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九零年代_分卷阅读_77
作者:
酷评君 更新:2020-06-17 11:44 字数:3363
对方笑了笑:“我刚好也要去哪里呢,我带你去。”
糯米谢了一句,跟在对方后面从街上的路上拐进一个古老的小巷,两面都是六七十年代的房子,蔽旧的木楼上还保留着斑驳的红色革命标语。
这条小巷原来名叫“拦诗巷”,本来是个挺风雅的名字,只是当地方言的“拦诗”跟“拉嘘”(撒尿)很像,加上这条巷子经常有人随地大小便,所以大家都口口相传管这条巷子叫“拉嘘巷”,这里有二手家具店,打铁铺,毛线店,服装店,教堂,还有就是旧书店。
书店的老板是个老头子,坐在门口的藤椅上晒太阳。
那个学生没跟老板打招呼,直接就进店开始挑书,糯米看他选了一本高三英语教科书,又不知从哪里翻出一本高三语文教科书,不由奇怪地看了他一眼,他是把课本弄丢了?
糯米心里想着还是别管人家的闲事比较好,于是安心四处找自己要买的毛衣书,这家旧书店书倒是很齐全,只是基本都有六七成旧,店主既没有分门别类也没有定期清理书架,要是顾客问他什么书在哪里,恐怕连他也不知道。
糯米拿起一本名著,灰尘在照进店里的一束光里飞舞着,每本书上都有一层厚厚的浮灰,要买回去可得好好弄干净。
糯米一个书架一个书架地找,毛衣书可真不容易找。
店里大部分都是漫画、杂志、名著什么的,林海给她写信时经常引用某部名著的话,林海是个喜欢安静喜欢看书的人,当副连长以前就曾担任过文书一职。
糯米在家就整天干活,几乎没什么时间看书,都说读书可以明理,现在趁着在学校,是应该想办法把这一块补上。
她挑完名著后那个男学生拿着一大摞高三课本跟店主结账,九十年代新书也才几毛钱一本,旧书更加便宜,几分钱一本,算下来一摞书也才八毛五分。
糯米一本毛衣书加两本名著是两毛五,她付了钱出了书店,那个男学生转过身跟她说:“你要是想看书的话,其实可以去市图书馆办张借书证,不用每本都花钱买。”
糯米喜出望外:“真的吗?那借书证多少钱一张啊?”
“市图书馆是福利性质的机构,办卡不用钱,只要交2块钱的押金,如果你哪天不想看书了,把卡退掉,这2块钱还会退给你的。”
“谢谢你!可你为什么要买这么多高三课本?”糯米终于忍不住问出心里话。
“我买课本是因为我要自学考大学。”
“自学?”
“嗯,我家人反对我读高中,他们觉得反正读了也考不上大学,所以让我早点工作减轻家里的负担,所以我想先听他们说的找份工作一边工作一边自学,然后瞒着家里参加高考,要是我能靠自己的能力考上大学,他们也没啥话好说了。”
“你好厉害,自学高考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得到的。”糯米叹道。
对方连忙摆手:“你先别夸我,能不能考上还是问题,说不定哪天我实在扛不住压力放弃了呢。”
“不会的,你千万不要放弃自己的梦想,不管能不能考上都要去试试,否则会后悔一辈子的。”
“谢谢你。”那个男学生涨得满脸通红,他这辈子还没跟除了家人外的女生说过这么多话,尤其...还是那么可爱的女生。
两人走了一小段路,男学生问她:“你现在也在县城一中读高中?”
“是啊,我读高一。”
“那我们还是校友啊,你想过没有,你高中毕业以后还打算继续念大学吗?”
说真的,糯米还没真正考虑过这个问题,首先她能不能考上大学还是问题,再说离她高中毕业还有两年多时间,说不定到时候她已经和林海结婚了,她知道如果执意要读大学林海也不会阻止,但她肯定要征求他的意见,不能自作主张。
她笑了笑:“我还没决定好,走一步看一步吧。对了,你买了书是要回家吗?”
“我不回家,要让我妈看到我买这些书回家,肯定会打折我的腿,我要去我同学家。哎呀!跟你说了半天,我同学家都走过了,不说了,我先走了,再见!”
