用不足不是因为税种定少了,而是因为只有少地或失地百姓在缴税,而那些坐拥良田万顷乃至于几十万顷的缙绅豪族却不用缴一分钱税,所以国用才日见短缺,诸事才会日见不济。”
  朱慈烺不失时机的说道:“父皇的意思是,今后凡大明耕地,无论拥有者是何身份,无论藩王宗室,无论皇亲国戚,无论缙绅豪族皆需一体纳粮,是吗?”
  “除了镇兵名下恩赏田,其余皆需一体纳粮。”崇祯道,“但只需缴纳田税,丁税以及徭役折色一概废除,至于征税定额,就按照太祖钦定之标准,官田无论熟地生地,一律亩征五升三合五勺,民田无论上等下等,一律亩征三升三合五勺。”
  顿了顿,崇祯又接着说:“完税时可以直接纳粮,亦可以用银票完税,用粮食完税时一律按照官斗,不得用大小斗,用银票完税一律按官价,严禁私自加征火耗,地方州县更不允许擅自摊派,违者严惩不贷。”
  这就很大程度堵死了胥吏的操作空间,减轻百姓负担。
  大明朝大概有七亿亩地,即便是按民田征,每年也能征收2345万石,按官田,更是可以征收3745万石,按现在江南的粮价,那就是5617万元。
  这么高的岁入,足够维持两京一十三省政府机构的运转。
  原本还要养兵,可现在军队有内务府供养,这就更没问题。
  为免刺激官绅,崇祯没有说官绅一体纳粮,而只说凡大明的耕地必须一体纳粮,这样文官们情感上会更加容易接受。
  特权这种东西容易上瘾,没人肯轻易放弃。
  本来,如果没有前面的那一出,在场的文官肯定群起反对。
  但是有了前面的那一出,在场的文官接受起来就容易得多。
  其中的道理就是不患寡,而患不均,在场的文官以及他们的亲族宗族都挨了罚,名下的田产不是充为族产,就是按照官田纳粮,凭什么别人可以例外?
  尤其是南方的缙绅士族,凭什么他们仍可以享受免税特权?
  要缴就一起缴,大家都按官田缴税,这样才公平,才公道。
  张慎行率先出列附和道:“此税法乃真正便民之法,老臣以为可行。”
  “臣等附议。”孟兆祥、刘理顺紧跟着出列,吴麟征犹豫了一下最终也出列附议。
  吴麟征心下当然不愿意,我们南方官绅又没有犯错,凭什么跟你们北方官绅承受一样税负?但是没办法,谁让南方的大臣少呢?
  “好。”崇祯欣然点头道,“下次大朝会之时将此税法写入皇明祖训。”
  写入了宪法,再想改变就没那么容易,就算后世出了一个不肖子孙,想给皇子或者国舅国丈免税的特权,也很难办到。
  ……
  君臣说话间,火车已经行驶到八里桥。
  此时的八里桥早已不复当初的焦土状,或许是因为多了尸骸的滋养,草木生长得越发茂盛,真郁郁葱葱。
  铁路并没有从八里桥上过,而是另修了一座钢架桥。
  钢架桥的设计理念当然也是崇祯提供,再由大明数学院兼物理学院的院长帕斯卡负责设计,从北京到南京所有的桥梁都是钢架桥。
  包括横跨长江的长江大桥,也是钢架桥。
  不过崇祯也不确定长江大桥能不能架起来。
  设计上应该没问题,就看施工能不能跟得上。
  又过了没多久,火车便缓缓驶入通州火车站。
  车厢里的大臣们便又把注意力转回火车本身。
  【就本书而言,这点农业税已经是微不足道,但毕竟是大事件,必须有个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