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狼捉兔
作者:小西饼      更新:2024-09-01 17:33      字数:4160
  第十七章 狼捉兔
  周晚和许博洲前后脚回了祁南。
  结束了他们短暂的悉尼行。
  心里揣着那件令人面红耳赤的事,周晚很担心该如何面对许博洲。
  以前,她还有地方可以逃,可现在无论是在公司还是家里,他们都抬头不见低头见。
  一个人的性格是很难改变的。
  比如,她面对事业和感情时,会呈现两种极端的态度。对前者,她冷静果断,有勇有谋;但面对后者,她则像换了一副灵魂,胆小又爱逃避。
  她的做法和高中一样,能躲就躲。
  于是这一周,她不是故意加班到深夜,就是在合理的范围内,想方设法让老胡安排许博洲飞。
  就这样,他们已经一周没有在任何场合碰过面。
  周四下午结束会议后,周晚过了一眼飞行部的工作表,见许博洲周五一早要飞柏林,周日回祁南,她则爽快的答应了卫也安排的温泉团建。
  她说:“这段时间大家都很辛苦,周末两天让大家玩尽兴点,别抠费用。”
  卫也兴高采烈的点头,但又多问了一句:“我听老胡说,许机长明天飞柏林,我们不等等他吗?毕竟他是我们星荣的门面担当。”
  “什么门面担当?”周晚盖好笔帽,搁到一角:“大家都是来做事的,一视同仁,每周末都有机长飞,抛下谁都不合适。”
  听后,卫也坏笑道:“老板,才一个月而已,我怎么感觉,你对许博洲的态度就完全不同了。”
  周晚:“哪里不同?”
  “有种得到手就不珍惜的感觉。”
  “……”
  周晚一怔,手中的动作停顿的几秒,而后有些慌乱的整理文件:“就你嘴贫,好了,我要工作了。”
  “嗯。”卫也憋着笑走了出去。
  办公室没人后,周晚也不必再装,浑身跟卸了力似的趴在了桌上,卫也没有带走飞行部的工作表,白色的打印纸被窗外的风轻轻吹起,她的视线不自觉的落在了那三个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字上。
  安静的空间,又扯住了她一段儿时记忆。
  那会,5岁半的她,还没有被父母施压,性格比现在活泼许多,整天就在院子里跑来跑去。
  还总爱欺负一个比自己小几个月的男孩。
  某个傍晚,她穿着白色的公主裙,带着小男孩坐在花园的椅子上,长桌有点高,她挺起背,握着笔,在白纸上一笔一画的教他写字:“姐姐现在教你写你的名字,好吗?”
  小男孩虽然年纪比她小,但天生长得高,还生了一张又冷又拽的脸,从外貌上看,更像是她的哥哥。
  “我的名字很复杂,姐姐会写吗?”脾气随了长相,一点也不可爱。
  只见她迅速在纸上,工整的写出了“许博洲”三个字,没有偷工减料,笔画清晰。她很得意,拿着笔戳了戳小男孩的脸:“不许小看姐姐。”
  可她等来的不是道歉和夸奖,而是小男孩的得寸进尺,她粉嘟嘟的小脸蛋被他好玩似的捏了捏,还一直笑。
