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作者:
梨斯坦 更新:2024-03-06 15:08 字数:1953
那会儿他还不甘心,私下联系了曾经合作过的各种媒体和自媒体朋友,想让他们帮忙站在老师的角度,掰正掰正这个案子的舆论风向。他说苏老师,我觉得我这个要求不过分吧?就算被告真的是罪犯,审理也得讲程序正义、他也有权利得到辩护对吧?是这个理吧?我就想推动舆论讨论讨论法制精神,没问题吧?
——没问题倒是没问题,但在当时的民意沸腾的情况下,这话题谁碰谁倒霉。人们仿佛一时之间,都被席卷到狂热的愤怒与憎恨当中,容不下任何反对。那些零星支持老先生的声音,一冒出来就会被千夫所指。
我师傅曾有怀疑,是有人在其中搅混水,故意煽动舆论情绪,但这毕竟只是猜测,混乱中,谁也没那个心力去求证。就在这时,当事人突然跳出来,背刺了自己的辩护律师一刀。
他自己,认罪认罚了。并公开称,自己犯罪事实确凿,证据完备,只是律师让他申诉说程序有问题。律师还跟他保证绝对能给他弄成无罪,他是轻信了律师的话,才拒绝认罪的。
老先生终于被逼进了死角。至死,在很多吃瓜群众的心里,这个案件被告的辩护律师都是一个“罔顾司法”“搅弄舆论”的无良讼棍。
当事人反水后,沈君颐在老师门前敲了半天门,又在楼下站了半天,才又获准踏进老师的家门。
老师的书房比以往更乱了,以前到处都是卷宗资料,法律典籍,而现在桌上、地上全是一张一张的白纸,纸上狂草,墨汁淋漓,字只有四个字:
天日昭昭。
师徒相顾无言,老师也知道他还在私下搞动作,想在舆论上掰回一城,于是只跟他说了三句话。
一句是,小沈,别做刑辩了。
第二句,或许你是对的,你的策略也是对的,你更年轻,更懂这个时代,死磕已经不是这个时代的辩护人所需要的了。
第三句,我说过,我已经没什么能教你的了,你沈君颐也不再是我的学生。我是认真的,你以后不必来了。
微风将酒的味道吹散开来,接近正午,墓园的人渐渐走了。沈君颐盯着墓碑,但我总觉得他似乎在看更遥远的不知什么东西,他说从老师家里出来,他买醉痛哭了一场,哭完后就决定刑转民了。他说苏老师你不知道吧,其实我上老师家敲门时,听到家里面有争吵声,有人在威胁老师,说您这一大把年纪了,总犯不上因为这点事把律师资格证给吊销了吧?
“是谁?”我震惊了。
沈君颐苦笑,“那会儿我不知道。敲不开门,我就下楼了。后来单元里出来的人我都不认识,所以去找老师的应该也是我不认识的人。”
他说从那时候起,我就决定,一定不能走老师的老路,当律师最重要的是什么?要有关系、有钱,尤其是要有影响力——影响力太重要了,你在公众面前出现的越多,越有影响力,正义的形象树立得越稳,你想做的事才能做成。
从那之后,他的名声在圈里就跌到了谷底。先是法律圈的人觉得他是抛弃师傅的白眼狼,后来刑转民了,什么案子引起关注他就接什么案子,上电视、做点评,被媒体圈的人认做是胡搅蛮缠的讼棍。
我深深地看着他,沈君颐啊沈君颐,如今你影响力是够大了,确实,不明真相的民众天天见你在媒体上蹦跶,认你是个大律,可你真的做成了他想做的事吗?
想到这里我突然心里一动,“我听说一个八卦。”我问,“就前几天那个政商案中案,听说是有人冒死拦了巡查组的车队,给了一份证据。是你吗?”
沈君颐的目光在眼镜后面闪烁了一下,说,“你说的事我不知道。”
走出墓园时,他从西装口袋里掏出一个信封,皱巴巴的,看上去似乎已经揣了很久,说,苏老师,你能不能帮我把这个给小安?
第52章
24.
是夜,我和安谨言对着一个破旧的信封大眼瞪小眼。
安谨言一开始很硬气,当我掏出那个皱巴巴的信封,说是沈君颐给他的时,他的眼睛一下子睁得大大的,愣了好几秒后故作冷淡地说,我不要。谁给你的你给谁还回去。
啧。这小子。我皱了皱眉,“我看上去,像是专门给你俩跑腿的?”
到底是小年轻,喜欢谁讨厌谁明明白白写在脸上,而对于喜欢的人总是不自觉地带一点讨好的意味,生怕自己哪里做得不好招人厌。见我皱眉,安谨言立马又扭过来,扯着我袖子低声道歉:“对不起苏哥,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怎么可能把你当跑腿呢?”
纠结了好一会儿,才又别别扭扭地开口:
“我就是觉得,如果我看了这个,可能就又要跟他纠缠不清了。”
“那所以,你是下定决心跟他再无瓜葛了?”我反问。
这一次,他纠结了更长时间。
安谨言的睫毛很长,末端微翘。他垂眼看着信封思考的时候,睫毛轻轻颤动着,橙黄的顶灯在他的眼睫皮肤上打下一层毛茸茸的光,让他看上去格外地温顺轻柔。
半晌,他说,苏哥,你说过,太不对等的两个人不可能产生真正的爱情。我知道,他维护柴慧云的利益无可厚非,我也知道我不该因为这件事跟他较劲,但我过不去心里这个坎。可能就像你说的,等有朝一日我变得和他一样强的时候,很多现在不能接受的事,到时候也就接受了。我不知道我还有没有这一天哈,但至少,现在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