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仙从时间管理开始 第249节
作者:
幽祝 更新:2024-03-03 15:41 字数:3720
不过按这阿灵姑娘所言,若是不小心踩到这些甲虫,倒也是麻烦的事情。
“这里可以御剑吗?”安知素出声问道。
“可以,但是不合适。”司马长烟回答说道,“树冠上边多蛇,林中御剑容易被袭击。”
“若是穿过树冠,来到空中也行。但视线被树林挡住,看不到地表有什么东西,没有意义。”
“确实。”段分海附和说道。
众人继续前行,阿灵姑娘特意挑了一条小路——这里的土势较高,因此爬来爬去的甲虫较少,相对更加安全。
但安全并不是蜀山剑仙们要考虑的,因此大家都放出神识,不断地扫描周围。
“咦?”阿灵突然叫了一声,跑到路边的某棵树下,拨开缠着树根的藤蔓,将里面的何首乌取了出来,擦去上面的灰尘,转头笑道,“你们要吗?要的话,卖给你们。”
“不是千年以上的何首乌,对我们没有意义。”司马长烟婉拒说道。
“那好吧。”阿灵便将它收起来,正要起身,只见树后突然爬出一只黄黑相间的蜘蛛,径直便朝她脸上扑去。
她还没来得及发出尖叫,便听见一声剑吟,蜘蛛已经被钉死在了树干上。
众人刚刚反应过来的时候,安知素已经将剑射出,刺杀了那只毒蛛。
“谢谢。”阿灵心有余悸地跑了回来,向安知素道谢。
“小心点。”安知素漠然说道,顺手收回了飞烟剑。
剑身一抖,散发出高热和青烟,将其上的毒液甩了个干净。
毒液落在落叶堆上,瞬间便烧蚀下去。
“这蜘蛛在秘境里常见吗?”段分海严肃问道。
“挺多哩。”阿灵回答说道,“只是它们大多都居住在低层的树梢上。只要不接近树的话,一般不会被它们袭击。”
众人再次看向前方,果然除了小路附近,其他地方到处都是树木。
想要不接近树,除非一直沿着道路行走,否则根本便不可能。
沿着小路前进了约半个时辰,司马长烟忽然说道:
“便是那里了。”
众人顺着他的指示看去,便看见在前方丛林的深处,有大片的绿色雾气。
“那可是瘴气啊!”阿灵露出惊愕的表情来,“你们想要深入瘴气?”
“不错。”段分海问道,“你有什么进去的法子没?”
“我觉得那是在送死。”阿灵直言不讳地说道,“不过,火把可以驱散瘴气——虽然只能驱散周围的一小部分。”
“而且若是有风将瘴气迎面吹来,即便点燃了火把,也没法保证完全不吸入瘴气,所以这终归还是在送死。”
众人互相对视片刻,心里便大致有了想法。
根据典籍所述,这种淡绿色的瘴气,其实是阴属五行的乙木浊气。
虽然吸入瘴气对修士有害,但这种环境往往也容易孕育各种灵物,且由于野兽不敢入内,因此被提前掠取的可能性也更低。
更不用说这是一处秘境,倘若以前的秘境旧主,要种植什么木系灵草,那么将其种植在瘴气之中,也是很正常的。
“既然如此,那我们便点起火把,进去探索一番。”段分海思虑周定,既然火把能驱散瘴气,那众人索性便一块儿进去。
若真的不小心中了毒,有抗性较高的凌师弟在这里,也来得及拿出解毒丹药救治大家。
司马长烟自无不可,而安知素只要能陪着师弟一起进去,倒也没有什么异议。
于是大家便让阿灵姑娘在外等候,各自拿出火系法宝驱动起来,踏入了青绿色的雾气之中。
阿灵目送着他们被迷雾吞没。
过了大约一刻钟,她便从袖中取出个胖乎乎的圆球,咬破指尖,将血往其上一抹。
那圆球立刻伸出四肢,变成个野兔子的形状,朝雾中迈动双腿奔跑进去,速度与真兔几乎无异。
第六十一章 深潭水虺,百节菖蒲
在青绿色的瘴气迷雾中,是四团明晃晃的火焰。
火焰不断烧灼瘴气,发出噼里啪啦的仿佛烧柴火般的声音。
四位蜀山剑仙在火光的笼罩范围内,仔细地查看四周。
“有了!”司马长烟又发现了远处的一点灵光。
众人顺着灵光指引赶赴过去,便看见一株灵光四溢的百节菖蒲,正长在水潭边的泥地里。
这种植物唤作菖蒲,茎秆通常最多能长出九节,因此又叫做九节菖蒲。
但倘若生长在乙木之气充沛的环境里,便能继续生长,一年出一新节,百年之后便唤作百节菖蒲,可以炼就百草甘味丹,服用后能抵五年化府修为。
虽然只有五年修为,但架不住百节菖蒲的获取难度,在所有紫府秘药之中相对偏低——毕竟只要能找到乙木灵气充沛之地,便有机会寻得。
因此众人纷纷欣喜不已:既然这里能有百节菖蒲,那岂不是也会有其他灵草?