  “许博洲,你松开我。”
  “姐姐的脸肉肉的,好可爱。”
  ……
  她不开心的用笔戳他的胳膊,见他不松,她也上了手,用两只手去掐他的脸。
  两只被夕阳笼罩的小小身影,扭来扭去,闹成一团。
  不远处在浇花的姜姨,看到这一幕,笑开了花。
  风差点将打印纸吹走,周晚伸手一抓,这才从回忆里醒来。
  自从许博洲回来,她平静的生活逐渐起了波澜,虽说不至于到惊涛骇浪的程度,但那些淡忘和尘封了许久的童年、青春记忆,时不时会因为他的举动而翻开。
  她用笔头敲了敲那个刺眼的名字,脑回路好像绕偏了,冒出一个很邪恶的想法:“许博洲,我不就是放了你几次鸽子,后来不怎么回你消息了嘛,你该不会小气到因为这些,故意跑回来报复我吧。”
  没错,她得出的结论是——
  一个小心眼又腹黑的男人,积怨成恨,突然杀回来,报复玩弄曾经的好朋友。
  明明外面阳光普照,但阴森的想法让周晚打了一个冷颤。
  她揉了揉太阳穴,告诉自己再这样想下去,真能把许博洲想成什么法治节目里的大变态。见手中的活都完成了,她便收拾好包包,打算去超市溜达一圈。
  -
  两个小时后,差不多7点左右,周晚从超市采购了一些速冻食品。她不会做饭,平时也没时间做,所以大多数时候,不是吃外卖就是回父母家吃,家里的灶台就没生过几次火。
  她小心翼翼的推开门,没听到动静,换好鞋后,打算把食物放进冰箱里,然后迅速钻回卧室。
  走到客厅里,她越想越怄气。
  喝醉做错事的人是许博洲,为什么不敢面对的人是她;再来,这里是自己的家,他只是借住的,为什么她反倒成了做贼的那个。
  有什么大不了的,不就是嘴对嘴亲了一下嘛。
  他失忆,她也能失忆。
  一旦想通,周晚心里瞬间轻松了许多,但下一秒,她依旧被站在厨房里做饭的男人吓了一跳。
  许博洲应该是刚刚洗完澡,穿着一件宽松的黑色T恤,头发没吹干,湿漉漉的贴着头皮,发丝上有几滴水落到了颈部,沁湿了胸口的面料。他太高,身材也是结实型,手臂线条随着翻炒的动作而绷紧。
  以至于在她眼里,有种“猛男下厨”的即视感。
  调整好状态,周晚边将食物放进冰箱边问:“你会做饭吗?”
  许博洲“嗯”了一声。
  “真没想到你会做饭。”
  “嗯,不过只是吃不死人的手艺。”
  “……”
  周晚回头时,看见许博洲正望着锅里炒糊的青菜叹气,然后扭头问她:“你会做吗?”
  “不会。”周晚不觉得女生厨艺不好是件什么稀奇的事。
  “那你晚上打算什么吃什么?”他问。
  她随口回答:“一会儿随便煮点饺子吃吃。”
  许博洲将炒糊的菜倒进了垃圾桶里,边刷锅边说:“我回来时,看到楼下新开了一家泰国菜,看着不错,要不要一起?”
  “不要。”周晚一口拒绝。
  察觉出周晚有些不对劲,许博洲擦了擦手,往她身前走近了两三步,问:“我怎么感觉你这段时间一直躲我呢,每天都凌晨回来,都见不到你人。”
  周晚撇开目光,挽了挽发丝:“我哪有,你想多了,我只是这段时间比较忙。”
  “是吗?”
