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之工具人男配觉醒了 第32节
作者:
夹心棉花糖 更新:2024-01-26 15:14 字数:5472
田家瑞摸了摸后脑勺,讪讪地笑了笑,听到“国营饭店”这四个字的时候,眼睛猛地一亮,拽住要走的徐元,问道:
“诶,别急啊!我记得,先前我去你家的时候,奶奶说过,他们老于家的厨艺是代代相传的,你舅爷、你舅,还有你表哥他们,全都是国营饭店的大厨是吧?”
徐元点点头,有些不明所以地看向他:“怎么了,你有事儿找他们?”
“那,不知道他们有没有空,接点儿私活啊?我这不是领了证,想着下下个礼拜天就要办酒席了吗?这掌勺的人,总得先定下来吧。
也不用大材小用、麻烦老将出马了,你表哥要是方便,你替我问问他,能成的话,到时候,我给他封个大红包。”
听到这话,徐元更是疑惑了:“办酒席不是在你们家那边儿办吗?邻居们经常请的是哪个厨子,你问一句,再去上门请人,这不就行了吗?
非得拐这么几个弯儿,你也不嫌麻烦!再说了,有熟悉的厨子你不去请,偏偏要从更远的地方找人来掌勺,这不是摆明了看不上人家的厨艺吗?这种得罪人的事儿,还是少干为好!”
田家瑞他们家的情况,徐元还是有所了解的,他爸原先在面粉厂当会计的时候,没能分到房子,直到现在,一家人还在老平房里面挤着呢。
不过,老平房也有它的好处,像是办酒席,在院子里支上几桌,可比筒子楼要方便多了。
按理说,田家瑞应该是见过其他人家办酒席的,这些最简单的人情世故,应该不会不懂才是。
“呵!我跟你说句实话吧,人呢,已经让我嫂子代替我,得罪彻底了。 这要不是昨个儿下班的时候正好碰到那家人,人家看见我就拉着个脸走了,我都不知道,我结婚的酒席,要让我嫂子的娘家堂弟来掌勺呢。
本来嘛,我想着,只要他手艺过得去,总归是拐着弯儿的亲戚嘛,换就换吧,谁知道,我嫂子是拿我当傻子糊弄呢?
昨个儿晚上吃饭的时候,一会儿说我和小芸工作忙,酒席的事情估计还得她来操心,一会儿又说买菜这活儿得让专业的厨子来做,人家懂行,才知道该去乡下的哪个地方收菜,既省钱,买到的菜还新鲜好吃。
这不就是想接了这活儿、从里面捞点儿油水吗?这小心思,我一听就听出来了。
我一辈子就结这么一次婚,不说怎么风光体面,至少,也不能出岔子、闹出笑话来吧,你说说,就她那样子,我敢放心地把买东西的活儿交给她吗?
今早我跟小芸合计了一下,我嫂子的那个弟估计也不怎么靠谱,还是得提点儿东西,去给人家张师傅赔礼道歉,把人请回来。
但是,这不是正好遇见你、就想起奶奶之前说的话了吗?我敢肯定,能在国营饭店当厨子的,手艺绝对不会差到哪里去。
兄弟我结婚办酒席这么重要的事儿,你就替我问问你表哥吧!”
解释完了前因后果,田家瑞把希望都寄托在了徐元身上,真要说起来,也不是不能再请张师傅。
只不过,张师傅会的菜就那么多,几年下来,大家伙儿都能做到闭着眼睛、闻香味儿报菜名了。
这年头,结婚也不好太过张扬,但是,以田家瑞的性格,他并不介意在席面上多花点儿心思,给大家一种“眼前一亮”的感觉,反正,一辈子也就折腾这么一次了。
“成,那我下午骑自行车去找一趟我表哥,明天上班的时候给你答复,事先声明啊,我不能保证,他肯定会答应,你呢,估计着还是得做好要去赔礼道歉的心理准备。”
俩人可是有三年多的交情呢,这么点儿小事,徐元自然不会不帮忙,但是,丑话也得说在前头了,省得表哥于强到时候有事儿的话,让田家瑞的结婚酒席由于没厨子、开了天窗。
第54章 初见
在国营饭店吃了顿午饭, 徐家人才回去的,不过,徐元可没有忘记, 他答应田家瑞的事情,走到自家楼下,跟长辈们说了一声,骑着家里的自行车, 往于家去了。 年纪轻轻的大小伙子, 身上正是有一把子力气的时候,徐元蹬自行车的速度,跟坐公交车也差不多了, 甚至比公交车还要快一些。
到了于家住的院子里, 徐元把自行车锁在了正屋的门口处。
虽然说, 自行车打了钢印, 丢了并不难找,这年代也很少有人会偷自行车这样贵重的大件儿, 但是,随手上锁,总归是又给自个儿心里添了一重保障的。
“舅爷?舅?你们在家吗?”徐元一边问道,一边抬手掀起了门帘, 只是, 正屋里的确有人在, 但,跟徐元对上眼神的, 却是一个不认识的女同志。
徐元有些愣神, 这位女同志,浓眉大眼, 皮肤白皙,鼻梁高挺,五官精致,第一眼看过去,就展现出了一种外放张扬的美来。
尽管,时下人们更喜欢脸蛋圆圆、有福气的长相,可是,这位女同志的漂亮,也是无法令人否认的。
“你是于叔叔家的亲戚吗?先进来坐着吧,于叔叔刚才被邻居叫走了,待会儿就回来了。”
曾书瑶不是个自恋的人,但从小到大的经历,让她早就习惯这样的目光了,好在,这眼神里更多的是欣赏,倒是叫她心里没有生出恶感来。
人家女同志刚一开口说话,徐元就发觉自己的不礼貌了,有些不自在地轻咳两声,估摸着对方口中的“于叔叔”,应该就是明顺舅了,便点点头,介绍自己道:
“对,我叫徐元,于明顺是我的表舅。”
找了个凳子坐下,屋子里陷入了一片安静,两个第一次见面的人都感觉到了些许的尴尬。
虽然说,徐元今年21岁了,却还没谈过对象,但是,身边可是有林东正和田家瑞这两个人的例子参考借鉴的。
再者,他也不是个优柔寡断的人,所谓“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心里有了决定后,徐元到底是开口问了。
“同志,我经常来明顺舅家,从来也没碰见过你,第一次见面,能问一下你叫什么名字吗?”
