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喜欢笨狗
作者:
岚岚岚岚大岚岚 更新:2024-07-03 17:40 字数:3469
餐桌上,宁沐婉跟两家父母说了后勤部的安排,也算是给闲得发霉的他们找到了能努力的方向。
“好好好,那我们明天去后勤部找肖部长?”宁父乐得合不拢嘴,教书育人半辈子,他还是很愿意在这个年纪做点贡献的。
宁沐婉夹了一筷子菜,思考片刻才点点头,“也可以,明天让佑泽带你们过去吧,后勤部那边管得也比较严,怕你们进不去。”
“我明天还得出去执行任务,这样吧,我出门的时候跟后勤部那边的卫兵打个招呼,你们醒了之后直接过去就行。”安佑泽埋头干饭,听到提起自己,才抽空抬头说了一句。
其实这样也好,让他们忙起来,就没时间多管他和宁沐婉了。
吃过晚餐,宁沐婉难得没什么事做,正好在父母的监督下吃得太多,瘫在沙发上休息的时候被安佑泽拉出去散步消食了。
为了节省能源,安全区的路灯开得很晚,现在正是黄昏,远方的夕阳在天边晕出艳丽的橙红色,余晖散落在世间,映照着末日之下最后的一片宁静。
宁沐婉和安佑泽漫无目的走在路上,不知道要去哪里,但两个人都只是默契地走在一起,什么都没有说。
明明很安静,气氛却有些暧昧。
明明更亲密的事情都做过了,并肩而行的时候心跳却也会加速。
宁沐婉觉得自己的脑袋大概坏掉了,哪怕什么都不说,只要是和安佑泽在一起,她的心情就会变好。
走出去几百米,两个人垂下的手背在行走时偶尔轻轻碰撞,宁沐婉感觉好像少了些什么,侧头看向安佑泽时,手指被他的手指勾住。
而后他的手指顺势钻进她掌心,再将她的手拢进掌中。
安佑泽目不斜视走着路,一本正经为自己解释:“我怕摔倒,你拉着我点。”
宁沐婉回握住他的手,嘴角不自觉扬起,“好。”
牵着手压马路,好像时光一瞬间从危急的末日回到十年前青涩的少年时期,拥抱、牵手、接吻,都是会触动心脏悸动的动作。
有点太纯情了。
恬静温暖的气氛,持续到他们迎面撞见先锋队的队员时。
“诶?队长?你不是在家休息吗?”关永年看着全身上下看不出一点问题的安佑泽,显得有些惊讶,“你的伤······又莫名其妙好了?”
宁沐婉和安佑泽像是被老师逮到早恋的小学生,瞬间松开了紧握在一起的手,脸色都有些尴尬。
“嗯,回家没多久就好了,今天的事就不用上报了,等我搞明白什么原因再说。”安佑泽轻咳一声,试图缓解自己的尴尬。
关永年表情复杂看着他们:“队长,我都看见你拉宁教授手了,你们谈个恋爱怎么谈得像小学生一样?”
安佑泽:······
宁沐婉:······
“你管着管不着?大晚上不睡觉你干什么去?明天任务不做了?”面对宁沐婉以外的人,安佑泽的脾气就上来了,恼羞成怒一样凶巴巴开口。
人在尴尬的时候,总是会不遗余力地转移话题。
哪怕话题不合逻辑。
关永年脸色更加复杂:“队长,现在才七点,太阳都还没完全下去,就算是大晚上,你不也在外面逛呢吗?”
宁沐婉:······
笨狗。
安佑泽吸了口冷气,“嘶——兔崽子,学会顶嘴了?既然这么精神,去,负重三公里,跑完滚回去睡觉。”
关永年觉得出门遛遛弯都能撞见队长有点太倒霉了。
但是军令如山,他只能垂头丧气答应了一声,转头往操场跑去。
宁沐婉:······
好恐怖的执行力。
她轻轻在安佑泽手臂上拧了一把,“你别这样,万一以后先锋队里大家不服你了怎么办?”
安佑泽嘿嘿一笑,左右看看,见没熟人路过,又拉起宁沐婉的手,飞速低头在她唇上啄了一口,“这小子今天出任务的时候是留在车上守着的,本来为了让他们不懈怠,出任务干这种活的回来以后都要加训的,今天我受伤了忘记下命令了,正好给这小子补上。”
宁沐婉:······
原来是有理有据。
难怪关永年一句怨言都没有。
不过这种情况下都逃不过加训,看来是关永年应得的。
宁沐婉笑着摇头,和安佑泽继续向前走去。
只是走了没两步,又听安佑泽低声开口:“婉婉,以后这种情况,要不别松手了呗?”