  “……嗯。”
  周晚从小一撒谎,就爱咬下嘴唇。
  她的小习惯逃不开许博洲的眼睛,不过他没有继续逼问下去,只是又说了一次:“既然没有,就一起吃吧。”
  -
  最后,周晚找不到理由拒绝,再推脱,只会显得太刻意。她跟着许博洲去了楼下的泰国餐厅,正好是饭点,他们前面有3、4桌在等位。
  许博洲先向服务员要了一份菜单,问周晚,想吃什么。
  只是她思绪游离在外,像木头一样,没有反应。
  因为是在户外等,小道上人来人往,还有不长眼的骑着自行车横冲直撞。
  许博洲一手将周晚揽到怀里,突然的肌肤接触,她的魂都被吓掉,比以往的反应都大,像推开色狼一样推开他:“干嘛抱我。”
  不知道是不是有过过度亲密接触的原因,她的脸红得很快。
  许博洲摊开手,一脸无奈:“我不抱你,你就被自行车撞飞了。”他又伸手,将周晚往里面扯了扯:“反倒是你,都下班了,还在想工作的事,出来吃饭也心不在焉。”
  “我不是……”算了,她有理说不清。
  两个人在外面干站了一会儿,服务员就把他们叫了进去。
  周晚是真没什么思考能力挑菜,能坦然吃完这顿饭就不错了,于是她把所有的抉择权都让给了许博洲。
  十几年的默契不是吹出来的,他很了解她,细到口味的咸淡,以及哪些调料她喜欢,哪些她讨厌,哪怕是分开了八、九年,他依旧记得清楚。
  这顿饭,周晚吃得像一个机器人,不过这里的环境和味道确实很惊艳。
  她一直都觉得许博洲有双会发现风景的眼睛,大到一座城市,小到一家门店。明明她才是走路更慢的那个,但似乎永远低着头,不太懂得去欣赏路边的景色。
  好在,他总是会带上她。
  吃过饭后,他们并肩在路边闲逛,消消食。
  柳溪公馆位于繁华地段,所以四周都是大型商场,走着走着,许博洲指着一家百货商场说:“你要是没事,陪我去买点泡温泉的衣服吧。”
  “泡温泉?”周晚一惊:“你明天不是飞柏林吗?怎么团建?”
  “换班了。”许博洲眼望前方,疲惫得撑了撑筋骨:“老胡不知道是不是疯了,我就是体力再好,也不能这么飞啊。”
  “……”周晚心虚的垂下头。
  忽然,她耳边传来一声似笑非笑的问话:“周总,我就这么好用吗?”
  周晚一紧张,两颊又一次绯红,但好在外头有风,吹拂的发丝能遮挡住她的神情。她自顾自的走到了许博洲的前头,刻意避开他的目光,跳过这句话,说:“我一会儿还有点事,半个小时,够不够你买?”
  许博洲盯着她的背影,笑了笑:“当然够。”
  这家商场在祁南不算最火,但人流量也不少,附近写字楼里的白领和居民,下了班、吃过饭都会来里面逛逛。
  年轻人负责买,中老年人负责带小孩玩耍,人流如织。
  或许是因为外型过于般配,所以从高中开始,就总有人会误会许博洲和周晚是一对。此时走在商场里也不例外,不仅总有人看这对俊男靓女,连发传单的小姐姐也对许博洲说,“要不要带你的女朋友做做美甲?”
  周晚次次挥手拒绝,“不好意思,不需要。”
  许博洲抓住这点,懒懒散散的问去:“怎么不跟他们说,你不是我女朋友?”
  周晚边走边说:“没什么必要大费周章和一个陌生人解释这些。”
  她往前走了几步,发现身边突然没了人影,回头,看见许博洲竟折了回去,从小姐姐手里要了一份美甲的传单,还说了一句:“我看看,要是合适,我带她过来做。”
  “你为什么要拿传单?”周晚觉得他很无聊。
  许博洲却看着传单,笑着说:“拿一张也不费事,万一不错,下次你可以去做,在家门口,方便。”
  周晚有点急眼:“那你刚刚不就是变相说我是你女朋友了吗?”
  只见许博洲散漫的耸了耸肩,学她的口气:“没什么必要大费周章和一个陌生人较真,我只是想拿一张传单而已。”
  “……”
  从小就斗不过许博洲这张嘴,周晚不服气但又拿他没辙,她像是耍了点小脾气,故意不跟上他,一个人在后面慢慢走。
  直到他在一家集合店前停下:“里面有泳装用品,进去看看。”
  “你自己进去吧,我在外面等你。”周晚不想进。
  许博洲的视线往两面的橱窗里探了一圈,一眼就被一套比基尼吸引住,他指过去,冲她抬起下颌,说:“这套白色的泳装挺适合你的,穿去泡温泉很合适,要不要进去试试?喜欢的话,我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