听到这话,曾书瑶看向他,微微挑眉,饶有兴趣地道:
“我叫曾书瑶,怎么,你想跟我交朋友啊?”
“交朋友”这三个字,在任何时代,都可以有多种含义,哪怕徐元觉得,对方说的大概率就只是最表面的意思,可是,心里却是忍不住做了次同义替换。
“是啊,不是有句老话嘛,叫做‘多个朋友多条路’,认识一下,也花不了多少精力,而且,我这人对朋友一向仗义,认识的时间长了,你就知道了。”
徐元不着痕迹地夹杂私货、变着法儿地夸自己道,这就像是孔雀开屏的样子,要是让林东正和田家瑞见了,指不定还得怎么大跌眼镜呢。
曾书瑶笑了笑,识破这点儿小心机,对她来说压根儿不是什么难事,想着家里的事情,原本,看在于叔叔的面子上,她是要开口婉拒掉的。
只不过,对上那双小鹿眼的时候,到嘴边儿了的话却是拐了个弯儿,说出口的,已经是另一套话了。
“好啊,我在纺织厂医务室上班,就等着你这个朋友,有空来找我玩了。”
有这话在,好歹算是拉近了点儿两人之间的距离,想着曾书瑶今天出现在了于家,徐元便开口问道:
“你来找明顺舅,是遇上什么事儿了吗?要是不介意的话,跟我说一说,指不定我还能帮忙出出主意呢。”
“不,我是来感谢于叔叔的,于静应该是你表妹吧,她是我爸的学生,前几年风声紧的那阵儿,是于叔叔和于静不害怕惹上麻烦,给我们家出了主意。
我爸带着家里人躲到了农村去,虽然没了工作,日子过得苦了点儿,但总算,成分没被改变,相比起那些被下放的人,我们家已经算是很幸运的了。
这不,前阵子我们家终于回到了省城,就想着,得好好感谢一下于叔叔的帮助。
本来,今天我爸妈他们是要一起过来的,但是,临出门的时候,我奶不小心摔了一跤,我爸妈送她去医务室检查了,就派了我当代表,走这一趟。
谁知道,我才提着东西进门,话都没说两句,于叔叔就被叫走了呢?我只能坐这儿继续等他了。”
曾书瑶这一番话,不仅仅是解释,同时,也透露出来了,他们家差点儿改了成分的消息。
徐元的关注点却是和她截然不同,恍然大悟道:
“那你,应该是前阵子回省城来进的纺织厂吧,我就说嘛,我们红星食品厂跟纺织厂联合组织了好几次联谊,怎么都没听人提起过你。”
顿了顿,又觉得这话说得似乎有些歧义,徐元连忙解释道:
“不是,我的意思是说,那几场联谊,我们办公室有个同事全都参加了,以他那个爱絮叨的性格,要是看见像你这样,长得这么好看的女同志也参加了联谊,肯定是会跟我们提起的。”
曾书瑶实在没想到,听了她的话,徐元却只想到了这些,为着徐元的夸赞,莞尔一笑后,又忍不住问道:
“我爸之前写过一些东西,差点儿被打成右.派,虽然风声过去了,看上去已经没事儿了,但是,谁能保证这样的事情不会再来一次呢?哪怕这样,你还是要跟我交朋友吗?”
