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第三十三章
作者:
渔小乖乖 更新:2024-09-16 18:51 字数:4688
在一阵尴尬的沉默中, 孟正拿着两瓶矿泉水回来了, 一边走一边说:“我考察过了,咱们这栋楼的一楼大厅有开水房, 每天供应热水, 明天从家里带两个带盖儿的杯子来, 以后就不用买饮料了……咦, 你是袁方吧?我记得你!”
孟正递了一瓶矿泉水给沈独清。对于他这种已经有了养生概念的大人来说,干干净净的白开水可比乱七八糟的饮料好多了, 去超市就只会买矿泉水。
袁方松了一口气, 像兔子似的蹿到孟正面前,热情地说:“啊,你来啦!”
孟正只觉得这份热情有些莫名其妙。
沈独清却觉得这一切顺理成章, 他好似有些埋怨地看了孟正一眼。
“孟、孟正啊,我上次送你的那支笔,你用了没有?”袁方忽然想起了什么, 脸上露出了一些忐忑, “就那个笔啊……就……被我的表弟动了手脚。”
沈独清捏着矿泉水瓶,在一旁酸溜溜地想,笔?什么笔?袁方送给孟正的笔?孟正还说袁方崇拜他呢,结果袁方第一次见到孟正时就给孟正准备礼物了!
孟正愣了一下, 说:“我还没用。”他自己惯用的水笔和替芯还没用完。
袁方松了一口气:“太好了!那支笔,你就丢、丢了吧。它里面的笔芯被我表弟偷偷替换成褪色笔的笔芯了。”袁方显然很讨厌他的那位表弟,语气中带着十足的厌恶。这种“褪色笔”在小学生中很流行,特别适合用来恶作剧。
你一开始用褪色笔写字时, 写出来的字迹是正常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字迹会一点点变浅,最终彻底消失不见。有些孩子被同学坑了,头天晚上用这种笔写了作业,第二天上交作业时,却发现作业本上一片空白,顿时无比绝望。
其实这种褪色笔刚开始出现时,是和字帖一起卖的,用这种笔在字帖上临摹,因为临摹的痕迹会褪去,字帖可以反复使用。后来却成为了恶作剧的道具。
袁方是个没心机又藏不住话的人,抱怨说:“我表弟可讨厌了,他总是乱动我的文具。他以前还把胶水倒进我笔袋里,我一笔袋的文具都报废了……”
袁方是单亲家庭的孩子,父母离异后,他被判给了妈妈,姓也改成了随母姓。袁女士原本是一个护士,经历过一次失败的婚姻后,她忽然大彻大悟,辞掉工作下海经商了。她如今在更南方的城市里打拼,把儿子托付给了父母照顾。
所以,袁方其实和沈独清一样,也是跟着外公外婆、舅舅舅妈在过日子。袁女士每年都把儿子的生活费给得足足的,还给亲人买很多礼物寄回来,但袁方的日子依然过得不好,外公外婆更偏心亲孙子(也就是袁方的表弟),舅妈不喜欢他就整天在家里指桑骂槐,表弟则是一个特别没有教养的熊孩子。
袁方起先会和妈妈抱怨,但他口才不好,袁女士就觉得那是小孩子间的小事情,她总是叫袁方让着表弟一点。久而久之,袁方就不爱对妈妈说这些了。
袁女士肯定是爱袁方的,这一点毫无疑问。
但袁女士身上存在一个严重的问题,她就像是这个时代华国大多数的家长一样,并不重视自己孩子说的话。孩子抱怨说腰疼,家长就来一句你小小年纪哪里有腰。孩子抱怨说外公外婆总是胡乱骂人,家长就来一句那都是为你好。
诸如此类,不一而足。
还有一点,袁女士也许不那么信任她的弟弟弟媳,但她信任自己的亲爸亲妈。亲爸亲妈说,袁方现在不乖了,敢和长辈顶嘴了,袁女士就会在电话里苦口婆心地教育袁方一通,和他说妈妈在外赚钱有多么不容易,让他乖一点。
所以,袁方现在不管有什么心事都不会和妈妈说了。因为说出来没用,妈妈并不能保护他。又因为母子间缺乏真正有效的沟通,他的心里渐渐形成了一种错误的认知,如果他被欺负了,妈妈不会站在他这头,反而会埋怨他不懂事。
他能理解妈妈的辛苦,他不想让妈妈担心,所以他希望自己能“懂事”点。
这一次,袁方送给孟正的笔,是勤光牌的。因为沈独清常用这个牌子的文具,袁方也最喜欢这个牌子了。勤光笔有好几种系列,他送给孟正的这一支,算是勤光里的高档系列,是他跑去市中心买到的,学校旁边的文具店里没有。
袁方把其中一支送给了孟正。他嘴里说着大方,说自己有好几支这种笔,其实就只有两支。袁方的语文成绩最不好,语文作文是他的弱项。他都有点害怕写作文了。这支笔是他的写作文专用笔,期望能从男神那里得到写作灵感。
袁方的表弟显然也知道袁方最喜欢这两支笔了,熊孩子就在这两支笔上都动了手脚。袁方在参加招生考试时,因为他把其中一支笔送给了孟正,剩下的那支就有点舍不得用了。于是,在写作文时,他鬼使神差换了别的系列的笔。
而这救了他的命!
