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酒敬余生_分卷阅读_112
作者:北途川      更新:2020-06-15 01:44      字数:3092
  这就有点儿说来话长了!
  他躺回床上,开始捋思路。
  姑且先从头吧!
  姜博言第一次见刀刀是五六岁那时候,那之前刀刀跟着母亲生活在瑞士,那一年她们从瑞士回来,打算在国内定居。
  从那时候起,姜博言身后多了一个叫做刀刀的跟屁虫。刀刀从小身上就有一种冷淡的气息,不大爱说话,眼神略微漠然,看起来就是个酷酷的小姑娘,很少笑,就连跟屁虫都当得很拽。
  旁人都知道,这小姑娘只跟姜博言好,别人谁勾搭她,她是不会理的。
  而姜博言小时候颇有点儿精力旺盛,喜欢玩闹,和几个发小整天起哄架秧子似地闹腾,刀刀就像个小尾巴,不动声色地每天跟在她屁股后头,也不参与他们的游戏,只是喜欢跟着他。
  母亲一再教育她,要爱护妹妹,所以他在玩闹之余会抽出一点儿残存的精力去关怀一下她,然后她就会很高兴。
  虽然他也不知道这有什么值得高兴的。
  那时候还小,自然是不懂得什么叫做青梅竹马,什么叫做两小无猜,只是母亲和干妈一直在他们耳边念叨,说这两个小人儿真是天生的一对儿,多般配啊!
  久而久之,他自己都忍不住觉得俩人的确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儿。
  只是后来长大了才发现,他喜欢刀刀,爱护刀刀,处于一种无法言说的类似于亲情的东西,但并不是爱情。
  他彻底看清这件事是因为余笙。
  说起余笙,那话就更长了。
  姜博言认识余笙的时候是九岁,那一年余笙才六岁,上小学一年级,刚刚开始换牙的她豁了两颗大门牙,笑起来透着股十足的傻缺气息。
  那一年姜博言的法国钢琴老师因病回国去了,杨慧老师和法国钢琴家是个忘年交,于是被推荐去临时代课。
  杨老师教了她两个月,两个月后他的钢琴老师再次来中国,于是杨老师就结束了代课生涯。但母亲很喜欢杨慧老师,俩个人经常联系,所以姜博言偶尔能见到余笙。余笙和刀刀一点儿都不一样,她喜欢笑,明明两颗大门牙跑风漏气,说话都口齿不清,还喜欢眯着眼露齿笑,傻得冒泡。
  她大概还有多动症,没有一刻闲得下来,最常穿着一身运动装,穿梭在大街小巷,她对她家方圆五里如数家珍,哪条路上有什么好吃的,哪个地方有不为人知的好玩地方,甚至哪个小巷子里有户人家养只波斯猫她都知道,六岁的她已经可以侃侃而谈了。
  他对她印象深刻。
  只是没有见过几次面,后来不怎么联系,也就渐渐忘了。
  和她熟识是在中学的时候,那时候他的钢琴老师彻底离开了中国,母亲有意为他再寻一个新的钢琴老师,于是就想到了杨慧女士。
  那时候杨老师是个中学数学老师,担任班主任,余爸也是个数学老师,担任教导主任,俩个大忙人的排列组合,让余笙简直变成了间接留守儿童,脖子里挂串钥匙,每天独自出入学校的教职工大楼,吃食堂,吃外卖,日子过的尤其可怜。
  姜博言的母亲有一颗充满粉红泡泡的少女心,这让她格外天真,又富有同情心,于是每个周末他的钢琴课时间,邀请余笙来姜家感受一下温暖和爱成了她的固定任务。
  起初余笙还有些不好意思,但是鉴于姜妈妈的热情,鉴于她自己本身就有点儿自来熟,两个人很快打成一片,从此余笙进入姜家如入无人之境。
  姜博言就惨了,他一安静的美少年,从此身边多了只叫渣渣的喜鹊,吵得他脑仁疼。
  起初两个人是不怎么讲话的,他为人太过自傲,总给人不好相处的感觉,余笙又是个自来熟,对冰块不敢兴趣,于是默契地礼貌客套,谁也不干扰谁。
  而两个人正式开始说话的时候,已经是战争的开始。