他们都是第一次谈恋爱,对于恋爱的想法还停留在青春期的悸动,也就难免出现类似早恋的心态。
平静下来以后才想明白,他们都是成年人了,而且父母也没有反对,自由恋爱不是要避着别人眼光的事。
宁沐婉失笑,“好。”
安全区里没有手机电脑,也没有休闲娱乐的地方,热恋中的情侣也只能返璞归真,回到压马路的年代。
但是接着又走了半个多小时,宁沐婉就走不动了。
安佑泽沉默看着坐在马路牙子上喘气的四肢不勤的科学家,摇头叹了口气:“你这个体力,到底是怎么做到在实验室站一天的?”
“信仰······而且偶尔也坐着。”宁沐婉累得要命,她好像和安佑泽走了三四公里了,还不是来回走,走的是直线。
也就是说,回去的路还有三四公里要走。
这么一想,有点绝望。
像是知道她在想什么,安佑泽在她身前蹲下,反手拍拍自己的背,“上来,背你回去。”
宁沐婉眨眨眼,还有些担心他的身体:“你行吗?”
“不是,你说谁不行?”安佑泽眼睛都睁大,是个男人都听不得自己女朋友说这种话。
偏偏宁沐婉还没反应过来,呆呆开口:“你今天出任务去了那么久,还受伤了,我怕你身体不行。”
安佑泽吸了口凉气,磨着牙答道:“上来,你给我等着,回家让你知道你老公到底行不行。”
这个时候,宁沐婉终于察觉到自己的说法有些不对劲。
她红着脸趴到安佑泽背上,在他耳边小声道:“我不是那个意思······”
“现在知道说错话了?晚了。”安佑泽哼笑一声,毫不费劲背着宁沐婉站起来,仗着身后没人,反手在她屁股上揉了一把。
“你别乱摸······”宁沐婉被吓得身子一颤,蹙着眉轻轻拧他。
安佑泽挑眉,压低声音笑道:“你身上哪儿我没摸过?我还舔过呢。”
宁沐婉整个人又红了。
她脑袋埋在安佑泽颈间,“讨厌你。”
安佑泽怔了一下,时间好像被这三个字拉回了很多年前。
他比宁沐婉大三岁,但是他们当过同班同学。
只当了一年,第二年她成了他的学姐。
那个时候,天才少女在学校里是众星捧月的存在,几乎全校甚至全市的学生和老师都认定宁沐婉这个学神,好学生们追捧她,老师们努力培养她,只有极个别不良学生对她嗤之以鼻。
安佑泽是尖子班的吊车尾,宁沐婉是同班甩出第二名一大截的天才,她的存在对这个班所有人来说都是降维打击。
而安佑泽似乎是被伤得最深的受害者。
他和宁沐婉关系好,甚至会翘课给她买早餐,青梅竹马的流言在青春期的少年少女群体里广为流传,比较也随之诞生。
会有人对他们指指点点,会有人觉得安佑泽不配和宁沐婉关系好。
然后安佑泽做了一件符合莽夫人设的事——他把那群人揍服了。
受伤?不存在的,他只擅长让别人受伤。
但也正是因为莽夫太莽,他们打不过莽夫,就想欺负他的小青梅。
没想到小青梅也不是吃素的。
她故意示弱让那群人在她左腿划了一刀,接着就缠着纱布去校长室了。
不仅把自己和安佑泽摘得干干净净,还让那群人写检讨在升旗仪式上念,念完滚回家反思。
放学的时候,安佑泽背着左腿受伤的宁沐婉回家。
也是这样的黄昏,那天的夕阳也在天边染出艳丽的橙红色。
余晖拉长两个人的影子,宁沐婉也是这样埋头靠在他颈间。
她小声说:“笨狗,讨厌你,又给我添麻烦。”
细细白白的手臂却抱紧了他。
那时的安佑泽以为自己真的被她讨厌,好一阵子都没敢闹她。
好像后来过了很久,他才迟钝地反应过来,有一个成语叫“口是心非”。
还好眼前的路已经不是中学时熟悉的回家的路,安佑泽歪着头,俊朗面容上露出一个肆意的笑:“讨厌我?那就回家操到你喜欢我为止。”
宁沐婉的耳朵红得更厉害了,她藏着自己发红的脸颊,依旧纤细的手臂抱紧了安佑泽的脖子,“笨狗。”
安佑泽哈哈笑,将她下滑的身体往上掂,在她惊呼抱紧他时,转头轻轻撞了她的脑袋一下,“不是笨狗还坚持不了这么多年一直喜欢你,再说了,你这么聪明,还不是给我当老婆?”
“喜欢笨狗。”宁沐婉红着脸小声说,“笨狗,我们回家吧。”
还是那么坦诚。
安佑泽终于明白什么叫心里小鹿乱撞。
宁沐婉四个字,小鹿都快头破血流了。
“好。”他嘿嘿傻笑,像是有一身用不完的劲,背着宁沐婉也像无负重一样,大步往家里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