按照原本的命运线发展,袁方用被表弟动过手脚的笔写作文,等老师阅卷时,作文纸上一个字都没有,自然就当零分处理了。袁方因此没有考上实验班。
不过,作为这个学区内的学生,袁方还是能进雅和初中读书的。
雅和初中这个年级一共有八个班。实验班是一班,剩下的七个班级都是平行班。因为师资力量雄厚,一个老师只用带两个班。也就是说,一班二班是同一批老师教,三班四班是同一批老师教……很多家长就认为,一班是实验班,所以一班的老师肯定是最好的老师。但一班是凭成绩录取的,哪怕是用钱开路,也没法把自家的孩子塞进去。那怎么办呢?他们就想办法把孩子塞进了二班。
这已经是一个不是秘密的秘密了。
每一届的二班里都有至少十几位的纨绔子弟。
袁方没有考上实验班,他的妈妈袁女士知道这件事后,花钱给他塞进了二班。袁女士认为,一班二班老师一样,她花钱让儿子进二班是为儿子好。但她却不知道,袁方在二班过得一点都不快乐。他在二班碰到了久违的校园暴力。
中考前夕,懦弱的袁方被逼到了跳楼自杀。
他自杀后,把他逼到自杀的那几个富二代自知闯了祸,赶紧告诉了他们的家人。他们的家人为了推卸自己孩子的责任,竟然想出一个非常歹毒的主意。
那几个富二代总是欺负袁方,他们会乱翻袁方的书包,自然也看过袁方藏起来的日记。他们知道,袁方在日记里写过沈独清是他的男神这样的话(沈独清曾经在四年级时站出来保护过他),又有很多和沈独清同款的文具和鞋子。
于是,他们的家长率先捏造事实,说沈独清和袁方是同性恋,两个人谈恋爱被教导主任发现了,教导主任是沈独清的舅舅,自然站在沈独清这边,认为是袁方带坏了沈独清,就在学校里对袁方展开了各种冷暴力,袁方被逼自杀。
这几位家长还用钱在同学中收买了好几位所谓的“证人”。他们又通过自己的人脉,暗中给各方施压,只想让徐老师和沈独清背了黑锅,尽快了结此事。
中学生自杀、同性恋、校领导带头实行冷暴力……这些点一个个全都戳中了看热闹的人的心。很多时候,起劲关注舆论的人只是想从舆论中看到他们愿意看的“真相”而已,他们并不是真的在意真相。这件事情最后闹得很大。
沈独清当时特别懵逼,他怎么就同性恋了?可是,因为他的舅舅确实是教导主任,是学校里的领导人,不明真相的社会人士竟然就信了那些人的鬼话。
袁女士匆匆从南方赶回来,悲痛欲绝的她相信了这个“真相”,发誓要控告徐老师,还把沈独清的头都打破了。因为影响太恶劣,徐老师被学校停职。
虽然到了最后的最后,被人刻意掩盖的真相还是被调查出来了,徐老师和沈独清的名誉也得到了恢复,可是徐老师因此错过了一次非常好的升职的机会。
从楼上一跃而下的袁方也没法再复活了。
袁方这件事引起了整个社会的反思。瑞阳市乃至是z省的教育工作者因为他这个事情开了好几次重要会议,在短时间内出台了很多相应的政策……
……
这显然不是一个愉快的故事,但幸好被孟正这只蝴蝶一扇,当袁方鼓起勇气找孟正说话时,他大方地送给孟正一支笔,很多人的人生都随之发生了变化。
袁方这次顺利考上了实验班。在不同的班级,认识不同的同学,遇到不同的室友,他的人生就此拐了一个大弯。他或许不是一个讨喜的孩子,他怯懦、胆小又敏感,他总是逆来顺受,他没有英俊的外貌和优秀的口才。可是,纵然他身上有很多很多的缺点,他真的不是一个坏孩子。他对这个世界毫无威胁。
你可以不喜欢他,甚至是远离他,但不可以欺负他、伤害他。
此时,袁方和孟正站在沈独清身边愉快聊着天。袁方大概是隐隐捕捉到了孟正这位自诩成熟的大人对着同龄人所散发出来的浓浓父爱了,他就像是流浪的小鸡仔终于找到了老母鸡那样,一脸安心地对着孟正抱怨家里的表弟。
沈独清捏着矿泉水瓶独自郁闷。瞧瞧!瞧瞧这位孟男神和他的小迷弟吧!