“此草我先取之,然后交由段师兄保管。”司马长烟连忙说道,“事后再按照灵药价值,做均分法处理。”
所谓“均分法”,乃是流行于散修之间的一种战利品分配方法,其原理也很简单:
例如有甲、乙、丙三人,共同得了一大堆宝物,便由甲根据其价值均分为三份,然后让乙、丙各自选择一份,剩余一份归甲。
若甲分配不合理,导致其中一份价值偏大,则乙、丙便会同时选择要这一份。
那么这时甲就会将这份宝物匀出一点给其他份额,或是进行标价(即最终得到此份宝物的人,要给其余众人赔付对应标价的灵石),从而尽可能使每一份战利品的价值均等。
司马长烟提出均分法来,段分海便爽快地表示没有异议,凌云破和安知素却是表情懵逼。
凌云破是从来没有和别人分润过战利品的,毕竟无论秋长天还是魏东流,都是一开始就拿到了队伍的主导权,然后把价值最大的挑走,剩下的“你们自己随便分了”,从来不考虑价值多少。
安知素则是几乎没有和同伴一起外出历练的经验,自然没思考过如何分配战利品。
于是司马长烟又将规则细说清楚,两人讨论后觉得没什么问题,便也答应下来。
众人达成一致,司马长烟便要前去取草。
结果刚刚走近,只见那潭水表面突然泛起波纹,然后陡然便探出一个巨大的脑袋。蛇信吞吐之间,金色竖瞳冷漠地盯着众人。
这是一条白色巨蟒……不对,经验丰富的凌云破迅速便辨认出,这是一条白色的水虺。
水虺,即蛟龙的前身。在东皇界的龙陇,目前的本体真身便是一条水虺。
毕竟是当过水虺的,因此凌云破最清楚这是什么玩意儿。其血脉带来的兽性本能,大体上便是傲慢、残酷、冷血和易于冲动,攻击性和侵略性都很强。
话说对方既然埋伏在水潭里,选择突然现身,而不是等人靠近然后偷袭,想来也是没有以一挑四的把握吧。
嗯,你的猜测很准。
司马长烟明显被吓了一跳,等他回过神来,只见段分海的苍铁剑,安知素的飞烟剑,几乎是同时便飞射出去。
那水虺瞪圆双眼,只见一道残影闪过,两柄飞剑便同时被震飞出来。
“是它的尾巴!”段分海高声示警。
尾巴还能用来抽打飞剑?凌云破也仿佛醍醐灌顶,决定回去以后拿龙狐演练……哦不对,是和龙狐演练一番,省得整天被她拿大尾巴抽脸。
你有尾巴,我就没有吗?
司马长烟迅速后退,安知素则是迎上前去,飞烟剑一个倒卷飞回,再次刺向水虺的双眼。
那水虺再次抽出尾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击中飞烟剑,显然是早就防着有人袭击眼睛。
飞烟剑被击中的瞬间,迅速化作一团青烟,然后陡然炸开熊熊烈焰,将水虺整个儿笼罩其中。
下一秒,那水虺便调过头去,直接扎进了深潭里。
巨大的身形,连同不断燃烧的火焰一起,全部被潭水淹没下去。
凌云破立刻射出青萍剑,剑光卷向潭边的百节菖蒲,结果只见潭水里又伸出一条尾巴,朝着青萍剑径直抽来。
显然,即便是借潭水来扑灭火焰,这水虺仍然没有逃之夭夭,而是盘踞在离水面不远的地方,不肯放弃那株百节菖蒲。
凌云破都无力吐槽了:区区五年化府修为的灵药而已,至于让你和四个同阶的蜀山剑仙正面对顶吗?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说得确实有点道理。
他操纵青萍剑急速回转,同时再次将雷殛剑射出,继续卷向那百节菖蒲。
水虺见他也不肯放弃,顿时急得一塌糊涂,连忙又故技重施,要拿尾巴去抽雷殛剑。
结果被雷殛剑的剑上道法发动,一道霹雳下去,便震得水虺全身战栗,麻痹不已。
凌云破趁机和青萍剑人剑合一,化作一道璀璨剑芒,直接便将水虺斩为两截。
“好!”段分海高声喝彩,“这一招声东击西,深得剑仙斗法精髓!”
安知素也露出骄傲之色,因为这招双手御剑术之声东击西,也是她当年亲自教给凌云破的。
如今师弟居然能想到,利用水虺对那百节菖蒲的贪欲和执念,完成一次漂亮的战术打击,可见他已经将自己的斗法知识吸收得差不多啦。
司马长烟也是叫好不已,心里却暗自疑惑。
水虺乃是蛟龙种,一身龙鳞本就刀枪不入,而这白色水虺应是五行水属,利用水压来锤炼肉身强度,因此体表坚硬更是惊人。
方才无论是安知素的飞烟剑,还是段分海的苍铁剑,都被对方尾巴抽得倒卷飞回,鳞片上居然还没有任何印子,由此便可见一斑。
这破云剑仙……平时虽是割草剑仙的师弟,也一直躲在师姐的光芒之下。
大家平时提及他时,通常都是以“那位的师弟”代称,偶尔才会说一句“破云剑仙”亦或是“凌破云”,连名字都叫错了,可见其虽在仙剑榜第二席,但舆论对他的实力评价确实打了折扣。
想不到这一记人剑合一,居然能将这飞烟剑和苍铁剑都奈何不得的水虺,直接干脆利落地斩为两截!
再细细推想下去,假如凌云破在大比里对上段分海,或者是安知素,直接全力以赴使出人剑合一,那对方能怎么办?
以本命剑器抵挡,则必然是剑断吐血的下场!
想到这里,司马长烟立刻便得出结论:
难怪上次蜀山大比,这破云剑仙在擂台上,只是和段分海对拼纯粹的剑术,既未使用剑上道法,也没有用过人剑合一,想不到居然是在隐藏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