糯米也跟他挥了挥手,笑着说:“再见。”
其实,像他们这种偶然相遇的人很可能今生都不会再见了吧,糯米在心底真心祝福他能心想事成,考上满意的大学。
糯米淘了书就回寝室开始打毛衣了,她打算用腈纶线给自己打一件纯白色的毛衣,然后用澳毛自己打个假高领,脏了把领子拆下来洗洗就好,那些羊绒就给林爸林妈一人打一套毛衣,最后用灰色羊绒给林海织件轻便又暖和的马甲。
可惜她时间不够,不然可以给二哥二嫂妞妞还有池爸他们每个人都打件毛衣,可毕竟这次毛线和纽扣都是林家人出力才让她弄到手的,只能优先考虑他们了。
糯米虽然织毛衣最后一个才想到林海,但林海的马甲也是第一个完工的。
因为考虑到林海要训练,军大衣里面加马甲运动更灵活,糯米织好当天是周日她立马到邮局把毛衣寄出去,林海给她的地址不是部队地址,包裹到部队附近的一个站点后,有专门的人会把包裹送到林海部队的收发室,收发室的人再把包裹交到林海手上。
经过这么一折腾,林海收到包裹已经是半个月后,他听通讯员说有他的包裹还以为是林妈给他寄的,打开一看是件非常洋气的灰色马甲,灰色的背景上是一个个拼接在一起的几何菱形,交界处是一个个雪珠似的白点。
包裹里除了马甲什么都没有,林海看到包裹外面贴的包裹单不禁微笑了,因为他看到了糯米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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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儿啊,”池妈刚出门就见到隔壁狗儿鬼鬼祟祟地在自个儿家门口东张西望,“你这孩子在看什么?”
狗儿被吓了一大跳,傻乎乎地挠头讪笑:“大妈,俺是来找大龙玩的。”
“他在屋里呢,你进去找他吧。”
狗儿进了院子,梅芝正蹲在地上喂鸡,狗儿见她低着头看不清楚正脸于是也蹲下身子:“俺听说你是大龙新进门的媳妇?你叫个梅什么来着?”
梅芝爱理不理地撇过头,狗儿见她虽然长相不算特别出众,五官却也端正,心里已经有三分喜欢,村里想找这么个对象还真不容易啊:“上次大龙哥打你,俺爹还帮你说话呢,俺们就住在你们家隔壁,俺们家姓王。”
梅芝脸上还是没有一丝波澜,不过回头看了狗儿一眼,狗儿激动地心脏乱跳,说话也不利索:“俺...俺知道你大龙不情愿跟你过,俺去跟他说,让他把你卖给俺!不管花多少钱俺都买了你!”
梅芝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不成不成,大龙哥会打死我的!”
狗儿叫道:“他上次亲口说的不要你了!梅芝你别怕!他不要你俺要你,俺们家有点好吃都紧着你,不让你干一点重活成不?”
梅芝眼睛里有种奇异的光芒被点亮:“那你们家能常年吃到大米饭,有鸡吗?”
狗儿笑了一声:“有有有,都有!”
他见梅芝没有反对忙不迭地跳起来,冲进池家的堂屋:“大龙哥,我有事跟你商量!”
“什么?!你跟我开什么玩笑?”
大龙只当狗儿在说笑,虽然他不喜欢梅芝,可就像池爸说的,梅芝已经进了这个家门就是他的媳妇了,再转卖给别人算是个怎么回事?
而且这段时间相处下来,大龙已经勉强接受梅芝的过去了,梅芝长得过得去,也算是个勤快的,日子还能过。
大龙跟凤凰都有同一个毛病,东西在自个儿手上的时候,嫌弃归嫌弃,可别人要抢,那就是一万个不答应。
狗儿正色道:“大龙,俺可不是跟你开玩笑的,俺对你家媳妇是真心的——先别动手!俺跟你说,俺听俺娘说那个梅芝是你是花一千块钱买的,俺花两千块钱问你买!反正你上次也说不要她了,就当帮兄弟一个忙——你就把她让给俺吧!”
大龙一拳挥过去:“别拿几个臭钱在我眼前显摆,我就是穷死了,去要饭也要带着我家媳妇!”
☆、第82章 再回水泽(加了600多字)
凤凰正在楼上对着一大堆毛线干瞪眼,听到声响跑下楼梯,对着大龙的脑门就戳:“大龙,你脑髓搭牢啦,就那双破鞋每天放家里,你不嫌膈应我还嫌膈应,跑一趟就能赚个一千块钱的买卖,谁不做谁傻冒!”
大龙梗着脖子吼道:“反正我已经认定梅芝是我媳妇!谁都不要来劝我!别说区区两千块钱,就是金山银山搬来也别想换走我媳妇!”
“区区两千块钱?好大的口气哇!当初林家给我的彩礼也就两千块钱,她什么时候这么金贵,跟我一个价了!你拿着我的彩礼买了媳妇,还好意思凶我!良心被狗吃啦!”
虽然凤凰已经跟林海解约,可在凤凰眼里和心里,大龙买媳妇花的钱还是自己掏出来,所以她对大龙的婚事应该最有发言权。
“大龙——”狗儿还想继续劝他,却被大龙一摆手阻止了,“狗哥我知道你的情况,其实你想买媳妇其实也不难——”
说着把买梅芝之行的经过眉飞色舞地描摹了一番,把狗儿羡慕得口水直流,睁着一双浑浊的眼睛:“大龙,你说的都是真的吗?”
在光棍汉狗儿眼里,贩卖人口的女儿国水泽县,比哥伦布发现的“新大陆”更让人心向往之。
大龙斩钉截铁地说:“骗你我是你孙子!”
狗儿大喜过望,连忙从口袋里掏出红塔山给大龙点上,吞云吐雾地筹划水泽县之行。