孟正见沈独清拿着矿泉水不喝,低头对他说:“怎么,需要我帮你拧瓶盖吗?”他根本猜不到,他重生前听到过的那个名字都用了化名的反转新闻的主角就在他们中间。
而孟正带来的蝴蝶效应其实还在继续进行。
也许只是一个小小的人事变动不一样了,也许只是一个小小的政策不一样了,最终的结果就会截然不同。过了些年,当孟正抽空关注了下他原本应该参加的那一届的高考时,他会发现这届的题目和他记忆中的题目完全不一样。
到了那时,他或许会在心里感慨,他果然是重生到了平行时空了吧,要是他当年自以为高考题目在手就不好好读书了,这下子肯定会懵逼了。
他却不知道,这所有的变化都是他自己带来的。
或许有人会说,这一切都是孟正“自作自受”,如果他不那么多事,高考题就不会变了。可是,就算孟正没有跳级,就算他没能认识沈独清和袁方,谁知道又会有哪个他不经意做出来的举动会引发连锁反应、改变未来呢?毕竟,一只南美洲的蝴蝶轻轻动一动翅膀,都可以在两周后引发美国的一场龙卷风啊。
也许孟正只是无意间给了孟欣华一个建议,让孟欣华给本地的报社投稿,也许他只是在和姑父叶刚聊天时无意间多说了一句什么,让姑父若有所思……这些小小的事情发展到最后,谁知道会不会改变高考题目?
重生确实是一件幸运的事。
但全然仰赖幸运是走不远的,只有把这份幸运转为自己的实力,才能越走越远。记忆中的高考题靠不住,可重生以后通过读书所掌握的知识是靠得住的。
“咦,你么都不住校吗?”袁方失望地问,竟然只有他是住校的。
不等孟正说什么,沈独清就在第一时间接了话头:“他住在我家。”他、住、在、我、家,我才是他在瑞阳市里的最好的朋友,他还特别喜欢我弟弟!
袁方顿时又有些受宠若惊,男神又和他说话了耶!
袁方是自己选择住校的,他对妈妈说,住校能省下上学放学走在路上的时间,他想要抓紧时间好好读书,但其实他是不想再忍受他那个表弟了。虽然住学校里会遇到陌生的室友,袁方稍微有点怕,但室友应该会比表弟好相处吧?
报名工作结束后,袁方拎着行李去了寝室。等收拾完床铺,他拿上饭卡,打算去食堂充点钱,然后吃个饭。打开寝室门往外跑时,袁方撞到了一个人。
大名任枫、外号人来疯的任同学今天才从外地回来,这会儿才赶到学校,连报名都晚了。他打开寝室进门时撞到一个人,那人个子很矮,只到他的胸口。
任枫下意识骂了一声:“我了个香蕉!”
任枫长得很高大,十三四岁的年纪,块头却赶上高中部的男生了。他整个暑假都在老爸的家乡渔村度过,整天跟着爷爷水里来水里去,人被晒得和非洲人似的了。而且吧,任枫有个很不好的习惯,小小年纪就喜欢爆粗口。以前开口闭口都是“我了个艹”,被他爸狠狠修理了一遍后,才变得稍微文雅了一点。
袁方撞在任枫那硬邦邦的胸口,鼻子被撞得特别疼,眼泪瞬间就下来了。又见任枫这一副高高大大很不好惹的样子,他心里就怕了,结结巴巴地说:“对、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我……我的个香蕉啊,你竟然哭了?你是兔子吗?”
袁方的眼泪还是哗啦啦地流,抽泣着说:“我、我不是。”
任枫被哭得颇为心虚。他喝道:“不许哭了!”
袁方整个身子抖了两下。
任枫想了想,举起两只手,竖在自己脑袋上比了个v字,说:“行的吧,你不是兔子,老子才是。你看啊,老子是小白兔,老子有长耳朵。你别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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