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六章 离开
作者:
分飞雁 更新:2024-08-22 17:10 字数:2260
韩立这些年混的还可以,至少比原著好了许多。
陆离拿到掌天瓶之后,自然也是摸索出一丝掌天瓶的妙用,虽然不是后期那种凝聚时间颗粒的能力。
但也会主动控制掌天瓶生成参天造化露的速度,比韩立前期被动地凝聚快了不止十倍。
陆离没有让韩立修道,毕竟他终究是属于这个世界的人,并且拥有自己的机缘。
洪毅和白狼灭掉黄枫谷和化刀坞之后,陆离也挑选出较为完整的功法再结合韩立的天赋让其修炼。‘
陆离顺手指点了一下韩立一点炼丹的诀窍。
在参天造化露和陆离的帮助下,韩立少走了很多弯路,现在已经突破到结丹期了,速度比以前快了一倍不止。
韩立这小子闲不下来,带上足够自己突破元婴的材料之后,又去寻找机缘去了。
陆离让洪毅整理了越国的事务之后,再次踏上前往乱星海的旅程。
这一趟,陆离直接祭出造化之舟,以一瞬千里的速度飞往乱星海。
陆离并没有全力放开造化之舟,而是维持在方圆十里的大小。
不过即使如此,也显得造化之舟无比巨大,整体分为十八层,给人一种海上陆地般的感觉。
原先陆离还遮遮掩掩一番,生怕被别人看见。
现在到海域的深处之后,周围基本上没有其他的船只。
哗啦!
造化之舟前方的水域忽然炸开,水下忽然跃出一只鲸鱼模样的怪物。
此鱼张开血盆大口,向造化之舟狠狠咬下去。
凡人世界的海域无比凶险,即使是元婴化神的高手也不敢轻易涉足海洋深处。
正是因为这些凶险的妖兽存在,海域才如此危险,导致很多块大陆成千上万年都不曾来往。
眼前这只妖兽体型庞大,实力不俗;若是一般的船队遇到,非得全军覆没不可。
陆离直接指挥造化之舟撞过去。
哗啦!
造化之舟浑身萦绕着淡淡紫气,船头的龙首似乎对妖兽发出了一声咆哮。
吼!!
妖兽猛然发出一声惊恐的咆哮,在它的眼中,前方巨船之上骤然出现一个身长千里的巨蛇。
巨蛇目光带有一丝阴冷,有些嘲讽地看着自己。
妖兽只觉得身子僵硬,调动不出力量。
砰!
造化之舟直接将妖兽撞成一团血雾。
船上的洪毅仿佛已经习惯了眼前的一幕,面无表情继续打坐。
其实造化之舟不止撞死这一只妖兽了,这一路上比这厉害的妖兽还有,刚开始他确实感到很壮观,现在倒是习以为常了。
造化之舟撞死妖兽之后没有继续前行,而是停了下来。
正当洪毅感到疑惑之迹,天边忽然飞来一道剑光。
剑光在造化之舟上方停下,一个人影落了下来。
“韩立兄弟!好久不见。”洪毅笑道。
三十年的岁月流逝也没有在韩立脸上留下痕迹,只是让他气质成熟了一些。
韩立走到陆离前面,作揖道:“陆老师。”
“嗯。”陆离上下打量了韩立一眼,说道,“不错嘛,修为精进了许多。”
“哈哈,运气罢了,碰到一点小机缘。”韩立有些不好意思笑道。
陆离曾经给了韩立两种修炼道路,分别是修道和修仙。
韩立知道自己可能在两道都没有特别高的天赋,一番权衡利弊之下,韩立还是选择了修仙。
照陆离所说,修道哪时候都不晚,所以他选择修仙。
毕竟以后修仙不行还可以转修道,但开始选修道,以后年龄大了就很难修仙了。
正想着,陆离忽然抛过来一个玉瓶。
“陆老师这瓶子?”韩立有些错愕,这不是当年自己交给陆离的瓶子吗?
“这东西对我已经没用,对你却又大用,你先拿着修炼,望你二人能够相互扶持。”陆离说道。
掌天瓶里面的参天造化露确实不错,但提炼完材料之后,作用就显得小了许多。
至于里面的时间法则陆离却是避若蛇蝎,不敢再碰。
这时间法则是独属于凡人世界的,如果陆离参悟的话,可能会被这个世界的规则同化,成为规则的附庸。
这对此界生灵来讲是个一步登天的好事,对于陆离这种穿梭诸天万界的人反而是件坏事。
所以掌天瓶对陆离是个鸡肋,还不如交给有用的人。
听到陆离的话,韩立说道:“谨听老师教诲,我一定和洪毅兄弟携手并进,生死与共。”
“那就好。”陆离点点头,其实洪毅和韩立没有什么利益冲突,两人的修炼体系不同,洪毅对掌天瓶没有多少依赖。
数个月后,三人终于到达了乱星海。
并且找到了通往灵界的空间裂缝。
和陆离设想的一样,造化之舟能够抵挡虚空乱流,狂暴的虚空乱流根本对付不了造化之舟。
眼看即将渡过虚空乱流,意外却发生了。
陆离感觉一股虚空之力传来,整个人好似下一秒就要被排斥出去。
世界排斥之力越来越强大,陆离无奈之下,只好把洪毅和韩立送回人界。
下一刻,陆离化为一道白光消失在虚空乱流之中,离开了此界。
……
以下字数不收费。
这卷算是过渡吧。以下对某些评论的回答。
(我这本小说就是想创造一个‘道系’的主角,按照陆离装逼的惯例,你觉得他会很鸡贼地把属于主角的东西带走吗?以往的世界,主角除了拿反派的机缘以及不属于任何一人的至宝以外,你见过拿了哪个正派人物成道的机缘?)
(终于知道大部分火书为什么不写凡人了,写凡人卷你要是不舔,那么你就炸了。反正我心态彻底炸了,整晚睡不着,我写过诛仙,仙剑,阳神三卷;他们原著粉的战斗力都没有那么强。现在留下来的评论都是稍微看得过去的,有部分评论我删了。)
(别说我毁原著,别喷我的设定。诸天小说不都是用自己的设定吗?。。我侵权了吗?没有!大神小说的电子版权是起点的,所以我写同人也是合法的、起点是允许的。那个说举报侵权真是法盲。)
(就这样,主角炼化材料之后,下一卷就是服丹成仙。下次我再写凡人我就是煞笔、铁脑残。)
(而且,看小说不就是放松吗?不喜欢就点叉,为什么搞得苦大仇深的呢。你要真觉得钱花的不值,那就加我q群,让我把钱退给你。何必搞得跟仇人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