要知道,他们家待的那个大队,因为存在着这样的风险,愿意跟他们家来往的人很少,这待遇,跟牛棚里的人,其实也差不了多少了。
按理说,她今年23岁,别说农村了,就算在城里,这个年纪的女同志也该结婚了。
可是,一方面,他们家成分不明,保不准将来有一天就会出了事儿,另一方面,她的长相,用大队上那些大娘的话来说,就是“不安分”,再则,他们家也压根儿不舍得让她在农村成家。
好在,今年年初的时候,城里总算是传来了好消息,她爸找了关系,弄到了份儿工作,把户口转了回来,一家人也总算是,又回到省城了。
但是,在农村的这几年经历,带给曾书瑶的影响,终究是无法一笔抹去的。
徐元是知道,以后的形势只会越来越放开的,当然,哪怕不知道,他也不至于为着还没发生的事情,就杞人忧天地疏远了曾书瑶。
“你也说了,是差点儿嘛,现在都回城了,那些事情也该翻篇儿了,人家都说否极泰来,相信我,以后,你们家只会越来越好的。”
徐元并不想以一个先知的身份,笃定地对着曾书瑶,大谈特谈未来几年的形势,所以,他巧妙地避开了敏感话题,另选了一个切入口。
落在曾书瑶耳朵里,她只会觉得,徐元是在安慰她、给予她信心罢了。
“那就承你吉言了!”心领了徐元的好意,曾书瑶正想说些什么,却是于明顺的声音响起了:
“书瑶啊,实在对不住,让你等的时间久了点儿!
诶,元元,你怎么来了?有什么事儿吗?”
邻居家来了客人,拉着于明顺这个大厨,想让他过去做两道硬菜,好招待人家。
曾书瑶刚坐下,于明顺本想一口回绝的,可谁让,来的客人是登门来谈亲事的男方父母呢?
都是老邻居了,于明顺也不想因为没答应去做菜,万一亲事没谈拢,最后全怪到了他的头上,再加上曾书瑶也看出了邻居的着急,体贴地让他先去忙,他这才会把客人暂时撂在家里。
原本想着,就是炒两道菜,前后也就十来分钟就能搞定了,谁知道,人家指定的还是耗时间的两道菜呢,这不,一耽搁,就到这会儿了。
于明顺从厨房出来,迈着大步就往家里赶,他都这么大年纪的人了,今个儿还是头一回做事这么不讲究、怠慢了客人呢。
进屋一看,诶,家里人是没回来,但是,曾书瑶旁边却是坐了个徐元,他进来的时候,俩人脸上的笑都没能完全收住呢。
于明顺一边问着徐元,另一边却是在心里琢磨开了,他是不是,回来得有点儿不是时候啊?
“舅,我今天是受人之托,来找强子哥的,想问问他下下个礼拜天有没有空。
我朋友结婚,想在他们家那院子里摆两桌,这要办酒席,可缺不了手艺好的厨子,听说咱们家是祖传的手艺,这不就托我来问问嘛。”
跟曾书瑶说话是一回事,但是,徐元也没把田家瑞的事情忘到后脑勺去,再怎么说,“重色轻友”,也不必急于一时嘛。
“这简单,强子又不是大师傅,少了他,饭店照样正常开,我替他应下了,等过两天他放假的时候,我让他去食品厂找你,跟你那个朋友商量菜单的事情。”
别说于明顺独断专行,问都不问就替儿子做主了,事实上,这样的父子相处模式,才是这个时代的常态。
再者,哪怕不考虑接私活儿能到手的钱票,看在徐元的面子上,于强也肯定会接下这份活儿的,又何必多此一举、等到他回来再问他呢?
“好,谢谢舅!”按理说,徐元为的就是这事儿,现在是下午两点半,已经得到了肯定的答复,也该走了,总不能还待在舅爷家蹭一顿晚饭吧。
可偏偏,自打上班后、在人情世故上就没出过差错的徐元,这会儿倒像是转了性子似的,硬是坐在那里、稳若泰山。
于明顺心里越发肯定了自己的猜测,跟曾书瑶说了几句话,硬是没能把她带来的礼物原封不动地推回去,只得默认着收下了。
“那于叔叔,我还有事,就先走了,等到于静回城了,我再来找她吧!”
真要论起来,于静作为她爸的学生,曾书瑶是认识的,也还算熟悉,但是,对于静的爸爸,到底隔了这么一层,哪怕有人家出言提醒的帮助在,曾家也没打算经常上门打扰走动,免得给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总之,他们记着于家人伸出的援手,维持着和于静的这一重联系也就够了,所以,在把礼物送出去以后,还没说几句话,曾书瑶就提出了离开。
毕竟,闺女下乡了,不在家,他们跟曾家没什么交情,于明顺也就没有强留人家吃饭,只不过,眼角的余光在瞥到徐元的时候,一个念头却是浮了上来。
“小曾,你是坐公交车来的吧?正好,我外甥徐元骑了自行车,你要去哪儿,让他捎你一程,可比你慢慢才往站台走,要方便多了。”
这两年,姑姑来家里的时候,总不忘念叨着徐元不想找对象的事情,可是呢,叫于明顺来说,这哪儿是不想找?分明是没遇上看对眼儿的嘛。
瞧瞧,这会儿的徐元态度有多么积极!
“是啊,曾同志,我自行车就在外面锁着呢,载你过去很方便的。
也别跟我客气了,静静是我表妹,爱屋及乌嘛,她老师的女儿,我肯定也得多照顾些,省得她回城以后跟我闹脾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