  两看两相厌就是那个时候埋下的种子,说起来尤其不凑巧,导火索就是一件鸡毛蒜皮的小事,他住在二楼,琴房也在二楼,余笙的活动范围就是一楼客厅和二楼琴房,某次她被要求去他卧房里拿东西,那里她不熟悉,翻找的时候,误拿了他随手摊开放在桌子上和母亲瞎扯淡的“亲密”来往日记,日记上吐槽了他母亲不敲门随便进出他房间的劣迹,控告母亲如果自己哪天正好在做不可描述的事被打断从而不举的话,一定是她的责任。自此余笙眼里他变成了一个流氓,还做出一副“我懂,我什么都懂”的表情来隐晦地嘲笑他,他为自己无法向她解释解释了也显得欲盖弥彰而憋屈的特别想揍人,于是这梁子就这么结下了。
  姜博言一向觉得,余笙最大的长处就是熊,特别熊,小时候是个熊孩子,长大了是个熊大人,总之就是熊到一定境界了,以他多年的斗争经验来看,对付这种人就只能“师夷长技以制夷”。
  结果就是两个人对熊。
  现在回想,姜博言觉得自己毕生的幼稚基因都贡献给她了,从小到大,旁人眼里他都是一个少年老成的人,早熟,冷静,相比于同龄人来讲要懂得克制许多。
  而如果有人知道她分分钟能惹他炸毛的话,一定就不会这么想了。
  最先发现他对余笙的反应非比寻常的是刀刀,刀刀有一颗冷静而敏锐的心,她是个天生的观察者,生性敏感的她,总是能过早地觉察出某些暗藏的蛛丝马迹。
  她最早一次问他是高考刚结束的时候,那天是个小聚会,姜博言收到了一份特别的礼物,是杨老师送他的一枚手工书签,书签里是塑封的干花,他一看就知道谁的手笔,那个人前不久还在个人网站里晒自己深山中遇到的一种奇异花种,遍查资料没发现那花的名字,自作主张取了个“流光”的烂俗名字。
  她捡了一朵断枝的带回来,自己做了个书签。
  他想,大概是她想送他,不好意思,所以借了母亲的手。
  还真够别扭的。
  他盯着那枚用金线做穗的书签看了老半天,或许是唇角忍不住扬起的笑意让刀刀觉察到了什么,又或许是他早就表现出了不寻常,总之那天刀刀问他,“你其实是喜欢笙笙的吧?干嘛老和她作对。”
  她询问的语气太寻常,就像平时问他喜欢喝果汁还是酸奶那样寻常,以至于他一时没多想,随口回答了句,“如果她能稍微有点儿姑娘家的矜持,我或许会喜欢她,但显然她没有。”他歪着头,觉得自己会喜欢她就奇怪了。
  刀刀看了他一眼,笃定地留了一句,“你喜欢笙笙的。”
  他思考了好半天也不知道刀刀是如何得出这荒谬的结论的。
  刀刀第二次问他的时候是在大三的时候,那时候他已经注册了自己的公司,拉了几个人组了个团队创业,起初他们做的项目是出行顾问方面的,比如旅行路线设计之类的东西,灵感来源于余笙无意间的一次吐槽,她说每次出门无论看多少攻略,一定还是有意外发生,吃住行总有一样不顺心,弯路和错路从来就没有能完美避免过一次。
  然后他决定做那个项目,主线上,大致的设想是做当时最流行的app,企图创造出最人性化最便捷的出行顾问类软件。
  然而很快就铩羽而归了,因为策划案的不成熟,和后续软件的重**ug,使整个项目在后期彻底瘫痪,损失了几十万。
  大家都明白,很多时候,经验都是钱堆出来,但教训实在是惨痛,那之后,团队的成员缩水了三分之一,许多人受不了这种大起大落的刺激,果断地远离了这个朝不保夕的事业。
  那时候是姜博言最焦虑的时候,经常加班,熬到凌晨三点钟,抬头的时候是夜色最浓最沉静的时刻,很多次他也想放弃这条路,他一个学哲学的,经什么商?
  那时候他经常会在凌晨出门,沿着创业园区外的马路一直走,走到尽头,右拐,能看见一个公寓,余笙就住在那里,他会坐在她楼下抽支烟,等着六点钟她的窗口准时亮起光,然后起身回去。
  有次凌晨刀刀送曦光回到和余笙合租的公寓的时候,就正好看见了坐下楼下的姜博言,两双眼睛齐齐的看着他,眼神里面都是相同的惊讶和疑惑,他只能佯装镇定,说自己碰巧路过,来看看曦光。
  曦光毫不留情的拆穿了他,“我昨儿就跟你说过我回家了,你来这儿找我啊?”
  他依旧故作镇定地回说:“嗯,我猜你早上一定会回来,这不是回来了吗?”
  曦光笑话他瞎扯淡!
  一直没说话的刀刀忽然开口说:“你喜欢笙笙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